3月4日,灌南县堆沟港镇四圩村村民陈某,见到当地派出所民警将其女儿小花(化名)的户口簿办妥后送了上门,便连连向民警道谢,还专门赶制了一面写有“牢记训词宗旨,亲民爱民为民”字样的锦旗送到了派出所。
前不久,灌南县公安局化工园区派出所民警在入户走访中了解到,陈某于2004年,经同村人介绍,与河北籍女子赵某相识并很快同居,2005年秋,他们的女儿小花出生了。由于陈某与赵某没领取结婚证,女儿出生又没办理出生证,一时间户口就没能申报成功。小花出生不久,陈某与赵某因生活琐事开始分道扬镳,陈某常年在外打工,赵某远嫁他乡。小花的户口就这样给耽搁了。
转眼十多年过去,小花到了16岁,由于没有户口,无法建立标准学籍。想外出打工,又没有身份证,一家人处境十分困难。民警了解这一情况后,积极帮助他们家准备申报材料,到小花出生所在医院查找原始记录,联系其生母赵某进行核实,找回其父亲陈某帮助他们做亲子鉴定,准备好相关材料后迅速报县治安大队户政部门审批,最终帮助陈某解决了女儿户口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