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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770/2021-00028 信息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综合政务,政务督查,机关事务,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张店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07-27
文号: 张委发〔2021〕20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张委发〔2021〕20号 关于印发《2021年张店镇夏季秸秆综禁工作总体部署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镇各直属单位:《2021年张店镇夏季秸秆综禁工作总体部署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21年…

关于印发《2021年张店镇夏季秸秆综禁工作总体部署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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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委发〔202120

 

 

关于印发《2021年张店镇夏季秸秆综禁工作

总体部署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镇各直属单位:

2021张店镇夏季秸秆综禁工作总体部署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21张店镇夏季秸秆综禁工作总体部署方案

 

 

中共灌南县张店镇委员会  张店镇人民政府

202156

 

附件

2021年张店镇夏季秸秆综禁工作

总体部署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1年张店镇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全面实现禁烧与综合利用目标,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疏堵结合、以禁促用、全面禁烧的指导思想,围绕三清目标,全面推进秸秆综禁工作。实现沂河淌外3.4万亩三麦秸秆全量还田、沂河淌内1.2万亩三麦秸秆全量离田,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不断提高还田离田质量和补助资金使用效益,使我镇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党委书记为政委,镇长、人大主席指挥长,其余三套班成员为副指挥,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综禁工作指挥部镇政府包村工作人员、各职能组人员参与,明确职责,按照分工到人、协同配合的原则,所有人员全部明确职责分工。

、全力推进秸秆还田

全镇13个村沂河淌外三麦秸秆规划全部实施机械化全量还田,以村为单位实施还田作业,达到整片、整村、整镇推进的效果,确保完成秸秆综禁工作的总体目标,使全镇河淌外3.4万亩三麦秸秆全量还田。

1.做好宣传工作.做好秸秆综禁宣传工作,安排各村在主要道口悬挂禁烧宣传横幅,在醒目位置张贴禁烧宣传标语秸秆综禁巡查车辆机动巡查宣传,使广大农民理解支持禁烧工作。

2.全面实行禁烧禁抛。坚持属地管理、源头控制原则,以保护大气环境和水环境为目标,突出秸秆还田强化行政效能监察,加大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力度。在全镇范围内,全天候、全方位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全面禁止秸秆抛入水体,秸秆禁烧率、禁抛率达到100%

3.扎实开展三清工作。按照三清验收工作要求,针对河、塘、沟、渠、路、房屋边零星秸秆进行彻底清除,有一处以上散放秸秆达到5平方米的视为不合格维护环境整治成果,确保所有村达到三清验收要求。

4.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具体做法:对于其它地区来我镇的机手,一律出示苏康码,查询疫苗接种情况,各村做好登记及体温检测,发现不适,及时上报并停止作业,同时做好自我隔离。

5.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进地作业的大型农业机械全部要配备灭火器,机手要了解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不得疲劳作业。镇农业部门对机手下发农机安全告知书,镇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管理。

四、保障离田利用

沂河淌内1.2万亩三麦秸秆全部离田沂河各村,在桥头安排值守点,24小时专人守,所有进田作业的收割机械要登记,村委会和机手签订承诺书,确保收割茬口控制在10cm以下,对不按规定作业的收割机一律逐出由镇统一安排收储企业进行秸秆清运收储,各村要配合收储企业作业,确保收储工作及时、正常开展,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离田任务。

五、工作保障

1.建立起镇、村、组级组织领导机构和巡查应急队伍,全面负责管理区域内秸秆综禁的组织、指挥、协调和巡查监督工作,切实加强对秸秆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领导实行一票否决,对发生秸秆焚烧的村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为各村统一配备帐篷、矿灯、禁烧宣传车载喇叭、大扫帚等物资,每个村安排工作经费,每个村工作组安排1千元交通补助费用,工作人员按每人30/天标准予以就餐补助

3.各村还田地块经第三方核查验收合格后,待省级还田补助资金到位,按各村实际验收还田面积,每亩补助25直接通过农户一折通发放到实际还田种植户。对列入农机补贴目录的机械设备,按规定给予相应补贴。

六、工作纪律

1.镇督查组将对镇村工作人员在岗在位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严格遵守考勤签字制度请假人员需报镇主要领导同意。

2.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禁烧期间严禁饮酒,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

3.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做好禁烧期间安全防范工作。

4.严格遵守疫情防护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张店镇党政办公室                         20216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