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委会,镇直各部门及驻镇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镇安委会决定在全镇开展为期1个月(2021年5月1日至31日)的拉网式、起底式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细致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为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也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二、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全镇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突出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涉爆粉尘、燃气、渔船安全、船舶修造、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近3年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重点行业企业。
(二)排查整治方式。采取企业自查自纠专项检查、政府巡查督查和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做到“六个结合”:
1.把隐患排查整治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相结合,深化安全生产再检查、再排查、再整治,保持工作连续性;
2.把隐患排查整治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严格遵照工贸行业、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评定标准,在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水上交通、特种设备、冶金工贸、渔船安全、船舶修造、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扎实地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着力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3.把隐患排查整治与落实工业企业风险报告制度工作相结合,实现关口前移,全面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消除盲点死角;
4.把隐患排查整治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相结合,强化依法治安,做到有违必罚、依法严处,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执法措施;
5.把隐患排查整治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相结合,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20条重点事项清单,全面排查问题和隐患,列出问题清单,落实整改措施,逐项限期整改;
6.把隐患排查整治与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相结合,推动企业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任务分工
按照“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原则,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村(社)委会,镇直各部门及驻镇各单位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推动辖区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指导监督辖区内各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掌握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动态,建立事故隐患清单,对重大事故隐患上报镇安委会,实行动态管理。
(二)镇直各部门及驻镇各单位:按照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制定相关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全面组织排查整治,建立事故隐患清单,对重大事故隐患上报镇安委会,实行动态管理。
(三)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行“岗位、班组、车间、企业”四级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全员全方位组织开展危险有害因素和岗位风险点辨识排查,建立事故隐患“一企一清单”,落实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闭环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安监总局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工矿企业等重大隐患认定指导目录辨识管控重大隐患,建立清单、完善台账,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制定实施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各村(社)委会,镇直各部门及驻镇各单位要建立相应领导机构,由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方案,周密部署实施,抓好工作落实,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各村(社)委会,镇直各部门及驻镇各单位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于4月30日前加盖公章连同电子版一并报至镇安委会。
(二)强化风险辨识,全面排查整治。各村(社)委会,镇直各部门及驻镇各单位要督促企业完善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的管理机制,按照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区分,实行分层分级治理,对重大事故隐患一律实施挂牌督办制度。各村(社)委会,镇直各部门及驻镇各单位要在建立准确具体、责任清晰、任务明确的事故隐患清单的基础上,对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实行交办制、台帐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确保形成工作闭环。
(三)严格监管执法,强化综合整治。各村(社)委会,镇直各部门及驻镇各单位要采取联合执法、集中执法等多种方式,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供电和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按规定给予上限经济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建立联动机制,开展督查检查。镇安委会要加强对大排行动情况的监督检查,适时组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
各村(社)委会,镇直各部门及驻镇各单位要及时将《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汇总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清单》和工作总结的电子档发送至安委会;纸质档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于5月31日前报至镇安委会。
附件:1. 三口镇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汇总表
2. 三口镇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清单
灌南县三口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5日
附件1
三口镇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行业领域 | 检查情况 | 隐患排查情况 | |||||||||||
检查 单位 (家) | 组织检查组 (个) | 领导带队检查(人次) | 发现非法违法行为(条) | 行政处罚 | 一般隐患 (条) | 重大隐患(条) | 整改资金 (万元) | ||||||
关闭取缔非法企业 | 责令 三停(家) | 暂扣吊销证照企业(家) | 处罚 | 合计 | 已整改 | 合计 | 已整改 | ||||||
危险化学品 | |||||||||||||
烟花爆竹 | |||||||||||||
冶金 | |||||||||||||
道路运输 | |||||||||||||
水上运输 | |||||||||||||
建筑施工 | |||||||||||||
学校 | |||||||||||||
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 |||||||||||||
水利 | |||||||||||||
电力 | |||||||||||||
农机 | |||||||||||||
渔业 | |||||||||||||
其他 | |||||||||||||
合计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主要领导签字:
附件2
三口镇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序号 | 整改责任单位 | 隐患内容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整改 | 督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 所属 行业 | 是否挂牌 督办(级别) | 整改投入 资金 |
1 | |||||||||
2 | |||||||||
3 |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主要领导签字: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