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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471/2021-00111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04-01
文号: 新政发〔2021〕40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新政发〔2021〕40号 关于印发《新安镇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各部门:经镇政府研究,现将《新安镇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守执行。 新安镇人民政府 2021年 4月1…

关于印发《新安镇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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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发〔202140

 

 

关于印发《新安镇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

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各部门:

经镇政府研究,现将《新安镇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守执行。

 

 

新安镇人民政府

 2021 41


新安镇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排查

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领导关于“高度重视,采取坚决措施,坚决遏制事故频发的态势”“对风险防范措施不到位,安全问题重犯累犯的,要依法严处”的批示精神,坚决遏制建筑施工领域事故多发频发势头,现制定新安镇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一、排查整治时间

202143日至410日。

二、排查整治范围

全镇(除县和其他部门单位管理的建筑项目外),不论项目大小、有无审批、合法非法、在建或停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检查。

三、排查整治内容

围绕近期事故特点,全面排查整治各建筑施工项目问题隐患。

1.严查施工、建设、监理等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存在施工、监理等人员随意变动,在职不在岗、在岗不履职等现象。

2.严查文明措施费是否足额计取,施工现场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高处作业等各类现场人员安全防护用具是否按规定配发及正确佩戴使用。

3.严查安全教育培训是否依法依规全覆盖,是否严格落实三级安全教育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流于形式等。

4.严查危大工程是否依法依规编制审核并按方案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建立反三违措施以及实施情况等。

5.严查建设单位违法发包、肢解发包,指令施工企业抢工期、赶进度,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等情况。

四、排查整治要求

一是要严格落实“六个一律”。凡发生施工安全责任事故的:一律对责任单位及单位负责人等有关人员按上限暂扣、停业、降级、吊销有关证照,实施经济处罚;一律将对事故直接涉及的施工、开发、设计、监理等单位公示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事故情况在全县范围内公示警示;一律对事故项目责令全面停工整顿,暂停其项目预售或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涉及国有企业的,一律通报国资监管部门并按有关规定扣减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得分。将重大隐患作为事故惩戒,凡发现危大工程未按规定编制专项方案、组织论证审核、未按方案施工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突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重点岗位人员配备履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等重点,凡企业一般安全生产条件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不合格的;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要强化行刑衔接,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切实处罚到企业、处罚到人,形成震慑效应。

二是要抓好事故调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在迅速查清事故原因的同时,事故报告要载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履职情况。

三是要严格复工管理。问题隐患整改到位,经行业主管部门复核通过后,方可复工。

四是要加大责任倒查。严查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要强化信用惩戒,对发生事故、拒不整改问题隐患所涉企业和企业责任人,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实施联合信用惩戒。

五、排查整治职能小组分工

按包村排查、各村(社)包村干部和书记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成员由村(社)干部组成,聘请第三方参与整改。

六、责任追究

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工作方案,在七日内对全面防范化解风险。要加强沟通衔接,要坚决杜绝检查不深不透、走过场等情况发生,以“零容忍”的态度切实压紧压实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落细管控措施;要严肃工作纪律,对工作中弄虚作假和不认真履职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严格检查程序和记录,每次检查结束后要形成问题隐患清单、检查结论和整改意见,参检人员要签字确认并留档备查。

 


 

附件

     村(社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排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审核人:                  填报日期:

作业领域

序号

排查建筑施工名称

施工地点

联系电话

工程结构

面积

当前情况

现场

检查人

备注

在建

停工

1、房屋

建筑工程

1










2










3










4










2、市政

工程

1










2










3










4










3、交通

工程

1










2










3










4










4、水利

工程

1










2










3










4










填报说明:各村(社区)辖区内,建筑施工报监工程不需填报(重大项目,如房产开发、道路、桥梁建设项目);本次主要以辖区内民用建筑为主要填报,也就是不受监工程项目。

 







 


 

 

 

 

 

 

 

 

 

 

 

 

 

 

 

 

 

 

 

 

 

 

 

 

 

 

 

 

 

 

 

 

 

 

 

 

 

 

 

 

 

 

 

 

 

 

 

 

 


 

  新安镇党政办公室                20214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