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中小发〔2011〕3号
关于申报2010年度江苏省中小企业
专利新产品的通知
各中小企业:
江苏省中小企业专利新产品认定,对于展示企业技术水平,对于企业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扶持具有重要意义,符合条件的企业要高度重视,及时申报,现将2010年度江苏省中小企业专利新产品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的专利新产品必须是2010年授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技术,发明专利技术产品其授权时间可放宽至2009年(以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证书日期为准);产品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已批量投入生产并在市场销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江苏省中小企业专利新产品认定,对于展示企业技术水平,对于企业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扶持具有重要意义,符合条件的企业要高度重视,及时申报,现将2010年度江苏省中小企业专利新产品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的专利新产品必须是2010年授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技术,发明专利技术产品其授权时间可放宽至2009年(以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证书日期为准);产品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已批量投入生产并在市场销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申报材料
1、江苏省中小企业专利新产品申报表。
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产品采用相关专利技术的专利证书、专利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复印件。
4、产品实物照片。
1、江苏省中小企业专利新产品申报表。
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产品采用相关专利技术的专利证书、专利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复印件。
4、产品实物照片。
5、产品技术水平及经济效益情况说明文字材料。主要说明对产品技术水平、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分析说明(重点说明产品的特点及与国内外先进水平对比情况)。
6、产品采用的标准封面及首页的复印件(内容必须包含产品标准名称、标准编号、发布日期等,企业标准要有备案的文件)。
7、由法定机构出具的产品性能检测报告(时间不超过两年)。
8、专利实施许可、转让的,应提供许可、转让证明文件复印件。专利权人为非本单位或为个人的,须提供有效的许可、转让证明文件复印件。
9、有关鉴定、特殊行业证明材料。已通过新产品或科技成果鉴定的,可提供新产品或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特殊行业需行政许可的,应提供许可证批准文件复印件;涉及安全环保的产品,应提供相关证明。
10、其它材料。可提供高新企业证书、高新技术产品证书、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等认证、获奖文件复印件。
三、申报要求
请于2011年2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县行政中心105室中小企业局信息产业科,申报材料请用A4纸打(复)印,不装订。联系人:刘先生,电话:83968113,电子信箱:gn30@163.com。
本文及附件可从灌南县中小企业网“本局发文”栏目(网址:www.gn.smejs.gov.cn)下载。
7、由法定机构出具的产品性能检测报告(时间不超过两年)。
8、专利实施许可、转让的,应提供许可、转让证明文件复印件。专利权人为非本单位或为个人的,须提供有效的许可、转让证明文件复印件。
9、有关鉴定、特殊行业证明材料。已通过新产品或科技成果鉴定的,可提供新产品或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特殊行业需行政许可的,应提供许可证批准文件复印件;涉及安全环保的产品,应提供相关证明。
10、其它材料。可提供高新企业证书、高新技术产品证书、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等认证、获奖文件复印件。
三、申报要求
请于2011年2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县行政中心105室中小企业局信息产业科,申报材料请用A4纸打(复)印,不装订。联系人:刘先生,电话:83968113,电子信箱:gn30@163.com。
本文及附件可从灌南县中小企业网“本局发文”栏目(网址:www.gn.smejs.gov.cn)下载。
附件:江苏省中小企业专利新产品申报表
(此页无正文)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专利新产品 申报 通知
抄 送: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港产业区管委会
灌南县中小企业局办公室 2011年1月24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