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发〔2021〕8号
关于调整新安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条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法规条例,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我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实际工作需要,新安镇人民政府决定对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名单如下:
一、新安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 任:孙小慧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主任:汤卫东 分管副镇长
副 主 任:孙素芹 人大主席
姜 雷 副书记
吴洪涛 副书记
王大明 纪检书记
单加辉 副镇长
汪小梅 副镇长
王 亮 副镇长
宋虎成 人武部长
孔祥忠 人大副主席
杨咏梅 统战委员
罗程元 组织科长
陈 诚 宣传委员
汤 琪 政法委员
成 员:党政办、财政分局、新安派出所、桥西派出所、
民政办、统计站、安监所、文化站、招商办、
劳保所、农技站、计生站、城建所、国土所、
水利站、司法所、兽医站、城管所、农路站、
农护办、农经站、镇郊社区、镇东社区、
人民社区、镇北社区、镇中村、曹庄村、
镇西村、公兴村、硕项村、尹湖村、大胜村、
渔场村、刘园村、袁闸村、新东村、于营村、
管庄村、武庄村、郝圩村、小庙村、大庙村、
于圩村、武障河村、闸北村、小元村、大户村、
东王村、宋集村、苏口村、陈庄村、大吴村、
相庄村、龙沟村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安委会主要工作职责:
1.在镇党委、镇政府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统筹协调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指导镇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及各村(社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研究提出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政策和工作措施;
3.分析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全镇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和阶段性工作安排,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检查督促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5.审定和下达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指导镇安委会办公室开展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向镇政府提出奖惩建议;
6.对安全生产重要事项进行挂牌督办,对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指令不力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
7.组织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重大专项整治行动、综合和专项巡查督查;
8.承办县安委会下达的工作任务和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镇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镇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指示规定;
2.贯彻落实镇党委镇政府、镇安委会部署的工作任务,落实工作措施和要求;
3.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相关制度规范,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履行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4.充分运用联合协调机制,支持、配合和参加镇安委会及其他成员单位组织开展的与本单位职责相关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政执法、督查检查、调研研讨等工作;
5.按照镇安委会、镇安委会办公室要求参加会议、报送情况、整改问题,自觉接受镇安委会、镇安委会办公室对本单位及所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巡查考核;
6.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本单位及所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7.定期向镇安委会报告所属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工作信息;
8.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及镇安委会部署的其他工作。
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实体化运作,办公室承担安委会的日常工作,镇安委会办公室主任由殷开田同志兼任。
新安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5日
抄送:县安委会
新安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2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