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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615/2021-00010 信息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百禄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03-15
文号: 百委发〔2021〕4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百禄镇冬春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各相关单位:现将《百禄镇冬春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特此通知。 中共百禄镇委员会 百禄镇人民政府 …

关于印发《百禄镇冬春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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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百禄镇冬春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各相关单位:

现将《百禄镇冬春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百禄镇委员会   百禄镇人民政府

                                     202114

 

 

百禄镇冬春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目的: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早期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及时采取积极有效控制措施,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蔓延扩散,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保护社会稳定。

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等相关文件规定。

3.适用范围:适用于百禄镇区域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工作要求

镇党委镇政府牵头、村动员,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把各项防控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现、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

根据百禄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明确各小组成员的职责。以党委书记、镇长为指挥长,镇领导班子为副指挥长,卫生院、相关部门及各村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分工明确,齐抓共管,力求工作实效。

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

1.疫情划分:根据感染人数及波及范围等情况,将疫情划分为三种。

(一)未发现病例。百禄镇未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二)出现疫情或疫情爆发。百禄楼镇发现1例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尚未出现续发病例。暴发疫情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工地、一栋楼同一单元等)发现2例及以上确诊病例,病例间可能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

(三)传播疫情。百禄镇居民中,14天内出现2例及以上感染来源不清楚的散发病例,或暴发疫情起数较多且规模较大,呈持续传播态势。

2.疫点、疫区划分

(一)疫点。全镇范围内若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点。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病人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疫点一般以一个或若干个住户、一个或若干个办公室、列车或汽车车厢、同一航班、同一病区、同一栋楼等为单位。

(二)疫区。如果出现了传播疫情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将该社区确定为疫区。

3.密切接触者

 

与病例发病后有如下接触情形之一,但未采取有效防护者:

(一)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与病例近距离工作或共用同一教室或与病例在同一所房屋中生活;

(二)诊疗、护理、探视病例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如直接治疗及护理病例、到病例所在的密闭环境中探视病人或停留,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三)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包括在交通工具上照料护理过病人的人员,该病人的同行人员(家人、同事、朋友等),经调查评估后发现有可能近距离接触病人的其他乘客和乘务人员;

(四)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其他与密切接触者接触的人员。

五、预警级别

按照突发事件的预警级别,本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为特别重大(1级、红色)预警。

六、应急响应

对应突发事件的预警级别,本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响应为1级响应。在国务院、省、市、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百禄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统一指挥全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理工作。

七、工作措施

(一)未发现病例。

实施“外防输入”的策略,具体措施包括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疫区返回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物资准备等。

1.组织动员:以镇村干部、村卫生室和家庭医生为主,鼓励居民和志愿者参与,组成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村、楼栋(自然村)、家庭进行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2.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多种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营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我的健康我做主”的良好氛围。使群众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养成讲卫生、多通风、保持清洁的良好习惯,减少出行,避免参加集会、聚会,乘坐公共交通或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时做好防护,戴口罩,避免接触动物(尤其是野生动物)、禽类或其粪便。

3.信息告知:向公众发布就诊信息,出现呼吸道症状无发热者到村卫生防护点就诊,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到定点医院(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就诊。每日发布本镇疫情信息,提示出行、旅行风险,向上级汇报疫情防控进展情况。

4.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管理:镇政府及时发布告示,要求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统一到县隔离点集中隔离,隔离结束后,再居家隔离14天,并按规定落实核酸采样。所有疫区返乡的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者,及时上报,安排转运,根据要求到政府指定地点或医院隔离治疗。隔离期间请与本地医务人员或疾控中心保持联系,以便跟踪观察。

5.环境卫生治理: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居民小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6.物资准备:村和家庭备置必需的防控物品和物资,如体温计、口罩、消毒用品等。

(二)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

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6项措施,以及密切接触者管理、加强消毒。

7.密切接触者管理:充分发挥村预防保健医生、家庭签约医生、镇村干部等网格管理员的作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并实施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有条件的应明确集中观察场所。每日随访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指导观察对象更加灵敏的监测自身情况的变化,并随时做好记录。做好病人的隔离控制和转送定点医院等准备工作。

8.消毒:协助疾控机构,做好病例家庭、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消毒,以及公共场所清洁消毒。

 

(三)传播疫情。

采取“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8项措施,以及疫区封锁、限制人员聚集等2项措施。

9.疫区封锁:对划为疫区的村,必要时可采取疫区封锁措施,限制人员进出,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等。

10.限制人员聚集:村内限制或停止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的活动,关闭公共浴池、网吧、大型超市、酒店等公共场所。必要时停工、停业、停课。

八、保障措施

1.督导检查  

领导小组每天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工作督查。督查内容包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的准备工作和应急工作等,并做到督查与指导相结合。督查结果应及时反馈和通报,对需要整改的,进行动态跟踪督办。

2.建立值班制度

领导小组启动24小时值班制度,镇有关单位及各村同时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值班工作,严防死守,确保无疫情发生。

3.经费车辆保障

安排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突发疫情应急处理经费,做好车辆保养,保证应急处理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