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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404/2021-00177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1-04-30
文号: 灌建发〔2021〕36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住建系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灌建发〔2021〕36号 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住建系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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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建发〔2021〕36号

 

 

关于切实做好住建系统“五一”期间

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4月26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对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抓实。根据会议要求,现就做好“五一”期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防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认真研判安全形势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十分重要。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分析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清醒认识到即将到来的“五一”假期将是安全生产的高度敏感期,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坚持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全面深入排查整治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城市供水、城市桥梁以及危旧房屋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坚决防止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安定祥和过节。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加大隐患排查整治

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针对“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加强城市基础设施运行状况安全巡查与维护,确保节日期间供气、供水安全,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一要强化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监管。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城镇供气、城市供水、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运行状况的安全巡查与维护,确保节日期间供气、供水安全。要结合燃气行业反恐怖防范工作,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并督促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加大对用户安全用气的宣传教育,严格用户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督促瓶装液化气企业送气工开展随瓶安检,防范化解用户端安全风险隐患;要加强对城市危桥和隐患桥梁的排查整治工作。

二要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施工安全各项保障措施,严禁暴雨、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要加强危大工程安全管控,督促施工企业严格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要强化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宿舍区、办公用房等临建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严禁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加强工地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消防安全检查,保证各项消防设施、设备配置有效、数量充足。要加强深基坑工程的安全管理,加强基坑支护变形和降水情况的监测,及时清除基坑周边堆载,要做好基坑边界排水设置,要强化预防基坑坍塌的应急消险措施。要督促企业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教育和检查工作,并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定人、定时、定措施完成整改。

三要强化房屋使用及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既有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25号)要求,加强城市既有房屋装饰装修和老旧建筑改造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要加强老旧住宅、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督促产权人、承租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已经安全鉴定为D级危房的,要立即停止使用。要加强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排查整治,重点关注农村饭店、宾馆、民宿等用作经营的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安全;同时,要加快推进其他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发现安全隐患要迅速采取措施消险,避免发生事故。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认真做好消防、电梯等共用设施和公共通道、地下空间等共用部位的日常巡查和维修养护,保证住宅区共用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和运行。

三、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压紧责任、落细措施,通过强化领导责任压实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层层拧紧责任螺丝,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细而又细、实而又实地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抓到位,以干部辛苦指数换取群众平安指数、幸福指数。要健全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根据节日和天气特点加强应急准备,督促指导企业有效防范应对突发事件,落实应急资源,完善建筑施工、供水、燃气以及危旧房屋安全管理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24小时安全值班制和事故报告制,确保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畅通,确保“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30日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14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