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政发〔2021〕5号
关于开展散葬乱埋治理工作“回头看”
暨巩固治理成果的通知
各村(居)、镇各单位:
2018年以来,全面启动全镇散葬乱埋三年专项治理行动,重点围绕“三沿六区”累计平迁坟2120座,并于2020年9月顺利通过市级验收,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的成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殡葬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散葬乱埋治理工作的意见》(连政发【2018】58号)文件精神,结合《灌南县散葬乱埋治理工作意见》相关规定,切实巩固散葬乱埋专项整治成效,防止散葬乱里问题回潮反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各村(居)、相关部门要把巩固散葬乱埋治理工作成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任务,摆上重要位置,坚持依法行政、属地管理,疏堵结合、系统治理,确保耕地、林地、河流堤坝附近、水源保护区、铁路及道路两侧等区域的坟墓散葬现象得到根治。
二、把握工作重点,巩固治理成效
各村(居)要迅速组织开展散葬乱埋治理“回头看”活动,重点检查“三沿六区”可视范围内有没有遗漏散坟、部分坟墓平整后复垒新土等问题,对排查发现问题,从严整治、从严查处、快速治理,确保在清明节前完成清理整治。
三、注重方法措施,强化协调配合
各村(居)、相关部门要切实强化措施,依法依规、有序稳妥推进散葬乱埋治理工作。各村(居)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民政部门负责牵头抓总、综合协调、业务指导,做好跟踪管理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依法查处非法占用耕地的乱埋乱葬行为;派出所负责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扰乱公共秩序”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法予以打击处理;信访部门配合各村做好信访稳定工作,避免群体事件发生。
四、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移风易俗
各村(居)要密切关注舆情动向,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平台,通过悬挂横幅、印发宣传册、告知书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散葬乱埋治理工作,把移风易俗要求、惠民殡葬政策宣传融入群众日常生活,让广大群众知晓并主动参与到散葬乱埋治理工作中来。
灌南县张店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2日
张店镇党政办公室 2020年3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