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灌南县部分退役军人专岗开发公告
根据《灌南县关于设立专门岗位安排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士官)就业的实施意见》(灌政办发〔2021〕2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首批部分退役军人专岗开发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保障对象
安置后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士官);应安置未安置、安置后非本人原因未上岗的退役士兵。所有对象都应具备以下上岗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二)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具有劳动能力,符合岗位需求;
(三)无违法行为记录。
二、岗位情况
全县行政村(居)开发专岗64个,县直机关和单位开发专岗20个,合计开发专岗84个。
三、待遇
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向专岗就业人员支付劳动报酬,实际收入水平在扣除“五险一金”后不低于灌南县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四、报名时间
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16日
五、报名地点
户籍所在地的退役军人服务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服务中心
六、报名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身份证原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退伍证原件、退出现役登记表、奖励表彰证明原件等,如退伍证原件丢失或证明不齐全的,可先凭身份证原件报名,待查证后再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请符合条件人员抓紧时间过来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4月16日
咨询电话:0518-83838006 监督电话:0518-83222257
灌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