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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260/2021-00007 信息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综合政务,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1-03-12
文号: 灌政办发〔2021〕21 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灌部省市属单位:现将《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和《2021年连云港市50件民生实事分解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与市对口部门对接,及时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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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及2021年连云港市50件民生实事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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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灌部省市属单位:

现将《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和《2021年连云港市50件民生实事分解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与市对口部门对接,及时准确掌握我县具体年度目标,认真研究承担的任务,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及时汇报、主动协调,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标准、进度和时限,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抓好落实。共同责任单位要保质保量完成承担的任务,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开展好各项具体工作。县考核办要将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目标任务和连云港市50件民生实事完成情况纳入全县综合考核体系,加强督促检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强化预警提醒,严格考核评价,确保全面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

 

附件:1. 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

                    2.2021年连云港市50件民生实事分解落实方案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312

 


 

附件1

 

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目标任务

分解落实方案

 

7.产业投资完成1350亿元。(牵头领导:袁丽霞;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共同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各园区)

30. 放大“5·18”品牌效应,加快电商产业园建设,促进电商产业健康发展,全市电商网络零售额增长20%以上。(牵头领导:廖朝兵;牵头单位:金灌集团、县商务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各园区)

34. 推动东海县、连云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潮河湾、秦山岛、市博物馆创建4A级旅游景区,新增省级以上乡村旅游重点村3个。(牵头领导:揭  晓;牵头单位:县文广旅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

35. 推进46个重大文旅项目建设,提升老新浦风情街区和连云老街等品质内涵。(牵头领导:揭  晓;牵头单位:县文广旅局;共同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各镇、各园区)

53. 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牵头领导:周文生;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

54. 基本完成“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牵头领导:袁丽霞;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

67. 提升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城市、综合试验区载体能级,经营主体超过100家,进出口额突破1亿元。(牵头领导:廖朝兵;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共同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外办、县市场监管局,各镇、各园区)

68. 深入推进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省级南北共建园区建设。(牵头领导:袁丽霞;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太仓灌南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79. 新改建城区道路40条,改造桥梁40座。(牵头领导:张卫峰;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共同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各镇、各园区)

81. 国家卫生城市通过复审。(牵头领导:张文艳;牵头单位:县卫健委;共同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教育局)

87. 建成省级垃圾分类达标小区66个。(牵头领导:张卫峰;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同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镇)

89. 新增农田托管面积25万亩。(牵头领导:廖朝兵;牵头单位:县供销总社;共同责任单位:各镇)

93. 发展直采直供、冷链配送等电商新模式,农村网络零售额突破200亿元。(牵头领导:廖朝兵;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共同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总社,各镇、各园区)

95. 改善农房8000户。(牵头领导:张卫峰;牵头单位:县农房办、县住建局;共同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审计局、县行政审批局,各镇)

96. 建成美丽宜居乡村167个、省级特色田园乡村6个。(牵头领导:张卫峰;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共同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灌南生态环境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局、县审计局,各镇)

97. 抓好“四好农村路”建设,新改建公路350公里,改造桥梁20座、供水管网150公里。(牵头领导:揭 晓;牵头单位:县交通局、水务集团;共同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水利局)

100. 全面推行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管,基本建成环境监测监控体系。(牵头领导:张卫峰;牵头单位:灌南生态环境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各园区)

101. 加快建设环保“绿岛”项目,探索开展“绿岛”环境治理模式,建设小微企业共享的环保基础设施或集中工艺设施。(牵头领导:张卫峰;牵头单位:灌南生态环境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各园区)

104. 推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化肥农药减量,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率100%。(牵头领导:周文生;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共同责任单位:灌南生态环境局、县供销总社,各镇)

108. 完成植树造林3万亩,新增绿地300公顷,完成生态复绿2000亩,提升生态价值和碳汇能力。(牵头领导:袁丽霞;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各镇、各园区)

112. 完成自然湿地修复2000亩,打造生态河湖样板10个。(牵头领导:周文生;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共同责任单位:灌南生态环境局,新安镇、李集镇)

114. 开展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试点,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马涧通道边坡生态修复基本完成。(牵头领导:袁丽霞;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责任单位:灌南生态环境局,各镇、各园区)

116. 落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确保不出现规模性疫情。(牵头领导:张文艳;牵头单位:县联防联控办、县卫健委;共同责任单位: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镇、各园区)

117. 加强高风险人群疫苗接种等防护工作,加快发热门诊、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全方位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牵头领导:张文艳;牵头单位:县联防联控办、县卫健委;共同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等,各镇、各园区)

118. 高标准转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狠抓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加强全过程全链条监管。(牵头领导:袁丽霞;牵头单位:县安委办、县应急管理局;共同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职责的县有关部门,各镇、各园区)

119. 全面完成化工园区整治。(牵头领导:廖朝兵;牵头单位:县化工园区、县工信局;共同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灌南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120. 加强海上作业安全监管,常态化整治涉渔“三无”船舶。(牵头领导:周文生;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共同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灌河海事处,各镇)

122. 依法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确保全市新发非法集资案件数量、金额、集资参与人数保持较低水平。(牵头领导:袁丽霞;牵头单位:县金融办;共同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人行灌南支行,各镇、各园区)

123. 加强政府隐性债务等领域风险排查化解,防止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牵头领导:袁丽霞;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共同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各镇、各园区)

124. 完善“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机制,加强城乡社区治理,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港城。(牵头领导:陈永祥、殷旭明;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县综合指挥中心、县公安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各园区、各部门)

125. 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打造30个市级“红石榴”家园。(牵头领导:陈永祥、殷旭明;牵头单位:县信访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各园区、各部门)

126. 城镇新增就业5万人以上,新引进高校毕业生2万人以上,开发公益性岗位2000个以上,支持自主创业1万人以上。(牵头领导:袁丽霞;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共同责任单位:县人才办、县科技局、县退役军人局,各镇、各园区)

128. 改造中小学校舍32万平方米,新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41所。(牵头领导:张文艳;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共同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审计局,各镇、各园区)

129. 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建设省级现代职教体系试点项目30个。(牵头领导:张文艳;牵头单位:县教育局、灌南中专;共同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镇、各园区)

131. 创建国家健康城市示范市。(牵头领导:张文艳;牵头单位:县卫健委;共同责任单位:各镇、各园区、各部门)

133. 严格食品药品监管,建立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动态管理机制,对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检查覆盖率不低于35%。(牵头领导:揭  晓;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共同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镇、各园区)

136. 推进全民参保计划,精准实施电商、建筑等从业人员的参保扩面。(牵头领导:袁丽霞;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共同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医保局,各镇、各园区)

137. 提高养老金计发标准和被征地农民社保待遇。(牵头领导:袁丽霞;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各园区)

140. 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解决1000户低收入户安居问题。(牵头领导:张卫峰;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共同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办、县公积金中心、人行灌南支行,各镇、各园区)

141. 持续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面,归集住房公积金70亿元,扩面4.6万人。(牵头领导:张卫峰;牵头单位:县公积金中心;共同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镇、各园区)

143. 开展双拥共建,加强退役军人优抚保障。(牵头领导:周文生;牵头单位:县退役军人局;共同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镇、各园区)

150. 坚持密切联系群众,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永葆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牵头领导:于祥华;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共同责任单位:县信访局、县12345公共服务中心,各镇、各园区)

 


附件2

 

2021年连云港市50件民生实事分解落实方案

 

1.新改扩建中小学25所。(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共同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

2.新建幼儿园16所。(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共同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

3.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改造中小学校舍32万平方米。(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共同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

4.创建优质幼儿园26所。(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5.改造提升60所义务教育学校教室照明。(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共同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6.建立中小学生健康大数据档案,发布全市中小学生体质监测蓝皮书。建设学生星级成长指导中心(心理咨询辅导室)30个。中小学生近视率较2020年降低1%。(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卫健委)

7.发放各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8000万元,办理大学生生源地助学信用贷款1亿元。资助500名困难职工子女、500名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共同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总工会、县残联,各镇)

8.建设省级现代职教体系试点项目30个。(牵头单位:县教育局、灌南中专)

13.建成灌南县公共卫生监测中心。(牵头单位:县卫健委)

14.新建6家示范发热门诊。(牵头单位:县卫健委;共同责任单位:各镇、各园区)

17.新增18家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牵头单位:县医保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各园区)

18.建成7个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新改建20个省级标准化村卫生室。(牵头单位:县卫健委;共同责任单位:各镇)

19.新建2家互联网医院。建成全市远程医疗信息系统,覆盖市县乡三级医疗机构。(牵头单位:县卫健委;共同责任单位:各镇)

2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610元。(牵头单位:县医保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

21.全市职工医保卡定点医疗机构门诊、零售药店实现同城通刷。实现全国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牵头单位:县医保局)

22.完成8.8万名职工加入互助医疗保障计划。(牵头单位:县总工会;共同责任单位:各镇)

23.全市抗癌靶向药报销比例再提高5%,城乡居民糖尿病、高血压门诊用药报销起付标准降低60%。(牵头单位:县医保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

26.开展百企万人稳岗护航行动,提供2万个就业岗位。开发2000个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设置青年就业见习岗位3000个。(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共同责任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残联,各镇、各园区)

27.为退役军人及家属定向提供就业岗位8000个以上。(牵头单位:县退役军人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各园区)

30.培训产业强市紧缺技工5000人次。(牵头单位:县总工会;共同责任单位:各镇、各园区)

31.培训高素质农民1.3万人。(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共同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科协,各镇、各园区)

32.完成棚户区改造2800户,分配保障房(人才房)2500户。(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共同责任单位:县人才办、县人社局、县公积金中心,各镇、各园区)

33.完成农房改善8000户。(牵头单位:县农房办、县住建局;共同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审计局、县行政审批局,各镇)

34.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20个,惠及3.35万户。(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共同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公积金中心,各镇)

35.改造老旧接户线5.7万户,改造变压器957台。(牵头单位:县供电公司;共同责任单位:各镇、各园区)

36.建设5个城市公园,优化提升2个城市公园。(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37.新建9个体育公园。(牵头单位:县文广旅局;共同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镇、各园区)

38.创建省级示范物管项目6个,市级示范物管项目20个。创建省级宜居示范居住区4个。(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

39.新建66个省级垃圾分类达标小区。(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建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各园区)

41.实现长三角三省一市公积金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牵头单位:县公积金中心;共同责任单位:各镇)

42.支持新就业人员补缴公积金,发放新就业人员公积金贷款6000万元。(牵头单位:县公积金中心)

43.扩建餐厨垃圾处理厂,城区餐厨废弃物全部无害化处理。(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同责任单位:新安镇)

44.新建二类以上公厕10座。(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

46.新建改建26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各园区)

47.新增2个县区公益性心理咨询服务中心。(牵头单位:县妇联;共同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卫健委)

48.新增2个省级15分钟便民服务圈建设试点。(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共同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49.建设45个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示范社区。(牵头单位:县妇联;共同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镇)

50.升级改造菜市场5个。(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

54.建设我的连云港”APP县区板块,新增县区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事项不少于40项。(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55.减收中小微企业社保费4亿元。(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各园区)

57.引导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不低于8000万元。(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共同责任单位:县金融办、人行灌南支行)

59.开展“10万低收入户技能提升就业保障行动。(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共同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镇)

60.扶持24个乡镇扶贫产业园新增加扶贫车间50个。(牵头单位:县扶贫办;共同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镇)

61.建立完善400万元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基金。(牵头单位:县退役军人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

6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73元。(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

63.完成210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新建400张家庭照护床位。(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

64.改造5个标准化农村区域性养老中心。(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66.新建6个省级儿童关爱之家示范项目。为全市2.2万余名农村留守儿童购买关爱保险。(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共同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慈善总会,各镇)

69.建设600个事实孤儿梦想小屋。(牵头单位:团县委;共同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镇)

70.为1500名重度残疾人开展居家托养服务。(牵头单位:县残联;共同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慈善总会)

71.为5万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为1万名重度和困难残疾人代缴养老保险。(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共同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残联,各镇)

73.开展一乡镇一街道一普惠试点,创建省、市级普惠托育示范试点项目10个以上。(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县卫健委;共同责任单位:各镇)

74.为4500名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共同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各镇、各园区)

75.培育4200名社区网格法律明白人。(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

77.实施电梯安全与应急救援天眼工程,加装电梯轿厢内智能监控装置3500台。(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共同责任单位: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各镇、各园区)

78.在公共场所投放15台自动体外除颤器。(牵头单位:县红十字会;共同责任单位:各镇、各园区)

80.建设连淮、连宿高速公路。(牵头单位:县交通局;共同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灌南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相关镇)

83.新建、改造40条城区道路,对40座城区桥梁检修消险。整治20条背街小巷。(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城发集团、新安镇;共同责任单位:各镇)

84.新辟优化调整公交线路10条。(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85.新改建农村公路350公里、改造桥梁20座。(牵头单位:县交通局;共同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镇)

86.实施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200公里。(牵头单位:县交通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

88.完成市工人文化宫改造提升,新建星级职工书屋”40家。(牵头单位:县总工会;共同责任单位:县文广旅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各镇)

89.打造示范文化站30家。(牵头单位:县文广旅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

90.新改建市图书馆分馆5家。(牵头单位:县文广旅局、县委宣传部)

92.建设北固山全民健身步道、硕项湖健身步道。(牵头单位:县文广旅局)

93.开展基层文化系列活动300场次,组织送戏下乡公益巡演1400场次以上。(牵头单位:县文广旅局、县委宣传部)

94.全年送电影下乡不少于1万场次。(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旅局)

95.承办省级体育赛事6项以上。举办全市职工运动会等全民健身类体育赛事活动80项以上。(牵头单位:县文广旅局)

96.新增3个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牵头单位:县文广旅局)

97.新建22“135”分钟治安快速反应圈,进一步提高见警率。(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各园区)

98.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配齐完善护学岗”610个。(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

99.建成市、县两级9个反通讯网络诈骗中心。(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网信办、人行灌南支行)

100.完成6批次/千人食品安全抽检。(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

101.整治提优食品小作坊20家。(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各园区)

102.培育省级、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先进单位65家。(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各园区)

103.对全市疾控机构、疫苗接种单位实施疫苗安全全覆盖检查。(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委;共同责任单位:各镇)

104.药品质量监督抽样不少于800批次。(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

106.改造农村老旧送水管网150公里,新增供水受益人口20万人。(牵头单位:水务集团、县水利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

110.全市市政道路消火栓补建982个、维修348个。(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共同责任单位:各镇、各园区)

111.修建防火护林站15座,防火道路31公里、蓄水池35座。(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各园区)

112.建设70平方公里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新建污水管网80公里。(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共同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灌南生态环境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水利局,新安镇)

113.建成100个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共同责任单位:灌南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各镇)

114.建设167个美丽宜居乡村。(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共同责任单位:县民宗局、县生态环境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局,各镇)

115.建设45个省级绿美村庄。(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责任单位:灌南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

116.完成200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完成80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污防指办、县水利局;共同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灌南生态环境局,各镇)

117.建设360个地下水水质监测井,完成全市地下水环境监测调查。(牵头单位:灌南生态环境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各园区)

118.建设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平台,实现水、气、声等全要素生态环境智能监控。(牵头单位:灌南生态环境局;共同责任单位:各镇、各园区)

119.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恢复滨海湿地和岸线生态功能。完成湿地修复2000亩。(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审计局、县国资办,各镇)

120.实施石梁河生态修复,完成生态复绿面积50万平方米。(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责任单位:灌南生态环境局,各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