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禄镇“三属”“老烈子”生活补助办理流程
一、办理材料明细
1.个人书面申请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病故证明书》
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4. 申请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关系证明;
5.本人签字确认的灌南县农村商业银行一折通复印件。
二、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
(1)申请
申请人或其委托人到户籍所在镇服务站窗口申请。(申请时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证明书》、个人申请书)
(2)受理
申请人提供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镇服务站予以受理,并通过平台将申请材料推送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业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