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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892X/2012-00110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教育,意见
发布机构: 灌南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2-11-05
文号: 灌教发〔2012〕48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快高层次教育人才培养步伐,推进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实施校长、班主任和学科教师梯队人才建设。现就我县教育人才梯队培养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

灌南县教育局关于建立教育人才培养梯队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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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快高层次教育人才培养步伐,推进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实施校长、班主任和学科教师梯队人才建设。现就我县教育人才梯队培养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科教兴县”和“人才强教”战略,以教育人才梯队建设为抓手,以全面提升中小学师资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优化培训模式,强化过程管理,推进教师队伍自主发展、持续发展和科学发展,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实现全县教育事业新的跨越。

二、梯队设置和规模

1.校长梯队:第一层次为“灌南县优秀校长”,30名;第二层次为“灌南县骨干校长”,90名。

2.班主任梯队:第一层次为“灌南县优秀班主任”,80名;第二层次为“灌南县骨干班主任”,260名。

3.学科教师梯队:第一层次为“灌南县学科带头人”,450名;第二层次为“灌南县骨干教师”,900名。

三、评选范围和对象

校长梯队:全县普通中学、灌南中专、小学、特殊教育学校的在职在岗校级干部,幼儿园园长和完小校长。其中参加优秀校长评选的必须是正职校(园)长。

班主任梯队:全县普通中学、灌南中专、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的在职在岗班主任。

学科教师梯队:全县普通中学、灌南中专、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的在职在岗一线教师及教科研人员。

四、评选条件

详见附件一

五、评选和管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县级教育人才梯队评选推荐及管理工作,要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县教育局文件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评选推荐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评选推荐的质量。各单位在确定推荐人选时,要充分考虑到学段、学科,要破除“论资排辈”思想,大胆选拔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局教研部门、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及素质教育基地因教师工作内容有所不同,可参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评选。

县教育局将成立灌南县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教育人才工作的管理工作,对县教育人才梯队培养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并建立从低到高两个层次逐级推荐评选机制。县教育人才培养梯队每两年一个周期,每年度补充一次,在梯队中遴选出部分优秀人员作为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333工程”第三层次培训对象候选人。对进入县教育人才培养梯队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当年有关待遇,累计两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相应称号和有关待遇。

附件:灌南县县级教育人才梯队培养对象评选条件

 

灌南县教育局

2012115

 

 

 

主送:各乡镇中小学,局直各单位

报送:市教育局,县政府办

灌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2115日印


附件:

灌南县县级教育人才梯队培养对象评选条件

一、校长梯队评选条件

1. 基本条件

1)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依法治教,规范管理,近三年来学校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2)有较高的管理水平,能高效履行岗位职责,无私奉献,勤政廉政,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受到学校师生的拥护,具有一定的荣誉基础。近五年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3)自觉更新教育观念,以新课程理念引领学校管理、激励教学改革、组织校本研究;有较强的科研意识和水平,注重教育管理方法的研究并运用于实践;善于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积极参加培训进修活动,近三年来年均参加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

4)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两条,且副校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第一条。

承担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正校级领导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普通教师规定工作量的1/4;副校级领导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普通教师规定工作量的1/3,且所带课程性质要与技术职务所属科目相容,教学效果在本单位处于领先地位;

近三年来每年承担县级以上教学示范课或教育教学专题讲座一次以上;

积极参加听课评课活动,每学期听课40节以上;

参加县级以上调研考试、职业技能考试的命题工作;

参加县级以上学科教学(技能)竞赛的评审工作。

5)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40岁以下的中小学校长应具备本科学历,幼儿园园长、农村完小校长及40岁以上的中小学校长应具备专科学历。

2.优秀校长条件

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1)勇于开拓创新,努力探索学校管理新办法、新思路,工作目标定位准确、管理运行有力、质量提升快速,特色管理办法在县内外有一定知名度。

2)任正职校(园)长2年以上,累计任职(含副校级)6年以上。本人受到两次县以上综合表彰或受到过市级及以上表彰。

3)近三年来,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过1篇省级以上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或三篇市级以上获奖论文(其中教育管理类论文一篇),或独立出版、编著教育类学术著作、教材、教师参考用书(不含复习资料、练习册),参与编著的不得少于1.5万字;主持县级以上科研课题并结题。

4)具有市级校长资格培训证书,原则上从县骨干校长中推荐产生。

3. 骨干校长条件

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1)各项工作达到《江苏省中小学(职业学校)常规管理规范》标准,学校(园)管理工作较显著,在本县内有一定知名度。

2)累计任职4年以上。本人工作受到县级以上综合表彰。

3)近三年来,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过市级学术论文或县级论文评比一等奖以上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2篇,或独立出版、编著教育类学术著作、教材、教师参考用书(不含复习资料、练习册),参与编著的不得少于8千字;主持或参与县级以上科研课题并结题。

二、班主任梯队条件

1.基本条件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认真实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坚持素质教育思想,面向全体学生,关心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的全面成长;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师表形象,受到学生和家长的欢迎。

2)热爱德育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教书育人成效突出。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所带班级有良好的班风、学风,学生有明显进步,素质得到全面提高。近三年来,所带班级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3)工作科学性强,效率高。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能自觉学习并运用教育学、心理学有关理论指导班级工作;按新课程改革的要求,转变教育观念,在创新管理办法、指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善于总结班主任工作经验,能撰写有一定水平的经验总结材料或思想教育论文。

4)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协调能力,能服从学校工作大局,团结科任教师形成班级教育工作的合力;积极协调争取学生家长、社会有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充分利用社区和社会教育资源为班级工作服务。

545岁以下中学班主任及35岁以下的小学班主任应具备本科学历;45岁以上中学班主任及35岁以上的小学班主任应具备专科学历,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优秀班主任条件

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1)能创造性地开展班主任工作,并形成一定制度,在学校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校内有很高声誉和影响。

2)近三年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过市级(或县级以上获奖至少2篇)教育管理类研究论文。

3)近三年来,承担指导培养的年轻班主任的任务,并取得较好成绩。

4)担任班主任工作累计5年以上。并取得班主任培训合格证书。

5)原则上从县级骨干班主任推荐产生。

3.骨干班主任条件

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1)注重班级的规范化管理,在学校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本校内有一定影响,所带班级受到校级以上表彰。

2)近三年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过县级以上(或县级以上获奖)教育管理类研究论文。

3)担任班主任工作累计3年以上,并取得班主任培训合格证书。

三、学科教师梯队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灌南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均需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工作认真负责,勤恳踏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思想作风好,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2)具有所教学科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教育教学水平较高,完成规定的本学科教学工作量,效果显著;能自觉更新教育教学观念,及时把握现代知识更新趋势和学科发展前沿动态,并运用于教育教学实践。

3)自觉更新教育思想,转变教学观念。具备新课程目标下的设计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实践能力和教学科研能力并主动实施新课程;善于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整合课程,提高教学质量;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4)关心青年教师成长,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近三年来,指导培养的教师在教学、科研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

5)中学及45岁以下的小学教师应具备本科学历;45岁以上的小学教师应具备专科学历;职业学校的专业教师须为“双师型”;均需取得相应学校类型的教师资格证书。

2.学科带头人条件

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1)任教学科的升学或调研考试成绩在学校周围区域内居领先地位,在本县内有一定影响。音、体、美、信息通用技术等学科教师能对学生进行特长训练并取得突出成绩。

(2)具有较丰富的学生管理工作经验,关心爱护学生,善于针对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担任班主任3年以上。

(3)近三年来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过省级以上至少1篇和市级论文评比二等奖以上至少2篇以上本专业教学研究论文(教科研人员需4篇以上),并经专家鉴定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

(4)近三年来在县以上开过公开课、示范课,并获得好评。近十年来参加优课评比、技能大赛活动,获得县级二等奖以上或主持市级课题已结题。

(5)获得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课评比、教学技能大赛市一等奖以上,可破格优先推荐。

(6)具备中级及以上教师职务,原则上从县骨干教师推荐产生。

3.骨干教师条件

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1)任教学科的升学或调研考试成绩在学校中居领先地位,在校内有一定影响。音、体、美、信息通用技术等学科教师能对学生进行特长训练并取得较好成绩。

(2)具有较丰富的学生管理工作经验,关心爱护学生,善于针对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担任班主任2年以上。

(3)近三年来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过市级1篇(或县级论文评比二等奖以上2篇)以上。

(4)近一年来在校内开过公开课、示范课,并获得好评。近八年来参加教学竞赛、会课评比、技能大赛等活动,获得县级以上奖励或主持县级课题已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