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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404/2021-00175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1-04-22
文号: 灌建发〔2021〕34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灌建发〔2021〕34号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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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建发〔2021〕34号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

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22日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

整治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务必整出成效”和“两个不放松”重要指示精神,推动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一年小灶”基础上持续向纵深发展,为灌南县“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提供坚实安全保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进一步树牢新发展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实际行动和过硬成果履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重大使命。

二、主要目标

——全面巩固“一年小灶”成果,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遏制重大及以上事故,事故总量稳中有降,推动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全面梳理“一年小灶”发现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持续攻坚不放松,推动专项整治向纵深发展。

——全面推广“一年小灶”典型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动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更大成效。

——全面深化“一年小灶”在责任体系、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形成更加完备、更加定型、具有住建特色的安全发展制度体系,推动安全生产治理能力现代化走在全县前列。

三、重点工作

对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灌办发〔2021〕10 号),结合住建行业实际,分别从《全县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共22项)》《县重点行业领域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共86项)》中分解出13 项、21项需在“大灶”中持续深化推进的重点工作任务。

各科室、各有关单位要紧紧扭住“务必整出成效”和“两个不放松”目标要求,聚焦重大风险、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采取一系列务实、有效、管用举措,全力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特别是上述重点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有力有序有效推动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向纵深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住建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行动领导小组调整为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灌建发〔2020〕96 号),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有关单位工作职责和任务清单、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局安全科合署办公,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加强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巡察巡查督导考核。将专项整治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局安全生产督查重点,纳入住建系统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将“大灶”情况纳入全系统党员干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清单,作为年度述职重要内容。用好述职、通报、约谈、督办、警示等手段,督促各有关单位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推动专项整治向纵深发展。

(三)深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分级分类推动企业主动报告风险。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深化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着力解决深层次问题,持续盯紧建筑施工、城镇燃气、高层建筑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排查治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瓶装液化气运输、使用、储存等环节重大安全风险,特别对省市督导组移交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中整改清零的要盯住不放,防止死灰复燃,对持续推进整改的要纳入“大灶”全面抓好整改落实。

(四)持续推进强基固本工作。积极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摸清城市安全风险底数,补短板、抓整改,从根本上提升安全水平,实现城市安全跨越式发展。全面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应急救援等能力。编印住建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行动”工作简报,利用安全生产宣传月平台,举办安全生产知识竞赛、警示教育学习、应急救援演练,营造安全生产浓厚社会氛围。

 

附件:1. 住建系统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2021年重点工作

任务清单(共13项)

2. 住建行业领域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2021年重

点工作任务清单(共21项)

 

 

 

 

 

 


附件1

 

住建系统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共13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重要论述,持续推动新发展理念落地生根。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讲进企业活动。举办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编印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行动”专题简报,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牵头,各相关单位)

二、全面实行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强力推动企业切实承担主体责任。落实《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督促企业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切实承担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主体责任。全面应用全省统一的安全生产风险网上报告系统;6月底前,行业领域规上工业企业完成首次安全风险报告,年底前实现全覆盖。2022年开始,工业企业在每年第一季度完成安全风险定期报告。(责任单位:公用事业科牵头,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三、全面加强危化品全生命周期监管,有效化解系统性安全风险。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危化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整治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问题隐患,全面压实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提升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安全科牵头,公用事业科、建管处(安监站)、房产处、园林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四、依法依规推进停产整改企业处置工作。按照江苏省《关于规范停产整改企业复产工作的意见》、连云港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停产整改化工企业复产工作的通知》(连化治〔2020〕6号),指导全县化工企业从工艺、安全、环保、设备等多方面对存在的问题隐患进行整改,实现安全有序复工复产。(责任单位:消防审验办牵头,办公室、质监站)

五、严厉打击农村货车违法载人行为。督促绿化、建筑施工等用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严禁使用货车、拖拉机等车辆违规载人。责任单位:城镇科牵头,建管处(安监站)、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

六、突出重点领域和敏感场所火灾防控,全面提升消防快速应急救援处置能力。紧盯高层建筑重点场所,持续加大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对“三合一”场所、车库改厨房、瓶装液化气等环节的火灾防控。指导相关责任主体建成汤沟消防站和城东消防站。责任单位:安全科牵头,物管科、房产处、建管处(安监站)、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消防审验办

七、聚焦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全面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深刻吸取山西襄汾饭店坍塌重大事故教训,对全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农村房屋隐患排查和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的全面排查整治。6月底前,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如改变用途用作饭店、宾馆、超市、工厂、娱乐场所等)依法予以关闭并要求隐患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力争内3年完成安全隐患整治。2021年底,力争完成60%农村危房整治任务。(责任单位:城镇科牵头,房产处)

八、坚持线上线下监管相结合,有效防范化解景区火灾风险隐患。深刻吸取山西太原景区火灾重大事故教训,以景区人员密集场所为整治重点,围绕消防安全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建设装修工程消防审核验收等10个方面重点内容,集中开展全县旅游景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2021年2月底前,对全县旅游景区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单位:消防审验办)

九、全面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效能。依据《关于推进智慧工地建设的指导意见》,推进一批智慧工地建设项目,实现数据互联互通,相关数据和省市智慧工地安全监管平台互融互通;力争建成一批特色鲜明智慧工地,初步实现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数据实时采集、智能控制、智能决策能力。推进智慧工地安全监管平台建设,初步实现与政府监管平台数据对接,为主管部门提供数据分析和图形展示等监管功能。强化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监管,加大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建管处(安监站)

十、全面提升城镇燃气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能力。大力推进城镇燃气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基本建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新型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方式。通过监管信息系统推动应用,基本实现对瓶装液化气企业、送气人员、车辆管理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县级监管平台系统,初步实现省—市县—企业三级信息交互。优化燃气供应站点布局,推行瓶装液化气配送服务和销售实名制。餐饮场所全部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臵,推进实施“瓶改管”, 充分发挥燃气泄漏报警信息推送和隐患处臵功能,实现餐饮经营单位燃气安全实时监控、报警信息远程传送,确保燃气泄漏及时预警、及时处理。提高营业场所本质安全水平。2021年底,使用瓶装气的餐饮经营单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智能化监控平台装臵覆盖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十一、推广应用96333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24小时全天候应急救援服务,加强市场监管与消防救援部门的联勤联动,大幅缩短电梯困人应急救援时间,有效提升应急救援效率。2021年底前,实现所有在用乘客电梯“应纳尽纳”。(责任单位:物管科、房产处)

十二、织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网络。(责任科室:公用事业科)

十三、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的大排查、大摸底,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开展自查自改、边查边改。对重点单位、重点企业和重要场所、重要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清单,逐条逐项整改闭环,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建管处(安监站)、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公用事业科、房产处、物管科


附件2

 

住建行业领域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共21项)

 

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一)加强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推进企业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及标准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物业服务、商品砼生产等行业和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除按上述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外,对达到一定规模的还应配备安全总监、注册安全工程师。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责任单位:安全科牵头,公用事业科、物管科、建管处(安监站)、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房产处、建筑业发展中心〕

(二)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各类企业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2022年底前,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均应完成自评工作。责任单位:安全科牵头,公用事业科、物管科、建管处(安监站)、房产处、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建筑业发展中心

(三)建立健全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督促企业按照规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理论教学与实践技能培训。充分利用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高危行业企业应抓好在岗员工、新上岗员工、班组长等安全技能提升培训等。责任单位:安全科牵头,公用事业科、物管科、建管处(安监站)、房产处、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建筑业发展中心

(四)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建立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企一清单;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对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强化监测预警。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责任单位:安全科牵头,公用事业科

(五)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督促企业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治理措施,强化各类危险源、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在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危险作业事项排查管理制度的基础上,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责任单位:安全科牵头,公用事业科、物管科、建管处(安监站)、房产处、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建筑业发展中心

(六)充分发挥安责险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督促高危行业企业全面依法依规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的落实,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技术服务体系。2021年底前,推广使用市安责险管理平台;2022年底前,所有承保保险机构安全预防服务实现在线监测,并落实第三方评估公示制度。相关行业条线落实行业条线的安全生产责任险管理机制和事故预防机制。责任单位:安全科牵头,公用事业科、物管科、房产处、建管处(安监站)、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建筑业发展中心

二、消防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七)深化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整治。紧盯高层建筑重点场所,持续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制定高层建筑专项整治两个清单,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紧盯隐患不放,跟踪督促整改,确保隐患清零。责任单位:物管科牵头,房产处、消防审验科

(八)强化重点环节消防安全管控。贯彻落实《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2021年底前,完成高层住宅电动车上楼充电问题隐患整治,新建住宅小区全部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推动将打通生命通道工作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持续加大对占堵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责任单位:物管科牵头,房产处

(九)大力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按照序时进度,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化工园区消防站提档升级,按照《灌南县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消防基础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指导相关单位完成队站、消防水源等建设任务,持续加大市政消火栓建设。责任单位:安全科牵头,消防审验科、公用事业科、建管处、质监站

三、校园和校车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十)推进学校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根据县安委办安排,督促有关责任主体做好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将整治实践固化为长效机制,提升消防安全治理水平。责任单位:安全科牵头,消防审验科

四、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十一)建立完善联合监管执法机制。建立民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消防救援等多部门联合的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综合监管机制,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惩戒机制,促进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责任单位:安全科牵头,消防审验科

五、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十二)开展环境治理设施专项整治。重点检查煤改气、污水处理等环境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到2021年底,环境治理设施监管联动机制得到进一步加强。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科牵头,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十三)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在煤改气、污水处理等环境治理设施的审批过程中,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到2022年底,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责任单位:公用事业科牵头,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六、建筑施工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十四)完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信用管理责任体系。落实《江苏省建筑起重机械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办法》,运用信用方法鼓励企业加强设备管理和检验检测行为,推动建立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一体化管理模式,强化建筑起重机械全生命周期管理,解决租赁企业小零散、以租代管、维护保养不到位等问题。2021年初,推动将检验检测单位手工出具检测报告方式,逐步改为系统填写相关检验检测项结果自动生成报告方式,为后续开展信用评价奠定数据分析基础。2022年,全面开展信用评价工作。鼓励施工企业选用一体化企业设备、选用信用等级高的企业设备,引导监督机构对建筑起重机械实施差异化监管。责任单位:建管处(安监站)

(十五)积极推进智慧工地建设。2021年,按照省住建厅出台的《江苏省建设工程智慧安监技术标准》,开展绿色智慧工地示范片区建设,初步实现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数据实时采集、智能控制、智能决策能力,初步实现智慧工地相关数据和省、市智慧工地安全监管平台互融互通。2021年底前推进全县所有政府投资规模以上工地实现智慧工地全覆盖。2022年,推进全县所有智慧工地安全监管平台建设全覆盖,实现全县相关安全数据分析模型建成,实现对现场劳务队伍和工人作业过程中涉及质量、安全行为的违规违纪奖惩信息以及职业技能、学习能力、履约能力等信息实现大数据共享。

责任单位:建管处(安监站)

七、城镇燃气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十六)大力推进城镇燃气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应用。建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新型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方式。2021年,组织瓶装液化气企业参加系统应用学习培训,推动系统应用宣贯培训全覆盖。实现瓶装液化气企业对送气人员、车辆管理全覆盖。收集系统使用情况的信息反馈,着重抓好对各关键节点的信息录入和采集,加快数据录入和更新,助力实现省市县企业三级信息交互。2022年,进一步完善市企业三级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信息系统,提高燃气安全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水平,充分发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的监测、分析、研判作用,排查一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消除一批供应侧和使用侧安全风险隐患,防范燃气安全风险,压降燃气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八、道路交通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十七)强化渣土车等工程运输车监管。全面贯彻落实《江苏省渣土车等工程运输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试行)》,配合公安、城管部门针对工程运输车非法改装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2022年,进一步巩固完善渣土车等工程运输车长效常态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建管处(安监站)

(十八)加强城市桥梁、事故多发路口路段排查治理,科学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配合做好全县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规范和配时优化工作,提升信号灯设臵和使用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对城市主次干道中央隔离带、侧分带、路段出入口以及路侧绿化、杆件等影响安全行车视距的问题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公用事业科)

九、群租房安全专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十九)租住情况清仓见底。配合县公安部门全面摸排群租房和居住人员情况,做到房清、人清、隐患清2021年底通过集中整治,实现群租房发现登记率达100%,租住人员信息登记率在95%以上,流动人口中高危人员纳入重点人员列管率达100%2022年,继续开展梳理清格行动,摸清群租房动态底数。(责任单位:物管科牵头,房产处)

(二十)安全隐患彻底整改。配合县公安部门摸排掌握群租房各类安全隐患,消除一批群租房中存在的治安隐患和安全隐患,堵塞一批漏管失控风险漏洞,群租房中的住房、消防、电气等安全隐患显著减少。2021年底前,实现群租房整治难点问题基本解决。2022年底前,开展群租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防止安全隐患出现反弹。(责任单位:物管科牵头,房产处)

(二十一)违法问题及时查处。会同有关部门查处一批涉及群租房违法违规行为,使安全管理秩序得到全面规范,租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责任单位:物管科牵头,房产处)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14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