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百禄镇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党支部,镇各相关单位:
现将《百禄镇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中共百禄镇委员会 百禄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日
百禄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3月3日印发 |
百禄镇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百禄镇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以及国务院和省、市、县安全生产督导工作要求,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为主线,加强系统治理、强化责任落实、防控重大风险、严格监管执法、夯实基础保障,从根本上预防和压降生产安全事故,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在“百团进百万企业”学习宣讲活动实现“两个全覆盖”基础上,用好“学重要论述,促安全发展”网络学习平台,2021年起将“百团进百万企业”学习宣讲拓展为“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继续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安全生产宣讲,讲清楚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统筹安全与发展,讲清楚我镇“一年小灶”取得的阶段性成效,讲清楚专项整治“三年大灶”有关安排。推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教育培训内容,2021年起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安全生产学习培训内容,增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履职能力。持续开展“镇党委书记和镇长说安全”活动,并扩大范围,各三套班、各办站所负责人、包村干部、各村支部书记、安全员都要入企业进行宣讲,2021年6月底前,完成宣讲并上报宣讲照片,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在基层走深走细走实;各单位2021年每双月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交流会,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责任单位:宣传科、安监所牵头,镇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各村)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加强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推进企业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及标准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行业和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除按上述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外,对达到一定规模的还应配备安全总监、注册安全工程师。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责任单位:镇安委办牵头,招商办、派出所、环保办、城建所、农路办、安监所、市场监管局新集分局等部门)
(二)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各类企业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2022年底前,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均应完成自评工作(责任单位:安监所牵头,镇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三)建立健全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国家安全培训规定要求,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理论教学与实践技能培训。充分利用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高危行业企业应抓好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新上岗员工安全技能培训、班组长安全技能提升培训等。(责任单位:镇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四)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建立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企一清单”;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对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强化监测预警。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责任单位:安监所牵头,镇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五)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督促企业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治理措施,强化各类危险源、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在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危险作业事项排查管理制度的基础上,2021年底前,推广使用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责任单位:安监所牵头,镇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三、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结合我镇宗教活动场所实际情况,落实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房屋安全有关要求,加强宗教场所标准化建设,2021年重点整治宗教活动场所消防队伍不健全、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制度缺失、消防通道不畅、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设施不齐全、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解决场所消防水源不足问题。提升宗教活动场所技防工作;加强宗教活动的安全监管工作;推进宗教活动场所房屋安全工作;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平安创建活动;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大互查活动。(责任单位:统战科牵头,各村)
(二)提升宗教活动场所本质安全水平。2021年进一步健全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推动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纳入属地网格化管理,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健全安全工作制度,配备专(兼)职的安全员,细化应急预案及配套措施,织密安全防范网。(责任单位:统战科牵头,各村社)
四、冶金等工贸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持续推进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整治。对照粉尘涉爆企业6项重点执法事项,2021年底前,开展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作业人员10人以上企业执法检查,2022年底前,完成所有粉尘涉爆企业重点执法事项检查,持续推进问题隐患闭环整改。(责任单位:安监所)
(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督促工贸企业严格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2021年底前,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均应完成三级以上标准化自评,全面扩面提质,争取更多的企业创建二级标准化。2022底前,粉尘涉爆、使用危化品等重要领域的重点企业争取完成三级标准化,努力推进全镇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责任单位:安监所)
五、消防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五进”实施细则,分类完善标准化培训教材,强化实操式、场景式教学,推进重点人群消防安全免费培训,发展壮大消防安全“明白人”队伍。(责任单位:派出所牵头,各学校、各村)
(二)强化重点环节消防安全管控。在贯彻落实《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基础上,组织市场监管、派出所等部门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生产、流通、改装以及停放、充电等重点环节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2021年底前,完成住宅小区电动车上楼充电问题隐患整治,新建住宅小区全部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责任单位:派出所牵头,市场监管局新集分局、国土所、城建所等部门,各村)
(三)持续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持续将消防安全纳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工作机制,全面应用网格化社会治理信息平台消防管理模块。持续推进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和联防联训等工作,夯实基层火灾防控基础。(责任单位:派出所牵头,各村)
(四)扎实推进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管理。贯彻“祛火源、降荷载、强设施、畅通道、重管理”防控理念,上线运行可兼容、可拓展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系统,持续组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责任单位:派出所牵头,宣传科、市场监管局新集分局、各学校、民政办、卫健办等有关部门,各村)
六、电力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进一步理顺电力安全监管机制。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电力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积极发挥镇安委会组织协调作用,联合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督查、安全执法等工作。2021年底充实镇电力管理部门安全监管人员,落实基层电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能,对电力安全生产实行分层分级监管。(责任单位:百禄供电所)
七、校园和校车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开展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全面落实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学校主体责任,开展学校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现状排查,全面整治学校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废弃物处置存在的安全隐患,强化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培训,不断提高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能力。2021年6月底前完成排查整治,掌握危险化学品使用学校的安全管理现状,推动危险化学品使用学校开展自查自改。2021年12月底前集中攻坚,督促各学校认真组织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各学校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采取各种方式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学校开展随机抽查,对重点学校、重要场所和重要环节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逐条逐项整改闭环。2022年6月底前总结专项治理行动中好的制度措施,梳理典型经验做法,在全镇范围内推广并形成长效机制。(责任单位:文教办牵头,安监所、环保办、各学校)
(二)推进学校消防安全隐患整治。2021年全面排查学生食堂、宿舍、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实训室、危险品仓库、物资仓库等重点部位风险隐患,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2022年持续巩固提升消防安全整治效果,完善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总结推广专项整治经验,将整治实践固化为长效机制,提升消防安全治理水平。(责任单位:文教办牵头,安监所、执法局、派出所、各学校)
(三)开展校车与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严格日常监管,确保安全运行。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运营管理制度,实施动态监控。2021年,加强与公安、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完善联动工作机制,改善校车道路通行条件,加强危险路段安全防护措施,依法查处校车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非法接送学生车辆。2022年,会同公安机关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疏导和秩序维护,结合实际优化上下学高峰时段交通组织。(责任单位:文教办牵头,派出所)
八、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推进国家《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达标。全镇养老机构2021年底90%达到国家《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标准要求,2022年底100%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符合消防、卫生与健康、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建筑、设施设备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及要求,落实安全风险评估、服务防护和管理要求。(责任单位:民政办)
(二)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养老机构各项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加强督查和检查,确保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加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教育和宣传,印发各类安全工作宣传画、册。组织养老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提高养老机构安全管理人员熟练掌握安全设施水平。2021年底前,全镇所有养老机构均有1名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经过相关的业务培训。2022年底前,全镇所有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责任单位:民政办)
(三)加强殡葬服务设施安全监管。开展殡葬宣传,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网上祭扫。在全镇经营性公墓中开展标准化建设、规范各项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村(社区)加强公益性公墓管理,配齐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指导相关村进一步完善公墓防火工作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加强清明节等祭扫高峰期的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倡导“鲜花换纸钱”、集中烧纸钱,引导群众文明规范祭扫。推广 “我的连云港”APP网上祭扫平台使用。2021年底前,全镇所有公墓均配有1名以上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经过相关的业务培训。(责任单位:民政办牵头,各相关村)
九、建筑施工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积极推进智慧工地建设。2021年,按照省住建厅出台的《江苏省建设工程智慧安监技术标准》,开展绿色智慧工地示范片区建设,初步实现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数据实时采集、智能控制、智能决策能力,初步实现智慧工地相关数据和省、市、县智慧工地安全监管平台互融互通。2021年底前推进全镇所有政府投资规模以上工地实现智慧工地全覆盖。2022年,推进全镇所有智慧工地安全监管平台建设全覆盖,实现全镇相关安全数据分析模型建成,实现对现场劳务队伍和工人作业过程中涉及质量、安全行为的违规违纪奖惩信息以及职业技能、学习能力、履约能力等信息实现大数据共享。(责任单位:执法局)
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强化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继续深入开展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和危桥改造。开展公路安全风险排查和分级管控,突出三类及三类以下桥梁重要平面交叉口、集镇段、急弯陡坡、临水临河路段等重点部位的排查和管控。全面排查整治违规设置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问题,保障公路网络畅通。提升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能力。县乡道在完善护栏的基础上,进一步按规定完善交通标志。继续实施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按轻重缓急优先实施通行客运班线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村道,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责任单位:农路办牵头,派出所、各村)
十一、渔业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推动渔船管理服务组织建设。推动建立渔船管理服务公司、协会、合作社等,将辖区分散的渔船和船员纳入组织管理。落实定人联船制度,协助开展渔船隐患排查、涉渔纠纷调处等工作,并运用北斗船位监控、卫星电话等技术手段联系海上渔船,打通渔船安全管理“最后一公里”。制定管理服务组织建设指南,明确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支持渔船管理组织建设的要求,制定管理服务组织考核细则。(责任单位:农技站)
(二)压实渔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船东船长自查自纠和渔船管理服务组织核查核纠,确保渔船修理、救生消防、通讯导航、互助保险等防范保障措施到位。组织开展商渔船防碰撞、光缆保护、典型事故案例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培训,开展自救互救单船应急演练。督促严格执行值班瞭望制度,严禁关闭定位避碰设备,不违规穿越航道、强行追越,不超员超载超风级超航区航行。(责任单位:农技站)
十二、农业机械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全面推行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明确村委会主要负责人是村级农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配齐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的基础上,运用“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模式,在全镇大力推广将农机安全生产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综合网格。2021年各村全部确定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内容网格服务管理事项清单,在网格化平台设立农机安全监管模块,开展网格人员农机安全监管业务培训,实现镇村级农机安全生产属地责任具体化、规范化。2022年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以网格化平台为依托,以农机安全网格人员为基础,建成覆盖农机所有者、使用者和经营服务单位的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长效机制,破解农机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难题。(责任单位:农技站)
(二)全面提升农机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推进“平安农机”建设重心下沉,广泛开展“平安农机”示范村、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建设,选树一批农机本质安全示范单位。2021年狠抓源头管控,强化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检验、驾驶人考试工作,开展运输用拖拉机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加大力度采取政策激励措施,引导老旧运输用拖拉机加快报废更新。探索完善农机安全检验制度。不断增强农机操作人员的安全自觉,形成依法管机、规范用机的良好局面。2022年强化农机经营服务组织隐患自查机制,配齐农机安全员,完善安全生产承诺、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责任单位:农技站)
十三、水旱灾害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强化水利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全面梳理排查全镇水利工程存在的建设及运行安全隐患,并落实安全责任、措施和整改方案,强化措施和方案落实监管。结合水利工程安全鉴定做好水利工程安全隐患处理措施,同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分步实施、逐步推开,深入推进企业、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树立一批达标示范单位,充分发挥示范效应,以点带面、逐步扩大覆盖面。2021年,落实年度重点推进水利工程专项督查检查工作,强化责任主体,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2022年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责任单位:水利站)
(二)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定期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并实施有效管控。提升全镇水利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科学防范和有效遏制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督促镇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风险管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全面做好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落实管控措施等各项工作。2021年底前,各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重大危险源实现“一源一案”;2022年底前,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管控工作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责任单位:水利站)
(三)建设科学高效应急管理体系。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应急处置工作,提高防洪抗旱能力,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突发性水旱灾害事件,最大限度减少水旱灾害损失,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水利站)
十四、地质灾害风险防范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加强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工作。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持续加强监测预警能力,做好气象预警和巡查检查。2021年完善灾情速报制度,对每处隐患点设立标志牌,及时发放明白卡和避险卡,建立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加强巡查检查频次。(责任单位:国土所)
十五、群租房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租住情况清仓见底。全面摸排群租房和居住人员情况,及时发现登记一批群租房,注销一批停租房屋,采集承租人、出租人和二房东基本信息,掌握一批重点租住人员。对居住证系统中已登记的群租房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梳理,每户必到,做到“房清、人清、隐患清”。2021年底通过集中整治,实现群租房发现登记率达100%,租住人员信息登记率在95%以上,流动人口中高危人员纳入重点人员列管率达100%。2022年,继续开展“梳理清格”行动,摸清群租房动态底数。(责任单位:派出所牵头,国土所、执法局、农电站等部门,各村)
(二)安全隐患彻底整改。通过集中整治,及时摸排掌握群租房各类安全隐患,整顿一批不落实治安责任的出租户,消除一批群租房中存在的治安隐患,及时对接相关部门,推送抄告并推动整改一批涉及其他部门单位业务的安全隐患,堵塞一批漏管失控风险漏洞,群租房中的住房、治安、消防、电气等安全隐患显著减少,实现群租房治安隐患整改率达100%。2021年底前,实现群租房整治难点问题基本解决。2022年底前,开展群租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防止安全隐患出现反弹。(责任单位:派出所牵头,国土所、执法局、农电站等部门,各村)
(三)违法问题及时查处。处罚一批违反群租房安全管理规定的房主,取缔一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群租房,查获一批隐藏在群租房中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会同有关部门查处一批涉及群租房违法违规行为,使安全管理秩序得到全面规范,租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通过对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实现对群租房隐患整改率达100%,违法问题查处率达100%。(责任单位:派出所牵头,国土所、执法局、农电站等部门,各村)
十六、严控、严管烟花爆竹零售店专题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按照《烟花爆竹零售店技术规范》(AQ4128—2019)对辖区烟花爆竹零售店进行布局规划,保持在合理总量。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烟花爆竹零售许可的审批。开展烟花爆竹零售店符合性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对硬件设施难以整改的,一律关闭退出。到2021年年底,零售店总量控制在县规划布点数量以内。持续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安监所牵头,派出所、市场监管局新集分局、各相关村)
十七、提升镇街安全生产管控能力专题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持续推进镇街安全生产管控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落实党委政府、部门、村及网格员安全责任清单化管理。2021年底前,完成镇区域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持续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落实。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持续深化执法预告制度。推动镇村应急物资储备,2021年初步落实,2022年得到显著加强。推进社会化服务,搭建小微企业与社会化服务机构的对接平台,解决小微企业安全管理短板问题。(镇安委会)
十八、加强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建设专题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综合应急救援演练。检查辖区企业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建设,督促辖区易燃易爆、危化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全面提升企业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镇安委会牵头,安委会所有成员单位、各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