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政发〔2021〕37号
关于印发《孟兴庄镇2021年中小学教育
教学质量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孟兴庄镇中学、孟兴庄镇中心小学:
现将《孟兴庄镇2021年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灌南县孟兴庄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8日
孟兴庄镇2021年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
考核奖励办法
为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推进教育兴镇,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我镇教育教学质量,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经研究,决定对全镇2021年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实施考核奖励,具体办法如下:
一、考核对象和奖励范围
孟兴庄镇中学,孟兴庄镇中心小学。
二、考核内容和奖励标准
(一)教学质量考核。学校在教育局组织的综合评估中,以2020年度综合评估结果为基数,每进位一名,奖励学校3000元(综合排名位于后五名内不予奖励);
(二)中考上线考核。在2021年中考中,达到县四星级高中录取分数线的,其中达灌南县高级中学分数线每1人按6000元标准给予学校奖励、达灌南县第二中学分数线每1人按2000元标准给予学校奖励;达到县三星级高中录取分数线的,其中达灌南田家炳中学分数线每1人按1500元标准给予学校奖励。
(三)小升初考核。启动实施“456”三年行动,即自今年起,40%的孟兴庄镇中心小学六年级学生暑后升入本镇初中入读,2022年、2023年逐渐提升巩固至50%、60%,达到此标准,每年给予孟兴庄小学奖励 10000元。年级前10名进入孟兴庄镇中学按每1人按1000元标准给予学校奖励,年级前30名进入孟兴庄镇中学按每1人按500元标准给予学校奖励。
(四)业务水平考核。教师在省市教学业务竞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二等奖的,分别给予获奖教师2000元和1500元奖励;获得市级一等奖、二等奖的,分别给予获奖教师1000元和500元奖励。
三、发放办法和资金来源
(一)各学校所得奖金,由学校根据实际,按照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分配原则考核发放;
(二)本办法中奖励所需经费由镇财政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