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办公室文件
索引号: 014309471/2021-00116 信息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06-03
文号: 新政发〔2021〕48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新政发〔2021〕48号 关于印发《新安镇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各部门、各单位:《新安镇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综禁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特此通知。 …

关于印发《新安镇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字体:[ ]

 

   

 

 

 

 

 

 

 

新政发〔202148

 

 

关于印发《新安镇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

与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各部门、各单位:

《新安镇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综禁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新安镇人民政府

                              202163


2021年新安镇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今年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全面实现禁烧目标,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工作目标

按照疏堵结合、以禁促用、以用保禁、全面禁烧的指导思想,围绕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污一条河、不黑一块田四个一目标,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夏季三麦秸秆原则上100%还田,秋季鼓励秸秆综合利用,能还则还、能离则离。实施整村整片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二、推进工作举措

(一)全面实行禁烧禁抛。坚持属地管理、源头控制原则,以保护大气环境和水环境为目标,突出秸秆还田、收储利用,强化行政效能监察,加大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力度。在全镇范围内,全天候、全方位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含垃圾、荒草、枯枝落叶及其他产生烟尘物质),全面禁止秸秆抛入水体,秸秆禁烧率、禁抛率达到100%

完善两级责任网络。镇、村组要分别建立起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巡查应急队伍,全面负责管理区域内秸秆综禁的组织、指挥、协调和巡查监督工作,切实加强对秸秆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领导。

构建三维防控格局。构建人防、技防相结合的监控体系,建立地面、片区、空中三维巡防监控格局,全面落实禁烧禁抛防控措施。地面巡查以镇、村为主,重点巡查管辖区域内的禁烧禁抛工作,同时利用苏康码加大对跨境作业机手疫情防控力度;片区巡查主要由镇督查组包片轮班进行,重点督查城镇周边、边界死角、高速公路、铁路和国省道路两侧区域地块;空中巡查主要依靠7个移动监控探头,对所覆盖区域禁烧禁抛情况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

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建立秸秆综禁考核奖惩办法,将禁烧禁抛工作列入镇综合考核。派出所、环保、农护、镇纪委、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要上下联动,加强执法检查,加大打击力度,坚决控制第一把火、第一处烟,从源头上杜绝焚烧、抛河现象发生。对被通报的省、市、县第一把火,所在村综禁工作考核实行“一票否决”,镇党委、政府将对相关村主要领导启动约谈问责程序。

(二)科学推进秸秆还田。全力利用好省还田专项资金,严格落实还田规划。夏季7万亩三麦秸秆实施全量还田,秋季根据往年作业习惯、技术掌握程度等科学规划还田面积,全年还田比率不低于80%各村要按照还田机械落实到位、还田资金筹措到位、还田实施组织到位的要求整村整片推进,做到应还尽还。

在机械落实上,要提前做好收割、还田机械组织调配,抓紧做好机械修理保养维护工作,根据作业要求安装粉碎、切碎、抛洒装置,签订作业协议,确保收割时期所有机械在村能作业,保有量满足负荷需求。

在资金筹措上,严格按照政策用足用好省补还田资金,直接补助到按作业标准实施麦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的实际种植户;缺口还田作业资金通过种植户筹集弥补。各村要按照规划的秸秆还田面积,积极筹措还田作业资金,确保还田资金在收割前筹措到位,并纳入村级资金专户实施统一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在还田实施上,优化和提升还田技术标准,鼓励以村为单位实施还田作业,达到整片、整村推进的效果;对农村住户房前屋后零星地块,鼓励自行还田,做到即收即还不过夜。所有进田作业机械必须加装粉碎、切碎、抛洒装置,秸秆切碎长度不得超过10厘米。

(三)扎实开展三清验收。按照村级一次申报、镇级两次验收的程序,镇综禁办以村为单位对各村开展三清验收。经镇综禁办验收合格后申请县综禁办验收,所有田块零散秸秆清运必须达到田间地头清、沟渠路旁清、房前屋后清的要求。有一处以上散放(抛河)秸秆达到5平方米的,或者村临时草点秸秆没有清运到利用企业的视为不合格(农户家前屋后堆好自用秸秆和待售整草除外)。县综禁办连续两次验收未通过的村纳入整改对象限期督促整改,年终降档评估。

三、组织实施保障

(一)政策保障。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秸秆综合利用政策措施,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上级条线部门专项资金奖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各自做好补助方案制定、验收和资金发放工作。要提高上级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资金安全,综禁、纪委、财政等部门要做好监督。

(二)联动机制。镇秸秆综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的联动机制,按照职责分工,通力合作,齐抓共管

综禁办: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负责制订实施方案、考核办法,加强统筹协调与督查考核等工作。

农技服务中心: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和还田工作的政策宣传、技术指导和第三方核查等工作,推广普及有关新技术、新模式;负责制定还田技术路线,落实农机购机补贴政策,强化对农机手的培训与指导;充分用足用好省市专项补助资金,切实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环保办:负责做好上下对接、执法检查等工作,依据《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连云港市乡村清洁条例》等法律法规,联合镇村、公安、综合行政执法等单位,对露天焚烧、抛河秸秆及在公共区域打场晒粮、晾晒柴草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快作出处罚。

宣传科:负责做好秸秆综禁相关政策、工作推进情况等宣传报道工作,用足用好灌南日报,灌南电视台、灌南在线及各类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载体,开辟专题专栏,大力开展秸秆禁烧禁抛及综合利用宣传。


 

 

 

 

 

 

 

 

 

 

 

 

 

 

 

 

 

 

 

 

 

 

 

 

 

 

 

 

 

 

新安镇党政办公室                20216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