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在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中试行安全生产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安监所、园区安监局:
现将《关于在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中试行安全生产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连应急〔2021〕5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立即将本文件送达辖区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化工、医药)、仓储、带储存(构成重大危险源)经营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积分管理制度,对辖区内累计积分在75分以上90分以下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施应急系统内通报、警示、约谈等措施,并在下一年度提高检查频次。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主动自查自纠、查漏补缺、举一反三,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整改闭环,将此项工作与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更加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
附件:
关于在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中试行安全生产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灌南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