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百禄镇散葬乱埋治理“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各相关单位:
现将《百禄镇散葬乱埋治理“回头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灌南县百禄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3日
百禄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3月23日印发 |
百禄镇散葬乱埋治理“回头看”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深入治理散葬乱埋现象,推进“生态殡葬、绿色殡葬、惠民殡葬”,建设美丽乡村,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散葬乱埋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县政府关于加强全县散葬乱埋治理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灌南县散葬乱埋治理工作意见》相关规定,切实巩固散葬乱埋专项整治成效,防止散葬乱埋问题回潮反弹,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是全面禁止散葬坟墓。从即日开始,镇域范围内全面禁止散葬坟墓,村民去世后,骨灰统一安葬于镇公益性公墓或县仙游公墓,禁止出现新坟头。
二是加大平坟还田力度。即日起至清明期间,在“三年行动计划”的基础上,采取迁移、拆除硬化物或深埋等方式,重点对国省县镇村主干道两侧及基本农田内的坟墓进行清理,力争国省县镇村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无散葬坟墓。
二、工作原则
依法行政、属地管理;疏堵结合、系统治理;统筹规划、保障基本;因地制宜、多措并举。
三、工作步骤
按照目标任务,全镇散葬乱埋治理回头看工作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3月24日。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做好调查摸底,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全面部署工作任务。
(二)推进实施阶段:2021年3月25日-4月6日。由镇民政办负责编印宣传资料、标语,发放到村,各村召开会议进行宣传,形成强大的声势和舆论氛围,并倒排工期稳步推进平迁坟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1年4月7日-9日。镇民政办、纪委对全镇散葬乱埋治理回头看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巩固总结阶段2021年4月9日-10日。镇民政办牵头督促各村做好整改和总结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调整镇殡葬乱埋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镇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村、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办,具体负责殡葬改革工作的政策宣传,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等日常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开展散葬乱埋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各村、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紧密配合,狠抓落实。
1、镇殡葬管理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能,加强协调和管理,掌握动态信息,做好牵头和考核评比等各项服务工作。
2、镇国土所、城建所要依法查处非法殡葬用地、乱建坟墓行为,对丧葬滥占土地、乱修乱建坟墓者,要坚决查处,并责令恢复地貌。
3、镇农技部门要依法加强林地保护与管理,认真查处毁林造墓等违法行为。
4、镇执法局要配合民政办坚决取缔销售棺材、碑、碚以及无照生产丧葬用品的经营活动,没收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据国家有关注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5、镇纪委要严肃查处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的亲属违规乱葬行为。
6、镇公墓管理人员要积极做好骨灰安葬的各项服务工作,随叫随到,做好公墓内防火防盗、卫生保洁、内部绿化等工作,完善档案台帐。
7、各村书记为本村辖区散葬乱埋回头看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村每一例死亡遗体进行跟踪督查,及时做好丧户的思想工作,杜绝土葬和乱埋乱葬。凡隐瞒不报的,要严肃追究其责任。
8、镇派出所要对阻碍散葬乱埋执法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置,对丧葬活动中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镇实行党政三套班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的责任包干制,确保整治责任到人、工作落实到位。
(三)建立考评机制。
1、考核对象:全镇24村。
2、考核办法:今年散葬乱埋“回头看”工作纳入全镇年度重要目标考核内容,实行平迁坟百分比考核制度。根据完成任务数进行考核,并按迁坟数量完成率及新坟头个数等得分。
3、考核内容及细则。
镇民政办协同镇考核办负责对各村平迁坟情况进行督查考核,主要对平迁坟数量及质量、违规新坟数量及整治情况、圆坟及立碑情况,以及惠民殡葬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现场督查检查,每月通报检查及整改情况,季度评分,年度汇总评比。
(四)加大宣传力度。
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散葬乱埋回头看宣传工作方案,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报道,推广文明殡葬、现代殡葬新理念,在全镇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和强大的宣传声势,为我镇散葬乱埋工作深入开展打下良好的舆论基础和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