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建发〔2021〕8号
关于开展春节期间我县住宅小区消防安全
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县各物业服务(管理)企业、各住宅小区托管单位:
为确保全县居民有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假期,预防和减少居民住宅小区的火灾事故,强化消防安全措施,提高消防管理能力,切实消除居民住宅小区火灾隐患。从即日起至2021年2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春节期间对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改善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状况,提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消防安全环境, 有效消除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2021年春节期间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排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全县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开展。各物业企业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密切配合,分工负责,抓好各项整治工作的落实。
组 长:杨 红
副 组 长:张虎如 赵大伟
成 员:王 蓉 王道静 潘卫东 王加平 董 健
督查一组:潘卫东(组长) 卫 伟 徐 林 顾金宝
督查二组:赵大伟(组长) 王金伟 周达东 程亚军
督查三组:王道静(组长) 徐中宝 杨全东 许云龙
督查四组:王加平(组长) 马行松 郑卫学 刘 军
督查五组:朱 操(组长) 白雪松 高兴田 王 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赵大伟兼任办公室主任,综合协调各督查小组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指导和协调。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整治内容
(一)整治范围:全县物业管理居民住宅小区。
(二)重点整治内容:
1.居民高层住宅楼是否存在违章锁闭、封堵、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现象,楼道内是否存在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的现象,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是否存在被占用、堵塞的现象。
2.居民住宅小区、高层住宅楼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3.是否存在乱拉乱接电线及其它违章用电的行为。
4.是否存在在住宅小区、高层住宅楼内违反规定使用明火的现象。
5.是否存在在高层建筑周围违法乱搭乱建棚、房等占用防火间距,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现象。
6.居民高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社区居(村)委会是否按照消防职责开展消防工作,并建立微型消防站,积极消除火灾隐患。
7.是否存在电梯年检失效或过期、电梯五方通话不畅、电梯维保不及时或没有维保记录等隐患。
8.是否存在没有制定消防或电梯应急预案,电梯安全员和消防员未持证上岗等现象。
四、职责分工
全县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由2021年春节期间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各小区按“谁片区,谁负责”原则分工负责,由各督查小组牵头,物业企业成员共同参与组织实施。
五、工作措施
(一)自查自改。各物业公司要对在管小区的消防安全隐患和公共消防设施存在的隐患开展自查自纠自改,填写《2021年春节期间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巡查记录表》每日上报房产处306室(见附件)。
(二)集中督查。督查小组对住宅小区中存在消防设施损坏、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占用、堵塞等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能当场整改的,要责令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按照职责分工限期落实,并重点对小区内车辆乱停乱放、违法占用消防通道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小区内消防设施损坏或占用、车辆不按规定停放、消防通道受阻和物业不履行消防职责的等消防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拒不整改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上报公安消防部门或派出所处以罚款,并对消防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小区要充分认识春节前后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加强领导和协调,进一步提高对居民住宅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扎实抓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落实,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小区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物业管理公司法人或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负责人,必须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高层住宅小区的消防违法行为,形成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强大的震慑力。
(三)广泛宣传,营造整治氛围。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普及高层住宅的防火常识、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附件:1.2021年春节期间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巡查自查表
2.2021年春节期间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巡查督查表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2日
附件1
2021年春节期间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巡查自查表
年 月 日 小区名称:
序号 | 巡查内容 | 巡查情况 | 异常情况记录 |
1 | 消防通道(韩疏通通道,安全出口,楼道等)是否保持畅通。 | 是□否□ | |
2 | 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灯具是否完好。 | 是□否□ | |
3 | 楼道内是否存在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的现象。 | 是□否□ | |
4 | 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 是□否□ | |
5 | 灭火器的灭火剂是否在保质期内、消防栓内器材是否完整,到位。 | 是□否□ | |
6 | 消防器材是否位置固定,没有移动。 | 是□否□ | |
7 | 是否存在在住宅小区、高层住宅楼内违反规定使用明火的现象。 | 是□否□ | |
8 | 是否存在在高层建筑周围违法乱搭乱建棚、房等占用防火间距,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现象。 | 是□否□ | |
9 | 消防水源是否保持充足,水管是否有水。 | 是□否□ | |
10 | 是否存在电梯年检失效或过期、电梯五方通话不畅、电梯维保不及时或没有维保记录等隐患。 | 是□否□ | |
11 | 是否存制在没有定消防或电梯应急预案,电梯安全员和消防员未持证上岗等现象。 | 是□否□ | |
12 | 配电室附近是否没有存在易燃易爆炸物品且周围空旷无杂物。 | 是□否□ | |
13 | 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是否存在被占用、堵塞的现象。 | 是□否□ | |
14 | 是否存在乱拉乱接电线及其它违章用电的行为。 | 是□否□ | |
15 | |||
说明:1、是打√,否打× 2、每天下午17:00必须检查上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企业领导汇报,并妥善处理,处理完后方可下班 | |||
巡查人: 物业企业负责人: 日期: | |||
附件2
2021年春节期间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巡查督查表
年 月 日 小区名称:
序号 | 巡查内容 | 巡查情况 | 异常情况记录 |
1 | 消防通道(韩疏通通道,安全出口,楼道等)是否保持畅通。 | 是□否□ | |
2 | 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灯具是否完好。 | 是□否□ | |
3 | 楼道内是否存在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的现象。 | 是□否□ | |
4 | 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 是□否□ | |
5 | 灭火器的灭火剂是否在保质期内、消防栓内器材是否完整,到位。 | 是□否□ | |
6 | 消防器材是否位置固定,没有移动。 | 是□否□ | |
7 | 是否存在在住宅小区、高层住宅楼内违反规定使用明火的现象。 | 是□否□ | |
8 | 是否存在在高层建筑周围违法乱搭乱建棚、房等占用防火间距,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现象。 | 是□否□ | |
9 | 消防水源是否保持充足,水管是否有水。 | 是□否□ | |
10 | 是否存在电梯年检失效或过期、电梯五方通话不畅、电梯维保不及时或没有维保记录等隐患。 | 是□否□ | |
11 | 是否存制在没有定消防或电梯应急预案,电梯安全员和消防员未持证上岗等现象。 | 是□否□ | |
12 | 配电室附近是否没有存在易燃易爆炸物品且周围空旷无杂物。 | 是□否□ | |
13 | 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是否存在被占用、堵塞的现象。 | 是□否□ | |
14 | 是否存在乱拉乱接电线及其它违章用电的行为。 | 是□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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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是打√,否打× 2、每天下午17:00必须检查上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企业领导汇报,并妥善处理,处理完后方可下班 | |||
督查人: 组长人: 日期: | |||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1年2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