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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69968369/2021-00020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气象、水文、测绘、地震,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气象局 发文日期: 2021-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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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为加强防雷与升放气球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根据江苏省气象局《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苏气发〔2020〕89号)和县委县政府《灌南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灌办发〔2020〕35号)相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整治目标在2020年度防雷安全专…

灌南县气象局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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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防雷与升放气球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根据江苏省气象局《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苏气发〔2020〕89号)和县委县政府《灌南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灌办发〔2020〕35号)相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2020年度防雷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基础上,通过开展防雷和升放气球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从根本上消除防雷与升放气球事故隐患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的责任体系、管理办法、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促进防雷和升放气球安全监管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完善。做到监管盲区、漏洞逐项消除,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更加健全,防雷检测和升放气球市场规范有序,防雷检测和升放气球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全面遏制防雷和升放气球事故发生,为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安全责任体系

积极推动地方政府依法履行防雷减灾工作领导责任,将防雷安全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落实部门防雷安全监管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厘清与住建、公路、水路、铁路、民航、水利、电力、核电、通信等各专业部门的许可范围,明晰各相关部门防雷监管职责,建立建设工程防雷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每年召开联席会议,解决工作实际问题,全面落实防雷安全责任。压实生产经营单位防雷安全主体责任,明确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明确安全管理人员和重点岗位人员承担的防雷安全职责,推动建立并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清单。强化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和升放气球资质单位安全责任,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要明确单位的安全责任,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防雷检测安全责任制。

(二)提升风险管控能力

严格按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和审批时限规范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和活动审批等行政审批行为,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完成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资料、现场初审,从源头抓起,确保质量、防范风险、保障安全。根据本地雷电监测历史资料以及相关技术标准划分雷电易发区域及其防范等级,并向社会公布。持续、深入开展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健全隐患自查自改、整改闭环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和消除雷电灾害与升放气球安全隐患。建立全县防雷安全重点单位防雷安全工作台账,实施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化管理。修订完善雷击、升放气球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制定并实施防雷与升放气球意外事件演练计划,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三)完善监管制度体系

进一步完善防雷监管的管理制度、标准和规范,制定对防雷监管重点单位、防雷检测单位开展日常监管检查的导则、检查报告模板等,修订完善行政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双随机执法检查制度和黑名单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推进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确保监管履职有力、执法统一规范。动态完善“一单两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监管对象库、执法人员库),每年制定公布“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计划。加强与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商务、旅游等部门联系,建立防雷安全联合检查、联合执法的联动机制。会同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立升放气球活动常态化联合检查巡查机制。将防雷、升放气球安全纳入安全生产信用承诺事项清单,及时将监管检查信息录入全县市场监管平台,建立信用联合监管机制,对于严重失信的企业和机构,开展联合惩戒。

(四)开展专项整治,提升监管执法能力

持续开展防雷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每年组织防雷安全重点单位行政检查和隐患排查全覆盖,压实压紧重点企业防雷安全主体责任。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对防雷中介服务机构开展行政检查和检测质量核查,持续促进其业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提升,推动防雷减灾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对有举报、投诉、失信行为或质量评估不合格的中介机构,要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检查次数。严厉打击、从重查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租赁资质、转包服务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检测中介机构检测服务责任。强化行政执法与技术培训,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把政治素质高、工作作风硬的同志安排到执法队伍第一线,建设高素质的防雷监管队伍。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升执法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五)加强安全教育和科普宣传

将雷电灾害防御科普知识纳入各级综合科普体系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列入气象专业科普场馆和城市综合科普场馆科普内容,针对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工作特点,广泛开展安全科普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五进”活动。落实部门“谁执法、谁普法”职责,做好日常防雷减灾和气球安全科普。利用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通过印发宣传材料、举办专题讲座、制作播放公益宣传片等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防雷与升放气球普法宣传、安全培训、警示教育,不断强化相关企事业单位以及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防护意识。

(六)提升防雷减灾业务服务能力

加强防雷减灾业务服务能力建设,将雷电监测、预报预警、灾害风险区划、灾害调查等基本业务纳入现代气象业务体系。完善雷电实时监测和短临预警业务系统,提高雷电灾害性天气的预报准确率和精细化水平,将雷电防御对接融入城市风格化管理新形态,扩大雷电预警信息发布的覆盖面,为防雷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业务技术支撑。

三、时间安排

2020年8月至2022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整治(2020年)。按照省市气象局统一部署,启动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专项整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地行动的部署发动。组织开展对本行政区域内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特别是要进一步摸清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底数和安全状况,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

(二)集中攻坚(2021年)。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进一步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隐患的,全面落实跟踪整治,确保按时整改,达到预期治理效果。存在重大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隐患的,短期内无法整改到位或整改不力甚至拒不整改的,报告当地安委会进行联合整治。

(三)巩固提升(2022年)。在推进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对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市、县气象部门要分级落实组织实施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问题。积极推动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意见,协同推进落实。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示范引领。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的进展,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防雷与升放气球管理制度和标准。同时,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企业职工等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和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