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发〔2021〕9号
关于印发《2021年新安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会、镇直各单位:
现将《2021年新安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落实。
新安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4日
新安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202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水平,提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更高水平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需求,不断提高居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省、市、县卫健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充分体现公益性和公平性。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效益,充分发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职能,全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以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等为项目实施主体,遵循“费随事走”的政府购买服务原则,按照项目要求,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以优质服务、提高效率、强化评价、培训、督导、监管,保障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实施内容
(一)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继续实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等12类项目。
(二)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2019年起将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项目中的妇幼卫生、老年健康服务、医养结合、卫生应急、孕前检查等19项工作,依据《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版)由各项工作原管理主体、实施主体结合我镇实际实施。(详见附件1)
三、实施对象
服务对象为全镇范围内的常住人口(各项目工作量安排和补助经费挂钩,依据灌南县统计局提供的2019年度末常住人口数。
四、主要任务目标
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城乡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我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绩效标准,结合镇实际,调整确定2021年我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目标。
(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1.由家庭医生及服务团队对签约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进行归口管理,优先将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纳入签约对象,力争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签约全覆盖,不断扩大签约服务范围,扩大电子健康档案覆盖面。以镇为单位,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0%以上。镇要制定“强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设推进务实应用计划和工作方案”,按江苏省“三个一”工程推进会要求按时建设统一规范、互联互通、务实应用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努力实现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相关问题和医疗卫生服务活动相关的信息有效归档,促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实时动态更新。进一步加强健康档案在居民自我健康管理、家庭医生健康评估干预、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双向转诊、绩效考核监管等方面的应用,稳步提高电子健康档案使用率。
(二)健康教育
树立健康优先、健康教育先行理念,将健康教育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重点疾病、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相结合,提高健康教育工作科学性和适用性,围绕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015年版),以需求为导向,丰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内容和形式,结合APP、微信等信息化手段,传播健康知识和技能。结合各大卫生计生主题宣传日,开展面向公众的健康宣传活动。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及辖区内企业、学校等有需求的场所,开展目标定制式的讲座、咨询等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居民健康意识,共同关注健康。加强个体化健康指导,为重点人群制订适宜的健康教育方案,提高服务对象参与度和依从性。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工作,健康教育覆盖率90%以上。
(三)预防接种
1.以镇(街道、社区)为单位,将适龄儿童(包括流动人口)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要进一步改善接种服务环境,强化安全注射,有效处置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要合理布设接种单位,合理安排接种工作日,提高预防接种可及性。加强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加大新冠肺炎疫苗接种人群和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力度,定期开展漏种排查并及时补种。
(四)儿童健康管理
各级医疗助产机构要及时录入分娩信息,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妇儿保科要加强辖区的指导和管理,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时导入信息,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以镇(街道、社区)为单位,新生儿访视率、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90%以上。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
各地要积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造条件,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以镇(街道、社区)为单位,孕产妇健康管理率达到90%以上,早孕建册率和产后访视率分别达到90%以上。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辖区老年人数量和身体状况,制订年度计划,合理安排医务人员和工作时间,采取多种形式,有序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要按照规范要求开展老年人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保证必要的体格检查、辅助检查项目,采取书面体检报告等形式及时向老年人反馈体检结果和健康指导意见,切实发挥体检在疾病筛查和健康指导中的作用,提高老年人健康保健意识。以镇(街道、社区)为单位,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
(七)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1.通过日常门诊、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等途径,加大高血压、2型糖尿病筛查力度,准确掌握患病情况,及时将发现的患者纳入健康管理。按照规范要求,完成辖区内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的体检、随访评估、干预和转诊等服务工作。以镇为单位,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均达到60%以上。要将慢性病随访工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服务相结合,根据患者病情,加强生活方式和用药指导,提高患者依从性,有效提升血压、血糖控制率。
(八)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加强疑似患者筛查,以镇(街道、社区)为单位,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将居家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全部纳入管理。对应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在患者病情许可的情况下,征得监护人与(或)患者本人同意后,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规范管理率达到80%以上。
(九)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
开展可疑肺结核症状者的筛查及推介转诊,对患者进行随访管理,监督其规律服药。以镇(街道、社区)为单位,报告发现的结核病患者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
(十)中医药健康管理
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继续做好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覆盖率,以镇(街道、社区)为单位,65岁及以上老年人和0-36月龄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65%以上。镇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中医人员,加强专业人员培训。
(十一)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规范要求,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做好发现、登记等工作,并按照相关时限及时上报。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病人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疫点疫区处理、应急接种和预防性服药等工作。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做好艾滋病患者的宣传、指导服务以及非住院病人的治疗管理工作。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分别达到95%以上。
(十二)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镇卫生计生监督机构要认真把握规范要求,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认真开展巡查、信息收集和报告等工作,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比例达95%以上。
五、职责与分工
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主要承担单位。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每年要根据要求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计划,明确重点工作内容,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制定岗位职责,细化评价内容,全面推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评价,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
1.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是承担我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主体。根据《灌南县2020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与标准》,将服务项目40%左右的任务分解到村级,明确到具体岗位,责任到人,并签订目标责任书。
2.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是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分解的服务项目做好相关工作,协助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完成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有条件的卫生室应当设定基本公共卫生专职人员。
六、资金管理
(一)经费补助标准
2021年元月起,调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付方式,遵循“费随事走”的原则,采取以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购买方式开展工作,按常住人口数和补助标准拨付,年人均补助经费不低于88元,新增5元全部落实到乡村和城市社区,主要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同时设立项目工作经费,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督导、评价以及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业务指导等工作。3月底前将第一批经费拨付到镇村,4月份结算,以后都次月结算;6月底前将不低于全年经费的50%拨付到镇村,力争工作量过半;12月底前将全年经费通过评价结算全部下拨项目服务单位,最迟在次年一月份结清全部经费。为项目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二)经费使用范围
人员补助。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长期聘用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补贴、福利费等。
劳务费用。应支付给个人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劳务费,如: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临时聘用人员劳务报酬、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下基层服务以及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内人员超劳补贴等。
药品及材料费。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药品及一次性医用耗材等费用,如:检验试剂及其他耗材、预防接种用注射器、全科医生团队综合服务功能包(箱)、清洁用品等。
印刷费。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统一印制表格、资料等 费用,如;居民健康档案纸质表单、健康教育宣传资料(折页、处方、健教手册等)、健康教育音像资料,儿童、孕产妇健康管理资料(《儿童保健手册》、儿童预防接种证、孕产妇保健手册》等)、健康教育宣传用品。
办公用品费。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冰箱、冰柜、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办工桌椅、档案柜、电视机、DVD机、照相机、摄像机、计算机、笔墨纸张、档案资料袋、笔记本等费用支出。其中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应遵循“必须、适用、适量”原则,经县卫健委批准后适当配置。属固定资产的,按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水电费。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应该分摊的水电费(如疫苗冷链用电)。
邮电费。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电话费、网络通讯费以及邮寄费,如:电话随访通讯费、居民健康电子档案管理网络通讯费、资料邮寄费等。
差旅费。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时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差旅费。
交通及车辆运行费。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使用车辆及其他交通工具产生的燃油、过路、维修及车辆租借等费用。
租赁费。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发生的租赁费,如:健康教育宣传及举办健康教育讲座的场地和实施设备租赁费、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网络租用费等。
设施设备维修维护费。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专用设施设备维修费,如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等设备维修费。
其他公用经费。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开展的其他公用费用。
(三)村卫生室经费发放
按照国家及省要求,设立村级资金池,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总额40%作为村级服务补助资金,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要根据《方案》要求对村卫生室工作量进行核算与评价,确保补助资金到人。补助资金采取打卡发放形式,原则上村级资金分配应按承担的任务(40%左右)进行分配,做到“费随事走”,乡村医生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给予合理补偿。
七、项目管理
(一)实施分级绩效评价制度
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开展对单位内部从事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员和村卫生室的绩效评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的内容包括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项目效果四部分。
(二)发挥绩效评价导向作用
实行评价结果通报制度,认真总结好单位工作经验与做法,准确指出各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及时向被评价单位通报评价结果,提出整改意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面、真实、规范落实,切实发挥绩效指挥棒的作用。卫健委基层卫生科人员对辖区卫生院(含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实行包干责任制,定人定单位;同时实行由基层卫生科组织的委科室人员对卫生院(含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室的公共卫生服务情况进行督查,每两月督查一次,加强对绩效评价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把真实性、规范性、有效性作为评价工作的重要评价标准,严把绩效评价质量关。建立问题整改机制,督查后,及时通报全系统;根据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出现,切实发挥绩效评价工作对项目实施的促进作用。督查通报作为年度经费核算的重要依据之一。
卫健委层面组织的疾控妇幼条线考核方式,与基层卫生科科室人员督查相辅相成、互相促进;两种督查方式贯穿全年公共卫生工作,督查结果都与经费考核相挂钩。
(三)严格绩效评价,落实奖惩制度
对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单位开展服务的数量、质量和社会满意度等情况综合测评,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不重视,人员配备不足,专业人员业务不熟,服务项目不能圆满完成计划任务的科室和村卫生室,视情况给予通报、核减补助资金、取消服务资格等处理,核减的补助资金用于成绩突出科室和村卫生室,体现多劳多得、将勤惩懒,充分调动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情况在一定范围公示,加强社会监督。
(四)落实问题跟踪整改机制
加强对绩效评价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把真实性、规范性、有效性作为评价工作的重要评价标准,严把绩效评价质量关。建立问题整改机制,根据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出现,切实发挥绩效评价工作对项目实施的促进作用。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作为深化医改的一项重要任务,新安镇人民政府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与技术指导组,结合实际,依据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院医防融合,提高对本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原则,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精心组织实施,共同做好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工作,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培训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让广大城乡居民充分了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要意义和对健康产生的长远影响,提高居民健康意识,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开展及稳步推行。各相关单位在印制宣传品、体检表和工作手册等材料时,要在醒目位置标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与村(居)委会基层管理组织和辖区单位的协调与沟通,争取支持,引导居民自觉自愿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项目培训由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各科室组织,各项目指导科室根据各自项目特点及工作计划自行组织培训工作,确保从事项目服务人员培训率100%,加强网络平台学习,各项目工作人员要通过开展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在线培训和省基本公共卫生综合技术服务平台等系统学习,实现自我培训。要对照服务规范、评价标准,对项目服务人员就项目实施需具备的专业技术开展系统培训,掌握服务技能及工作要点,不断丰富服务人员知识储备,提升服务能力和提高质量。
(三)加强督导评价
建立项目技术指导专家包镇和镇级项目责任人包村的“双包”责任制,卫生院和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督导村卫生室每月不少于1次。加强督导评价,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作为重大民生问题纳入单位负责人任期绩效评价目标,加大对项目执行的督导和技术指导力度,逐步使城乡居民平等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
(四)鼓励探索创新
各单位要积极探索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新机制,遵循“费随事走”的原则,紧紧围绕保障全人群健康项目实施目标,突出全科医生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健康管理团队多学科的合力作用,优势互补,各司其职,强化医防合作,健全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和分级管理工作机制,逐步完善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管理和评价分配。结合签约服务,创新服务模式,完善服务流程。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使用效率,不断深化项目内涵,提高居民满意度和知晓率。
(五)做好年度重点工作
1.加强新冠病毒肺炎疫苗和流动儿童的接种工作。为落实江苏省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使用的会议要求,根据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灌南县2020年新冠病毒疫苗应急接种使用工作培训的通知》(灌卫便函[2020]18号文件精神要求,各地要认真落实市卫生健康委《转发<关于印发江苏省推进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连卫综合〔2019〕6号)要求,推进儿童接种门诊标准化建设和预防接种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规范开展预防接种的技能和水平。严格落实《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落实“三查七对”等安全接种核心制度,做好预防接种工作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置工作。
2.推进电子健康档案向个人开放。各地要深入开展电子健康档案核查,坚决剔除不真实档案,提高档案完整性、规范性。我市信息系统已具备向签约居民开放电子健康档案查询功能。家庭医生团队要主动告知签约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查询事宜,指导签约居民通过健康连云港APP、健康连云港微信服务号、我的连云港APP、连云港市居民健康网等查询本人电子健康档案,实现电子健康档案自助查询,个人基本信息自我维护。
3.以高血压为突破口促进医防融合。各单位要确实落实好H型高血压惠民工程,积极参与国家基层高血压医防融合试点,重点在服务模式、激励机制、健康教育方式、信息化应用等方面探索创新,并以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服务流程再造、构建“三位一体”综合防治管理模式等作为重点,积极打造基层优秀实施方案。
4.改进绩效评价。落实《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苏发〔2019〕6号)要求,对相关工作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由各业务条线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绩效自我评价,确有必要的,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加强项目的效果评价和成本效益分析,突出居民感受度和获得感。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要落实项目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每年至少要对辖区所有承担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六次综合绩效评价。各地要组织开展项目十年评估,认真总结项目实施成效,客观分析存在问题, 并针对性地提出政策建议。
新安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4日
新安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3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