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季度会计代理记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会计代理记账机构:
为了规范代理记账机构和人员的执业行为,根据《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适应“互联网+监管”工作需要,依法履行财政监督管理职责,促进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化和规范化,现将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业务负责人、专职从业人员 、二季度会计档案
二、检查时间:2021年6月29日
三、人员组成:
组长:吴小红
检查组成员: 晏义明 尚明珠 邱团结 缪锐 支慧
胡继超 钱红霞 徐白如 杜平
四、检查要求
1、各会计代理记账机构应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准备好有关资料,并提供必要的检查工作条件,保证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2、检查时主管代理记账的负责人和专职人员必须在岗在位,会计档案资料装订成册摆放整齐、会计报表连续完整相互衔接。
灌南县财政局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