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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20724MB1623154C/2021-00163 信息分类: 其他,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人事工作,人才工作,监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其他,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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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6月15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医疗保险即将立法!立法后,医保将有哪些变化?不得重复参保。重复参保,就是同时交多份医保。如在工作单位交医疗保险的同时,在老家交城乡居民医疗险。实际上,无论交多少份医保,最终只能享受一份医疗保险报…

县医保局:医疗保险法要来了!变化较大!关乎每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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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医疗保险即将立法!立法后,医保将有哪些变化?

不得重复参保。重复参保,就是同时交多份医保。如在工作单位交医疗保险的同时,在老家交城乡居民医疗险。实际上,无论交多少份医保,最终只能享受一份医疗保险报销待遇,多交等于浪费钱。

6项医疗费用拟不纳入医保范围。文件强调 6 项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包括: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在境外就医的;体育健身、养生保健消费、健康体检;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注意:养生保健消费、健康体检都不在医保范围内!

个人骗保拟将罚款。文件还明确,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个人违反规定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注意: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重复享受医保待遇等行为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直至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解除服务协议;个人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外,还应当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