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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10093/2023-00010 信息分类: 机构职能, 综合政务,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发文日期: 202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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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机构职能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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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行政审批局机构职能

 

 一、灌南县行政审批局主要职能

县行政审批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及大数据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综合管理和业务指导。制定政务服务管理有关规则标准,拟订政务服务发展规划,起草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全县“放管服”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

(三)建立和完善相对集中许可权工作机制。按照“三集中、四到位”的要求,组织县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受理办理;办理划入事项的行政审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并对审批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负责县政务服务大厅的建设和管理,对各进驻部门、单位的政务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教育培训和督查考核;负责县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受理县政务服务相关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和指导镇、村政务服务工作;参与对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行为进行监督。

(五)根据省、市要求,配合做好“互联网+监管”相关工作。

(六)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在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中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规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承办、转办和督办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投诉事项;承办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具体工作;负责管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承担全县政务服务热线等公共服务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县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管理运行工作,负责对平台网络成员单位的协调指导和监督考核。

(八)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的规划、管理和组织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全县政务信息系统整合与资源共享;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负责全县政务服务网设计规划、建设推进、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和运行保障等工作;承担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实施和配合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县大数据管理工作,拟定发展规划、标准规范,统筹政务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组织协调政务资源数据归集、共享,指导全县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数据开发利用和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政务数据和公共数据的安全保障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加强审批部门与其他部门配合。县行政审批局应及时向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事中事后监管信息,涉及本部门行政审批的法律、法规、规章调整情况,以及相关政策文件及时推送或转交给县行政审批局。

 

 二、灌南县行政审批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事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宣传、安全、机要、档案、政务公开、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安排并督办落实;负责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起草和重大课题综合调研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收费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牵头负责综合绩效考核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纪检监察、工青妇、关工委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负责政务服务、审批制度改革、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公共服务热线政策法规研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承担系统内合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清理评估工作;配合做好审批事项划转相关工作;承担行政许可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对办理事项权力清单动态调整进行督查落实;牵头组织依法行政、法治建设等工作。

(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负责研究制定全县“放管服”改革工作总体方案,提出取消下放行政许可权力事项的意见并督促落实;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3550”改革工作,做好“证照分离”改革;负责审批事项划转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机制创新、流程优化、效能提升工作;参与全县营商环境考核;负责县本级政务服务“三集中、四到位”工作的推进和深化,“线上线下、虚实一体”政务服务平台、中介机构综合服务网络应用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清理规范涉审中介服务事项;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镇、村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牵头现场核查、联合勘验、联合评估、联合图审、联合验收等工作;负责审批业务相关专家库的建立与管理工作。

(四)经济审批科。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发改、工信、商务、市场监管、应急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并限时办结;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五)建设审批科。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住建、规划、人防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并限时办结;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六)社会审批科。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教育、民政、人力资源、林业、畜牧、粮食、文广体、卫健、民族宗教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并限时办结;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七)综合审批科。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城管、交运、水利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并限时办结;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八)监督管理科。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和入驻大厅窗口的日常监督检查,配合办公室做好绩效考核工作,处理对窗口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及信访接待工作;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指导管理、办件情况督查督办,做好相关统计、分析、总结;负责标准化建设和安全风险预控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电子监察系统及其管理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牵头做好服务企业和信用管理等相关工作。

(九)公共资源科。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负责起草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规范性文件;牵头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的指导、管理、协调、监督,对县级交易平台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评价;会同行政管理部门拟订、更新进场交易目录;承办、转办、督办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投诉事项;负责统计、汇总和审核全县各单位上报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计划,审核公共资源交易方式;负责管理、监督使用评标专家库;承办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具体工作。

 (十)电子信息科。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的统筹、规划和组织推进工作;统筹全县政务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推进全县政务基础数据库和综合数据库建设;组织协调县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的联审工作,负责对县本级电子政务项目立项初审和绩效评估工作,组织实施县级重点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建设;组织协调政务信息资源和政务大数据归集、共享;负责全县电子政务标准规范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负责全县电子政务外网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和运维;承担全县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建设等工作。

(十一)大数据管理科。负责研究拟定全县大数据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全县大数据归集、管理、开放、共享、应用等标准规范和考核体系并贯彻执行;拟订县级大数据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大数据应用等级化保护工作;指导全县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数据开发利用工作;指导全县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全县政务数据和公共数据的安全保障工作;制定数据资源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管理、指导、监督全县大数据交易有序合规运行。

 

单位负责人:吴宏波

办公地点:集中办公区8号楼政务服务中心

    编:222500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8:30-12:0014:00-17:00(夏令时)

联系电话:0518-83289306

监督电话:0518-83896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