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在灌南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复函》(苏司函〔2020〕37号)文件精神及《县政府关于印发灌南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灌政发〔2021〕13号)有关要求,现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对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措施权事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灌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对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
权和行政强制措施权事项目录清单
灌南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灌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对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措施权事项目录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