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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578/2021-00048 信息分类: 其他, 综合政务,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三口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06-22
文号: 三委发〔2021〕34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各党(委、总)支部、村(社)委会,镇直各部门及驻镇各单位:经研究,决定于2021年6月23日—2021年6月29日开展“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取地点由镇三套班领导、包村责任人领取,领取地点在镇党建办公室212室,请各村(社)领取时,…

关于“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发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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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委、总)支部、村()委会,镇直各部门及驻镇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于2021623—2021629日开展光荣在党50纪念章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地点

由镇三套班领导、包村责任人领取,领取地点在镇党建办公室212室,请各村(社)领取时,提供在党50党员名册(姓名、身份证号码、盖上支部章),现场核对后,依次签字领取。

二、发放时间

2021623—2021629

三、发放方式

由三套班领导、包村责任人及村党组织书记送到各村,行动方便的老党员可以集中发放一批,行动不便的党员由三套班领导、包村责任人及村党组织书记送给党员。

相关提醒

为保证纪念章发放工作规范有序,请各支部注意做到以下要求:

1. 在纪念章发放前,要确保党员基础数据核对准确。

2. 在纪念章发放时,要制定发放方案,确保发放过程公平、公正、按照核定名单每人1枚,不多发、不漏发,保留发放签收记录和发放照片。

3. 党员纪念章应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中共灌南县三口镇委员会

         2021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