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连云港市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考评规则(实行)》的通知
各镇、园区安监机构,县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办法》(连政办发〔2020〕30号),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市应急管理局印发《连云港市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考评规则(试行)》(连应急〔2021〕50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考评规则(试行)》的通知.pdf
灌南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