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各工程建设指挥部,局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县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灌安办〔2021〕38号)精神,决定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为期1个月(2021年5月1日至31日)的拉网式、起底式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发展,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细致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为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也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二、排查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治理范围。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突出道路客运、道路货运、公共交通、驾培维修机构、内河水上运输、公路安保与路域环境、航道运行、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客货运站场、内河港口码头、渡口渡船、治超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部位。特别是近3年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重点企业。
(二)排查治理方式。采取交通运输企业自查自纠、直接监管部门专项检查、主管部门综合督查和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做到“六个结合”:
1. 把隐患排查整治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相结合,深化安全生产再检查、再排查、再整治,保持工作连续性;
2. 把隐患排查治理与“打非治违”活动相结合,强化依法治安,做到有违必罚、依法严处,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执法措施;
3. 把隐患排查治理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在道路运输、交通工程建设、内河水上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扎实地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着力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4. 把隐患排查治理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相结合,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20条重点事项清单,全面排查问题和隐患,列出问题清单,落实整改措施,逐项限期整改;
5. 把隐患排查治理与加强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相结合,实现关口前移,全面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消除盲点死角;
6. 把隐患排查治理与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相结合,推动企业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营运过程和源头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营运规范,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任务分工
按照“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和“谁许可、谁负责”原则,在县局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行业领域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县交通运输局。组织推动系统内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指导监督各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掌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动态,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实行领导负责制、公示制、销号制、通报制,实行动态管理。
(二)各行业领域直接监管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制定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全面组织排查整治,建立事故隐患清单,督促企业认真组织整改,实施闭环管理。
(三)各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行“岗位、班组(车船)、车间(部门、车队、项目部)、企业”四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全员全方位组织开展风险点辨识排查,建立事故隐患“一企一清单”,落实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闭环管理,并完善台账,及时向行业管理部门报告,制定实施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县局成立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局安全监督科主要负责人和各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督科,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综合协调。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方案,周密部署实施,逐层逐级抓好工作落实,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各单位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请于4月30日前书面连同电子版一并报至局安全监督科。
(二)强化风险辨识,全面排查治理。各单位要重点督促企业完善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的管理机制,按照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区分,实行分层分级治理,对重大事故隐患一律实施挂牌督办制度。要在建立准确具体、责任清晰、任务明确的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的基础上,对列入清单的每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实行交办制、台帐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确保形成工作闭环。
(三)严格监管执法,强化综合整治。各单位要突出事故易发多发和工作落实相对薄弱的部门和企业,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风险高、隐患多的企业,突出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明确年度监督检查、监管执法工作重点,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强力推进“打非治违”活动,以执法促排查、促整治。要采取联合执法、集中执法、交叉执法等多种方式,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按规定给予上限经济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建立联动机制,开展督查检查。各单位要加强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适时组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对领导重视程度不够、责任落实不力、工作进展滞后的,要进行约谈和通报;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在专项行动期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要严肃查处并严厉问责。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综合运用全员排查、多轮督查、暗查暗访、交叉检查、集中曝光警示等多种方式,深查问题,彻查隐患,督促整改到位。要通过建立台帐、重点督办、整改验收销号等措施,加强跟踪督查工作力度,推动事故隐患整改到位。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和行业内部宣传阵地等平台,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县局将对各单位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情况组织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各单位要及时将《全县交通运输系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汇总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清单》以及工作总结加盖公章连同电子版于5月30日前报至局安全监督科。
联系人:汪晖,电话:83219239,邮箱:251230301@qq.com。
附件:1. 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汇总表
2. 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清单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行业领域 | 检查情况 | 隐患排查情况 | |||||||||||
检查 单位 (家) | 组织检查组 (个) | 领导带队检查(人次) | 发现非法违法行为(条) | 行政处罚 | 一般隐患 (处) | 重大隐患 (处) | 整改资金 (万元) | ||||||
关闭取缔非法企业 | 责令 三停(家) | 暂扣吊销证照企业(家) | 处罚 | 合计 | 已整改 | 合计 | 已整改 | ||||||
道路运输 | |||||||||||||
水上运输 | |||||||||||||
建筑施工 | |||||||||||||
客运站等人员密集场所 | |||||||||||||
其他 | |||||||||||||
合计 |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主要领导签字:
附件2
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序号 | 整改责任单位 | 隐患内容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整改 | 督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 所属行业 | 是否挂牌 督办(级别) | 整改投入资金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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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主要领导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