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数据局机构职能
一、部门职责
县数据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数据、政务服务管理和相对集中的行政审批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对数据、政务服务管理和相对集中的行政审批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统筹推进数字灌南、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规划和建设。组织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
(二)负责落实数据要素基础制度。落实上级关于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的政策决定,探索数据交易场所建设。
(三)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落实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组织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牵头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监督,履行相关领域的监管职责,负责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运行维护。
(四)牵头推进数字经济发展,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五)协调推动数字社会发展。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
(六)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组织协调政务资源数据归集、共享,扎口全县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
(七)组织拟订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协调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统筹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建设、管理。
(八)在推进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等相关职责中,履行数据安全职责,负责拟订相关数据安全制度、管理措施、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全县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配合、协调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事中事后监管。
(十)负责行使原县行政审批局划入的行政审批职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县数据局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对划入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划入审批事项涉及的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对划入县数据局的事项进行日常监管和执法监督。
(十一)负责全县政务服务综合管理、业务指导。负责对县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的运行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对镇、村服务中心进行指导、考核和监督。
(十二)拟订县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发展规划、标准规范;负责县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管理、协调、考核工作。
(十三)配合相关部门推进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重大科技攻关。
(十四)协同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开展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管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县数据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综合文稿、文电、会务、机要、信息、新闻宣传、档案、保密、安全、信访、政务公开、行政后勤、资产管理、财务、审计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党群、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规划协调科(数据资源和安全科)。组织拟订数字灌南、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规划;研究数据领域重大趋势和重大问题;牵头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工作,拟定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并推动实施;承担县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及运维经费的相关审核工作;承担推动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工作;承担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有关工作;拟订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制度,负责公共数据归集,协调推进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引导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发展;配合推进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重大科技攻关,协同推动数据要素相关学科专业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相关数据安全制度、管理措施、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协同开展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管工作。
(三)政策法规和监督评估科。负责数据、政务服务、审批制度改革、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热线等政策法规研究,承担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备案、清理评估工作;牵头组织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负责相关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的评估督导。负责重点任务事项的督查督办。
(四)数字经济和社会科。承担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工作;承担牵头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相关工作;研究拟订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的政策措施;促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负责相关App政务服务范畴的指导、协调工作;协同推进数字公共服务普惠化、数字社会治理精准化、数字生活智能化。
(五)数字政府科。承担数字政府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工作;承担电子政务云平台、电子政务外网等工作;负责一体化协同办公体系运维,推动机关内部事务线上集成化办理;推动部门信息系统整合,负责“高效办成一件事”、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等应用支撑体系建设。
(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负责研究提出全县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的政策措施,提出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建议;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负责行政许可等依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动态管理;负责规范涉审中介服务、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参与“证照分离”改革;承担县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工作。
(七)政务服务科。承担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统筹负责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和办事指南标准化;协调落实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推广应用,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组织县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受理办理;指导县级政务服务场所日常管理;负责对镇、村服务中心运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协调指导县镇村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工作;负责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拟订全县政务服务热线的发展规划、标准规范和业务指导;管理县政务服务热线和县政风热线。
(八)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牵头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公共资源交易规范性制度;贯彻落实各类公共资源交易规则、进场交易目录;督促行业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协调、处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发生的投诉;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九)经济审批科。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发改、工信、商务、市场监管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并限时办结;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十)建设审批科。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住建、自然资源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并限时办结;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十一)社会审批科。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教育、民政、人社、林业、农业农村、粮食、文广旅、卫健、民宗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并限时办结;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十二)综合审批科。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城管、交通、水利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并限时办结;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单位负责人:吴续富
办公地点:集中办公区8号楼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222500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8:30-12:00,14:00-17:00(夏令时)
联系电话:0518-83289306
监督电话:0518-83896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