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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682/2021-00021 信息分类: 其他, 综合政务,机关事务,通告
发布机构: 灌南县孟兴庄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05-09
文号: 孟政发〔2021〕39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孟政发〔2021〕39号 关于印发《孟兴庄镇2021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各有关单位:现将《孟兴庄镇2021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

关于印发《孟兴庄镇2021年农业社会化 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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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202139                                     

 

 

关于印发《孟兴庄镇2021年农业社会化

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各有关单位:

现将《孟兴庄镇2021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灌南县孟兴庄镇人民政府 

                             202159

 

 

 

孟兴庄镇2021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

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镇农业社会化服务健康发展,有效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21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任务的通知》(灌政办发〔2021〕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土地托管引导农户广泛接受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农业生产性服务。努力培育主体多元、竞争充分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集中连片地推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着力推进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实施原则。坚持聚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积极推广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社会化服务模式,加大支持推进力度。在坚持农民土地使用权关系不变、农民经营主体不变、农民受益主体不变的前提下,依托村两委、基层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共同组织推广实施土地托管服务。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引导培育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三)目标任务。通过实施土地流转服务、土地全托管服务、土地半托管服务项目,配合上级部门培育壮大一批社会化服务主体,进而转变我镇农业生产关系,解放农村劳动力,推动农业生产整体提升,为全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二、实施范围和实施主体

  (一)实施范围。结合我镇实际,选择兴庄村400亩、东韩村2400亩、颜马村2400亩、倪场村3500亩、西南村300亩、四新村1000亩、头庄村500亩、二庄村500亩、大和村800亩、沈庄村500亩、板沟村1000亩、连三村800亩、韩李村1200亩、李埠村1000亩、六湖村1000亩共计17300亩水稻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其中选择兴庄村400亩、东韩村400亩、颜马村400亩、倪场村500亩、四新村1000亩、头庄村500亩、大和村800亩、连三村800亩、韩李村1200亩共计6000亩水稻实施土地全托管服务。

  (二)实施主体。实施主体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自主选择有项目完成能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具体项目。受委托的社会化服务主体需具有一定能力,可提供有效稳定服务,例如市场化运营规范的农机合作社、植保合作社、家庭农场、供销社等主体,且具备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经过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且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

  2、信誉状况。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3、机械配套。具备与服务内容相匹配的农业技术力量、农业机械、机具。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镇人大主席任组长,农业农村分管领导、镇财政与资产管理局局长、镇农业农村局和社会事业局局长任副组长,农业农村局相关业务科室同志、各行政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农技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各村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做好政策宣传,工作落实。

  (二)明确职责分工。孟兴庄镇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由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农服中心负责项目规划布局,对服务主体机播、机防、机收等重要环节进行业务沟通指导;各村支部书记是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整体配合实施,做好托管收费、合同签订及组织好农户做好服务落实等具体工作;镇财政局负责工作经费拨付等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三)建立服务主体信用制度。镇、村跟踪服务主体服务质量,对服务面积弄虚作假、服务质量严重不达标、农民投诉较多的服务主体,一律清退出服务主体名录库,五年内取消其承担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资格。

  (四)加强宣传引导。工作推进过程中各村要高度重视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注意同时调动农户和服务主体积极性,营造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良好氛围。同时,及时总结典型经验、模式,研究解决工作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措施,引导广大农民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 

 

附件:孟兴庄镇2021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任务分解

表 

 

                          灌南县孟兴庄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