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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20724MB1623154C/2021-00162 信息分类: 其他,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人事工作,人才工作,监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其他,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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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出现以来,县医保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通过做好“两个确保”、及时拨付疫情防控资金2430万元、将新冠药品及诊疗纳入医保目录等,切实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工作。近日,县医保局又将第一批疫苗专项费用1035.…

县医保局:全面助力新冠疫苗免费接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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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出现以来,县医保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通过做好“两个确保”、及时拨付疫情防控资金2430万元、将新冠药品及诊疗纳入医保目录等,切实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工作。近日,县医保局又将第一批疫苗专项费用1035.45万元,上解至财政专户,全面助力疫苗免费接种工作。

为降低人民群众病毒感染风险,控制乃至消除新冠病毒疫情,今年以来我县全面开展新冠病毒疫苗全民免费接种工作。新冠疫苗接种所需资金由医保基金负担、财政予以适当补助,个人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县医保局以2020年底参保统计人数作为核算人数,按人均疫苗费用不超过180元核算疫苗费用预算专项资金和按人均接种费用不超过20元核算接种费用预算专项资金,两项合计,我县2021年疫苗接种专项预算资金总额约1.09亿元。

按照分级分段实施的原则,4月30日前,全县年龄在18-59周岁的居民(无疫苗接种禁忌症,含外地在灌人员)均应主动前往接种;2021年下半年逐步覆盖60岁以上人群。户籍地、居住地或工作地点在灌南县的居民,无重大疾病、无严重过敏史等禁忌症的人群,均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前往就近接种点进行免费接种(灭活疫苗2剂次,其他疫苗接种剂次按照相应的免疫程序确定)。对2021年2月6日及以后发生的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由接种地疫苗接种专项资金支付,不区分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