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镇关于印发《2020年度餐饮商户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推动燃气报警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委、总)支部,镇直各单位,各部门:
经研究,现将《新安镇2020年度餐饮商户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推动燃气报警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新安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0日
新安镇2020年度餐饮商户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推动燃气报警工作目标
考核办法
为落实全镇安全生产职责,推动餐饮经营者安全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基本安全要求》等法规要求,按照省市县相关通知精神,现结合我镇实际,确保实现全镇餐饮商户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推动燃气报警工作目标,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镇三套班领导、部分村(社区)书记(人民社区、镇东社区、镇北社区、镇郊社区、曹庄村、镇中村、镇西村)及其相应镇包村干部、相关办站所。
二、考核办法和内容
(一)考核办法。
由城建所、督查办实行百分制考核,以考核结果兑现奖惩。
(二)考核内容。
1.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是每家餐饮商户的法定义务。各村(社区)要按照“通信+”等安装模式,督促属地餐饮场所全面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2020年10月21日前全镇餐饮场所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要安装到位并按要求落实维护保养,能够有效使用。本项分值25分,发现1例不符合规范的未安装的,扣除1分,以此类推,累计3次以上未安装的,本项在该考核中为0分。
2.实施燃气安全智能化监管进度。要以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完善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发挥好燃气泄漏报警信息推送和隐患处置等功能,实现餐饮场所燃气安全实时监控、报警信息远程传送,确保燃气泄漏及时预警、及时处理。本项分值25分,发现1例未及时整改或者未上报,扣除1分,以此类推,累计3次以上未跟进,未按时整改,本项在该考核中为0分。
3. 隐患整改跟进度。本项分值25分,安监所月度抽查隐患登记在整改期限内是否完成整改并及时上报,发现1例未及时整改或者未上报,扣除1分,以此类推,累计3次以上未跟进,未按时整改,本项在该考核中为0分。
4. 隐患排查覆盖率。本项分值25分,按区域抽查隐患排查是否覆盖本村(社区),发现1家未覆盖到,扣除1分,以此类推,累计3次以上发现区域内未覆盖,本项在该考核中为0分。
三、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由镇城建所牵头督查考核,根据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上报镇党委、政府审定。
本办法由镇城建所负责解释。
新安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1月10日印发
2020年新安镇餐饮燃气责任分工表
序号 | 村名 | 包片领导 | 包村干部 | 挂联单位 (镇办站所) | 备注 |
1 | 人民社区 | 宋虎成 王大明 | 周新莲 | 退役军人事务站 | |
2 | 规建所 | ||||
3 | 国土所 | ||||
4 | 招商办 | ||||
5 | 镇郊社区 | 孔祥忠 单加辉 | 胡雪晴 | 劳保所 | |
6 | 农技站 | ||||
7 | 镇东 | 李小艳 陈 诚 | 李晓明 | 城管所 | |
8 | 计生站 | ||||
9 | 爱卫办 | ||||
10 | 镇北 | 孙素芹 汤 琪 | 陈晶晶 | 网格办 | |
11 | 信访办 | ||||
12 | 控违办 | ||||
13 | 镇中 | 姜 雷 王金成 | 潘晓莉 | 农经站 | |
14 | 司法所 | ||||
15 | 小区办 | ||||
16 | 镇西 | 朱开龙 张竹祥 | 孙信武 | 党政办 | |
17 | 环保办 | ||||
18 | 农护办 | ||||
19 | 曹庄 | 汪小梅 杨咏梅 | 焦 敏 | 安监所 | |
20 | 文化站 | ||||
21 | 民政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