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民政办、养老机构:
根据省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民规〔2020〕3号)、市局《关于开展全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连民养老〔2020〕18号)的精神,为做好全县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决定成立灌南县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定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许曙庆 县民政局副局长
成 员:刘 赟 县民政局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科长
朱志贤 县民政局绩效考核办主任
何 娟 县民政局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办事员
主要职责和权限:
(一)指导全县养老机构开展等级评定和复核工作;
(二)组织实施全县一级、二级和三级养老机构的等级评定和复核工作;
(三)负责报送四级养老机构的等级评定材料工作;
(四)负责全县一级、二级和三级养老机构的抽查工作;
(五)负责归集全县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的信息;
(六)其他相关工作。
二、专家组成员
王以军 县民政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科长
王保祥 新安镇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主任
嵇小恩 灌南童心护理院 院 长
左正仕 灌南爱心护理院 副院长
季俊亮 县民政局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副科长
武 华 县民政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办事员
颜 宇 县民政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办事员
陈逸岚 县民政局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办事员
负责对申请评定等级的养老机构进行现场考察评价,并向评定委员会提出初步评定意见。
评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办公室主任由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刘赟科长兼任,负责评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监督电话:0518-83265016。
灌南县民政局
2021年3月31日
灌南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