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对2021年1月份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认定及调整情况,现予以公示。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灌南县税务局2021年1月份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公示[1].xls
国家税务总局灌南县税务局
2021年2月2日
| 索引号: | 11320724MB1807543H/2021-00004 | 信息分类: | 其他,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其他 |
| 发布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灌南县税务局 | 发文日期: | 2021-02-25 |
| 文号: | 无 | 关键字: | |
| 内容概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对2021年1月份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认定及调整情况,现予以公示。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对2021年1月份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认定及调整情况,现予以公示。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灌南县税务局2021年1月份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公示[1].xls
国家税务总局灌南县税务局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