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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260/2021-00009 信息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综合政务,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1-03-31
文号: 灌政办发〔2021〕31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驻灌部省市属单位:为加快推进化工集中区升级,统筹各项工作协调、有序开展,确保年内顺利完成集中区升级任务,根据省化治办《关于组织开展化工集中区申报升级评估工作的通知》(苏化治〔2021〕1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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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集中区升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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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驻灌部省市属单位:

为加快推进化工集中区升级,统筹各项工作协调、有序开展,确保年内顺利完成集中区升级任务,根据省化治办《关于组织开展化工集中区申报升级评估工作的通知》(苏化治〔20211)文件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全省化工集中区升级工作方案》已明确了具体的升级评估条件、申报资料和申报流程。请各单位对照工作方案,明确承担的目标任务,全力推进各项评估事项符合升级要求。

二、落实工作责任。县工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交通运输、消防救援等单位,要发挥好牵头作用,会同化工园区、堆沟港镇及县发改、自然资源、司法等部门,要对工作方案中明确的升级评估事项进行认真研究,制定完善推进措施,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各项工作如期完成。

三、加强工作指导。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指导服务,深入一线、精准指导,加强各项工作标准的宣贯解读和培训,准确把握整改要求。县化治办要牵头组织对升级工作进行定期调度,及时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附件: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集中区升级工作责任分工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331


附件

 

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集中区升级工作

责任分工

 

一、已编制发展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

升级方案:聘请第三方专业团队,组织开展化工园区总体规划、产业规划编制,对接省化治办和省化工行业协会专家,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保证总体规划、产业规划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实效性

责任部门:县工信局牵头,县发改委、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化工园区配合。

完成时间:2021410日前。

二、已形成清晰完整产业链(特色产品集聚)或已规划定位清晰完整产业链(特色产品集聚)并围绕定位加快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

升级方案:以总体规划、产业规划为引领,对接省化治办和省化工行业协会专家,根据评审要求,委托专家指导完善产业规划和产业链。围绕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下游新材料和配套连云港中华药港新医药,形成清晰完整产业链,编制完成产业链专项报告

责任部门:县工信局牵头,县发改委、化工园区配合。

完成时间:2021410日前。

三、已建成满足规划建设要求的公共基础设施(供水、供电、供热、管廊等)

升级方案:化工园区已建成符合规划建设要求的供水、供电、供热、管廊等公共基础设施。根据总体规划、产业规划内容进一步完善有关事项,确保公共基础设施满足园区内存量企业及规划建设项目要求。

责任部门:县工信局牵头,县发改委、化工园区、水务集团、供电公司配合。

完成时间:20214月底前。

四、已达到边界防护距离的要求

升级方案: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卫生防护距离内环境敏感目标管控的通知》。根据测定的四至范围,落实化工园区、堆沟港镇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开展园区防护距离内环境敏感点排查,并对园区周边定期巡查,建立长效机制,禁止新建环境敏感点,确保边界防护距离符合升级要求。

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住建局、堆沟港镇、化工园区配合。

完成时间:20214月底前。

五、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和危废处置的要求

升级方案:化工园区已建成满足区内企业需求的污水处理和危废处置单位。督促复产企业对其产生的废水有效处理,达到园区污水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对园区污水处理和危废处置进行预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反馈,督促有关企业验收前全面达标。

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化工园区配合。

完成时间:20214月底前。

六、具备有效的区域规划环评(跟踪评价)或者相关规划环评已被有权部门受理

升级方案:在园区总体规划、产业规划编制的过程中,同步开展规划环评修编。积极对接省生态环境厅,主动汇报环评修编情况。环评修编完成后,及时上报省生态环境厅受理和评审。

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化工园区配合。

完成时间:20216月底前。

七、已实现封闭化管理

升级方案在化工园区一期封闭管理的基础上,开展二期工程建设,对照《江苏省化工园区、集中区封闭化建设指南(试行)》,聘请省应急厅专家根据《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要求,编制园区封闭管理提升方案,论证分区方案,主动向省应急管理厅汇报工程方案及建设情况,确保封闭管理符合要求。

责任部门: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堆沟港镇、化工园区配合。

完成时间:20216月底前。

升级方案加大向省交通运输厅汇报争取力度,同步开展345省道化工园区段改线工程,确保省道改线如期完成。

责任部门:交通运输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司法局、水利局、河道管理局、堆沟港镇、化工园区配合。

完成时间:2024年底前。

八、已建成危化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

升级方案:化工园区已建成危化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主动对接省化治办、应急管理厅,委托专家指导,确保危化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满足升级要求。

责任部门: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化工园区配合。

完成时间:20214月底前。

九、已建成特勤消防站

升级方案:化工园区已建成特勤消防站。对接省消防救援总队,对园区特勤消防站现状进行评估,建立县、园区消防队联动机制,开展消防车采购及消防员招聘工作,满足园区复产后应急救援要求。

责任部门: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化工园区配合。

完成时间:20214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