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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615/2021-00023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福利,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百禄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06-01
文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给付(认定) 一、服务对象城乡低保对象二、办理材料明细1.申请书;2.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3.申请救助家庭成员及赡(扶、抚)养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复印件; 4.家庭成员残疾证、疾病诊断证明等致贫原因有效证明复印件;5.土地…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给付(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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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给付(认定)

 

一、服务对象

城乡低保对象

二、办理材料明细

1.申请书;

2.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3.申请救助家庭成员及赡(扶、抚)养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复印件;

    4.家庭成员残疾证、疾病诊断证明等致贫原因有效证明复印件;

5.土地确权证、不动产登记证复印件;

6. 工资发放流水、收入证明等;

7.灌南县农村商业银行一折通复印件(户主);

三、办理流程

1.窗口办理

1)申请

申请人或其委托人到户籍所在镇为民服务中心窗口申请。(申请时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申请书、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2)受理

申请人提供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镇为民服务中心予以受理,并通过平台将申请材料推送至镇民政业务部门。

3)审核

收到为民服务中心推送的困难群众申请材料后,镇民政业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开展信息比对和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民主评议(根据需要开展)、公开公示等审核工作,并于15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意见连同审核材料推送镇为民服务中心审批。

4)确认

镇为民服务中心根据民政办审核意见于10个工作日内作出确认结果,并将确认结果反馈民政办和通知申请人。

2.网上或掌上办理

1申办人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网等或掌上提交申请材料;

2工作人员对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预审,预审通过的,予以受理,若材料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到位;

3受理后按程序进行审核、确认。

四、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延长2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