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民政办,各养老服务机构,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流行加速,国内本土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特别是“德尔塔”变种病毒,在一些地区造成了新一轮的新冠肺炎本土传播,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疫情防控工作已经到了关键时刻。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各级决策部署,切实维护民政服务对象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始终压紧压实疫情防控政治责任
要充分认识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各级关于疫情防控最新部署要求,坚持“可知可控、精准防控”,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及民政工作特点,采取有力的措施,更有针对性地做好防控工作。进一步夯实民政部门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完善和优化防控方案和指南,采取“四不两直”、视频连线等方式,加强对民政服务机构防控工作的督导。各类民政服务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责任人“第一责任”,持续加固疫情防线,补齐防控短板,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全体民政干部职工要始终提高警惕,克服疲劳懈怠、消极厌战心理,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巩固全县民政服务机构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坚决守住民政服务机构“零感染”底线。
二、严格落实民政服务机构防控措施
各类民政服务机构要根据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要求的不同,分类落实防控措施,实行严格防控,坚决切断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
(一)加强养老机构防控工作。要坚持封闭管理,强化出入院管控,暂停现场来访咨询接待业务、非必须的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活动,谢绝任何人员进入老年人生活区检查、调研,所有在院特困人员尽可能接种新冠疫苗,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接种新冠疫苗和进行核酸检测(院内工作人员每2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按照“两班倒”(14天)方式进行日常工作,接班人员必须持核酸检测方可进入敬老院参加工作。所有养老服务机构要储备近1个月的疫情防控物资。暂停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张贴告示,做好解释工作。落实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对高龄、空巢、独居、留守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必要居家上门服务,保障刚性生活需求。
(二)加强儿童福利机构防控工作。儿童福利机构实行封闭管理,除就学、就医等原因外不离开机构,保持儿童生活区域独立,除直接服务儿童的专职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加强机构内儿童日常生活照料与防护,及时做好机构内儿童各类疾病预防和救治,与附近医疗机构建立儿童就医绿色通道,规范外出就医流程。
(三)加强社会事务领域民政服务机构防控工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要严格人员管控,对在站内和居家的工作人员(含购买服务人员)每天上报查验行程码和健康码,加强日常行动轨迹管控,精准掌握每位工作人员的活动轨迹和健康状况;对站内救助人员严格按照“分批管理、分区救助、分类服务”的原则进行管理和服务。对所有进入站内的物资须严格进行消毒,求助人员随身携带物品不得带入受助区域,受助人员的个人用品应一人一物,做到每日消毒。及时进行区域消毒。落实新入站人员安全检查、问询消毒、隔离观察要求,对所有新入站的滞留人员和密切接触工作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对观察期满要求离站的受助人员,在确定未感染后办理离站手续,强化合作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的监管,堵塞一切风险漏洞。殡葬服务机构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要求,严格限制办丧车辆和人数(直系亲属不超10人),做好人员查验“双码”和接种疫苗信息、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发现发热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劝导群众从简从快办理丧事,减少馆内人员聚集。取消集中守灵、遗体告别等群体性活动,各公墓取消安葬仪式等群体性活动。
(四)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内部防控管理。所有民政服务机构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排查管理,掌握工作人员活动轨迹及接触史。根据统一部署,按照知情同意、确保安全的原则,做好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服务对象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引导和组织机构内的老年人、儿童等重点人群,接种流感疫苗和肺炎疫苗等提高免疫力,有效预防相关呼吸道传染病发生。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机构除直接提供服务的人员外,其他人员非必要不得进入服务对象生活区,工作人员进入机构,必须严格采取体温检测、防护和消毒措施。各镇民政办可根据疫情风险等级、机构类别、自身条件等,采取一线服务人员在院居住、轮换服务等措施。鼓励所在镇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到民政服务机构开展上门巡诊,避免服务对象因外出就医而感染。坚决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对民政服务对象做到应检尽检、应收尽收、应治尽治。
三、有力保障民政公共服务不断档
各镇民政办要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规范、有序开展必要的服务,保持必要的民生服务不断档。
(一)积极开展机构内服务。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住养机构,要将“封闭管理”等措施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要积极稳妥做好养老机构老年人新入院、返院工作,做好返院(入院)老年人评估、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措施,签订返院(入院)协议,规范接收老年人返院(入院)。在严格做好防护的前提下,利用电话、视频连线等为老年人提供亲情化沟通服务。要及时接收孤弃儿童进入儿童福利机构,做好入院儿童医学检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要做好有关儿童的临时监护工作,及时救治有就医需求的儿童。
(二)确保面向群众服务安全有序。婚姻登记处要严格落实当事人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口罩防护、健康码和行程码出示等措施,途径中、高风险地区的当事人须提供近期核酸检测报告。酌情实行预约登记制度,提前告知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分时段设置合理的登记数量,暂停结婚颁证仪式和婚姻家庭辅导服务。进入登记场所的工作人员要记录每日体温检测情况,出现发热、干咳、咽痛、鼻塞等症状要及时居家隔离并前往指定医院就诊。福利彩票发行机构要严格控制同一时间段进入站点的人数,工作人员及进入站点的群众要落实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四、认真指导好社区防控工作
提升社区疫情防控能力。指导各镇社区做好分区分级分类防控工作,加强社区环境卫生治理、出租房屋和集体宿舍管理、外来人员管理等工作,健全社区精准摸排管控、快速核查处置等工作机制,运用“大数据+网络化+铁脚板”机制,全面落实“四早”措施,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要加强社区防疫力量统筹,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动员志愿者、年富力强的小区居民加入社区防控。
广泛动员凝聚社会力量。积极引导、有序组织各级各类社会组织、慈善组织、志愿服务和社工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参与疫情常态化防控各项工作。
五、切实增强疫情防控能力
一是要加强健康教育。强化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做好自我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防聚集和接种疫苗等有效防控做法。教育和督促民政干部职工坚决不允许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不得赴境外旅游探亲,未经县局批准,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允许离开灌南,要严格按规定请假报备。
二是要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坚持每天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在出现核查“健康码”和“行程码”异常或者疑似病例时,要第一时间向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民政局报告,不得出现迟报、瞒报、漏报现象。
三是要加强物资保障。充足储备民政服务机构所需的口罩、消毒用品、药品、防护服等防控物资,储备量原则上应当满足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确保应急使用。严格物品采购、快递、邮件等传递人员的管理,对隔离间、隔离通道等加强检查、及时完善。
四是要坚决落实兜底保障责任。各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落细、落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保障基本民生,维护社会稳定。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帮扶关爱力度,依托城乡社区对辖区内城乡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空巢孤寡独居老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民政服务对象开展入户排查上作,上门走访,逐户落实住房、用电等安全检查,及时排除隐患,加强慰问关爱和必要帮扶,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
灌南县民政局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