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建发〔2021〕16号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2021年全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
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1年全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2日
2021年全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为加强全县住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结合我县住建行业工作实际,制定此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
2021年,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市住房城乡建设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任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突出建筑施工、市政公用运营、房屋使用和物业安全管理、农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城市安全等重点领域,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控制和减少一般事故,确保我县住建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发展。
二、重点内容
(一)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活动
持续深入开展宣贯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强化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安全风险。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健全完善行业系统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坚持问题导向,预防为先,防化并举,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全面排查整治,最大程度消除安全生产各类风险隐患。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教活动,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安全咨询日、应急演练等活动,大力宣传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营造行业浓厚氛围。
(二)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1.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
(1)加强企业和从业人员施工行为标准化建设。督促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费用,做实培训教育和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通过严管重罚引导从业人员自觉遵守操作规程,杜绝“三违行为”。
(2)提升工程实体安全标准化水平。持续落实《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实用手册》《江苏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图集》,全面提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定型化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做到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定型化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全覆盖,实现工程项目定型化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常态化,引导各项目部争创“省标准化星级工地”。
(3)严格安全技术资料管理。严格执行《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档案指南》,在日常巡查及各类督查检查中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资料作为重点检查内容,详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切实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标准化水平。
2.持续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全县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落实、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着力推动企业加强制度建设,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从业行为,构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重点整治项目班子安全生产履职、从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审批及组织施工等,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措施落实常态化、从业人员施工行为标准化、生产服从安全管理日常化。
3.强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深入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37号令),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完善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体系和管理档案,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台账,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结合节后开(复)工、暑期汛期和冬季施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危大工程施工违法违规行为。突出抓好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使用管理,施工企业必须配齐塔吊班组,做到持证上岗、人证相符;配备专职建筑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完善并落实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建立设备档案,做好日常检查、验收、维护、保养等工作。
4.突出扬尘污染治理措施落实。严格执行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要求,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并落实施工现场(或拆除现场)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建立扬尘污染治理台账;将扬尘污染治理和安全标准化、绿色施工深度结合,提倡采用定型化、节能化、低成本的扬尘防治措施;建立施工扬尘污染治理责任制,公示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措施、责任人等信息,明确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责任,强化扬尘预防管理。以房建工程、市政工程、拆迁现场和混凝土搅拌站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为重点,全面推进标准化工地建设,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六个百分百”要求,确保降尘点位监测交出优秀成绩。
5.完善建筑施工安全信息化监管建设。严格落实《省住建厅关于推进智慧工地建设指导意见》,推动和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
6.大力推广绿色施工。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工程“四节一环保”绿色施工技术措施,注重绿色施工和安全标准化有机结合,在满足生产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硬化面积,增加绿化面积,深入推进安全防护设施定型化,提高其重复利用率,最大程度地节约资源。
(三)全面推动市政公用行业运行安全
1.确保市政基础设施正常运行。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已建成城市道路、桥梁安全监管,开展桥梁结构安全检测,建立检测档案,定期维护,确保道路、桥梁安全畅通。开展城市道路路灯、园林绿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抓好燃气管线、供水管线及附属设施的巡查、维护和保养;加快城市易淹易涝片区整治进度,消除“城市看海”现象。做好排水管理工作,消除污水直排现象。推行排水许可制度,保障污水处理厂进水安全;摸排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完成黑臭水体销号工作。
2.强化燃气行业安全稳定运行。督导燃气经营企业对消防安全间距不足的问题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加大对全县液化石油气储配站、供应点规范化管理,严禁无证经营,督导企业加强餐饮场所、人流密集场所等用户端管理;加强燃气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全县燃气从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全行业安全管理能力和风险意识;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提高群众安全用气意识和风险处理能力。
(四)加强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
1.加强城市危险房屋安全管理。持续做好老旧危房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29号令),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落实城市危险房屋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日常动态监管;对疑似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城市危险房屋应委托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对鉴定为C级以上的城市危险房屋,辖区政府要有明确的安全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台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做好物业服务区域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完善安全监管责任制度,健全安全监管体系和安全防范体系,狠抓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生产。积极开展物业服务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和全县物业服务行业技能大赛,普及物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增强物业从业人员服务意识,提高物业从业人员爱岗敬业精神和安全生产技术技能;开展《物业管理条例》宣贯和“物业安全宣传月”活动,强化居民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物业服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确保物业服务区域安全。
3.加快老旧小区改造。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认真研究老旧小区改造方案,使老旧小区改造和排查整改危房、规范物业服务深度结合,给老百姓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美观的居住环境。
4.强化房屋征收安全生产管理。督促负责房屋拆除工程的建设单位,严格履行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加强房屋拆除施工现场管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并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杜绝伤亡事故发生和火灾发生。
(五)加大农房建设安全管理力度
落实住建部《关于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建村〔2016〕280号)和《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村〔2017〕23号)要求,推动农房建设实行“五个基本”,指导各镇组织技术力量,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巡查指导与监督,对关键施工阶段进行技术指导,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六)加强综合防灾和城市安全管理
1.加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重点推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着力解决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机构、人员、经费等问题;全面应用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信息管理平台,加强中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2.加强建设工程抗震防灾安全管理。完善抗震设防基本建设管理程序,提高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能力。通过施工图审查严格落实国家相关抗震设计规范,确保新建、改建、扩建工程100%达到抗震设防标准要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率达到100%。严格执行超限高层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制度,全面推行重大市政公用设施工程抗震设防专项论证。
3.打好城市安全基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推动城市安全全生命周期管理,注重源头管控,加强人居环境设计、建设、使用、维护、更新等环节安全管理。在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上,明确住建任务清单,完善城镇燃气、供水、道路桥梁、排水等设施的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机制。加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持续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断提升应急和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七)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
1.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设计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建办质〔2019〕13号),加强重大危险源管控,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
2.加强重点领域危险化学品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城镇燃气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摸排和隐患治理工作;健全完善公用行业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特别是供水企业化验室化验检测试剂的全程监管,严防事故发生;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做好乙炔、氧气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加强园林绿化、白蚁防治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八)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新冠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部署,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科学、分级分类”的原则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建立健全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体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加强参建人员的动态监测和防控,坚决遏制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督查检查。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单位要坚持“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机制,加大日常督查和执法检查力度,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执法;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严格落实事故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核制度,严格执行对事故责任企业实施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加大对事故查处督办和公开力度,督促住建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单位要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学习、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并督促行业企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做到先培训、后上岗;深入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强化一线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充分发挥微信、互联网等宣传媒介高效、便捷的作用,切实提升宣传教育的精准度和时效性。
(三)落实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单位要认真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8号)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加强本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要督促行业企业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并根据事故预防重点,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逃生自救互助能力。
(四)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单位要深入开展监管合作,建立健全行业诚信体系,形成联动执法机制,对发现非法违法行为、存在安全生产隐患及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企业和法定代表人通过信息平台及时曝光,并依法进行处罚;持续加大与应急管理、消防、生态环境、人社、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合作力度,建立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增加联合执法频次,实现信息共享,通过部门间的通力合作,全面提升我县住建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1年3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