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经信发〔2012〕50号
关于我县万吨企业2011年节能目标考核情况的报 告
市经信委:
根据《关于推进我市万吨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的通知》(连经信发〔2012〕267号)和《关于做好万吨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的通知》(连经信发〔2012〕268号)文件要求及市节能工作会议精神,县经信局及时向我县纳入考核的5家万吨企业传达精神要求,布置工作任务,跟踪指导督促,采取查阅企业自查报告,核查相关证明材料,4家企业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连云港乔盛金属有限公司已停产),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连云港兴鑫钢铁有限公司、连云港金昌特钢有限公司、连云港鑫隆冶金炉料有限公司、连云港中化化学品有限公司4家企业通过加强能源管理、实施节能技改工程等措施,均完成2011年分解的节能量目标。
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
2011年,我县万吨企业能够重视节能工作,健全了能源管理有关制度和机制,实施了一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节能工作取得新进展,万吨企业能源管理水平有了新提高。各企业对照《工业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自评打分都在80分以上。
接下来,县经信局将进一步督促、指导企业加强能源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好企业能源审计工作,推动我县万吨企业落实和完成“十二五”节能低碳行动的各项目标任务。
灌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