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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404/2021-00192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1-05-31
文号: 灌建发〔2021〕43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灌建发〔2021〕43号 关于印发《灌南县住建系统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贯彻省、市、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灌南县住建系统2021…

关于印发《灌南县住建系统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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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建发〔202143

 

 

关于印发《灌南县住建系统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贯彻省、市、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灌南县住建系统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灌南县住建系统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31日

附件

 

灌南县住建系统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持续改善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根据省市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要求,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年度目标

PM2.5浓度达到37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2.4%,降尘量3.5吨/平方千米·月。

二、重点任务

1.煤炭总量控制与节能。坚持节能优先,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坚持“宜电则电、宜气则气”,推进清洁取暖工程。抓好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配合做好能源布局优化与散煤清洁化利用。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2.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新建居住建筑全面执行节能75%的标准,推动超低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发展。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动医院、学校、宾馆饭店等公共建筑用能限额研究,加大太阳能、热泵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在建筑中的推广应用。进一步优化绿色建筑质量管控要求,力争新增绿色建筑面积1200万平方米以上,启动并推进“绿色屋顶”计划,推进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利用,到2021年底,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98%。

(责任单位:建筑业发展中心)

3.加快机动车(船)结构升级。推行“绿色车轮计划”,加快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推广使用,推动老旧机械淘汰报废。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科、建管处、园林所、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

4.实施国土绿化行动。按照“稳总量、提质量、出精品、创特色”要求,推进各类公园及城郊绿道、生态廊道建设,加大湿地保护和修复力度,确保自然湿地保护率达54.5%,增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责任单位:园林所)

5.严格施工工地和渣土运输监管。建立工地名单台账,每季度更新。各类工地应建立移动源污染排放管理制度,业主(施工)单位应依法依规禁止不符合排放标准的工程机械和柴油货车入场。对重点区域,强化渣土车运输集中整治,要逐步扩大渣土白天运输,对重点区域每月开展1次以上渣土车夜间运输集中整治,严厉查处非法运输、抛撒滴漏、带泥上路、冒黑烟等行为,并公开处理结果。按照《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应急工作方案(试行)》中“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加大工地监管力度,对不达要求的企业和项目,采取限期整改、约谈告诫、经济处罚、信用扣分、媒体曝光、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等措施,推动全县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全覆盖。继续推进“智慧”工地建设,5000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与当地有关部门联网。

(责任单位:建管处)

6.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含工程、农业、港作、水利等机械)污染防治。持续推进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强化工程机械监督抽测,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工程机械监督抽测,每月抽测数量不少于10台·次。

(责任单位:建管处)

7.夯实应急管控措施。重污染天气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与排污大户开展协商,推动水泥等重点行业企业落实深度减排措施。

(责任单位:建筑业发展中心)

8.推进区域联防联控。加强区域协同监管、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和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探索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根据区域大气环境污染形势研判情况,统一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同步响应。

(责任单位:263办、公用事业科、建管处、建筑业发展中心、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园林所)

9. 提升溯源预警能力。动态更新大气污染源清单、秋冬季应急管控企业清单,基于溯源与成因分析实施污染靶向管理。建立快速预警网络,对高值区等及时预警,迅速调度指挥,确保快速到达现场处置并解决相关问题,强化“发现—处置—反馈—评闭环动态销号机制。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科、建管处、建筑业发展中心、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压实治气责任。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订目标任务书,用好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定期调度相关单位扬尘管控工作推进情况。要制定实施计划,把年度任务分解到季度和月份,分解到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和责任人,制定配套政策措施。持续推进点位长履职,加强调度督办,确保按序时完成任务。

(二)健全综合奖惩机制。对未达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要求的建筑工地、商品砼生产企业、征收地块、市政道路工程相关责任单位按规定采取通报预警、行政约谈等措施。对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不到位和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失职失责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三)构建全民行动格局。利用网站、媒体,发布空气质量实时数据,每月通报行业监管对象扬尘管控情况。加大宣传力度,既宣传正面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又曝光负面案件,形成震慑效应;既运用传统媒体做好舆论引导,又嵌入新媒体做强正面宣传,重点宣传污染治理和绿色低碳工作成效。鼓励公众通过多种渠道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形成全民共建共治共享强大合力。

 

附件:施工工地扬尘治理项目表


 

附件

施工工地扬尘治理项目表

序号

县区

工地名称

安装在线监测

整治措施

完成时间

1

灌南县

红星星都荟广场

安装在线监测

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建设智慧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主管部门联网。

202112

2

灌南县

上悦花园

安装在线监测

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建设智慧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主管部门联网。

202112

3

灌南县

十里桃源花园

安装在线监测

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建设智慧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主管部门联网。

202112

4

灌南县

灌南县人民医院危旧房(食堂)翻建工程

安装在线监测

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建设智慧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主管部门联网。

202112

5

灌南县

上城雅苑住宅小区一期

安装在线监测

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建设智慧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主管部门联网。

202112

6

灌南县

凤凰城二期

安装在线监测

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建设智慧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主管部门联网。

202112

7

灌南县

壹号院小区建设工程项目一标段工程

安装在线监测

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建设智慧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主管部门联网。

202112

8

灌南县

同天国宾府

安装在线监测

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建设智慧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主管部门联网。

202112

9

灌南县

观澜书院

安装在线监测

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建设智慧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主管部门联网。

202112

10

灌南县

丽景天城三期

安装在线监测

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建设智慧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主管部门联网。

202112

11

灌南县

泰瑞南苑

安装在线监测

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建设智慧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主管部门联网。

202112

12

灌南县

幸福花园

安装在线监测

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建设智慧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主管部门联网。

202112

13

灌南县

盐西花园

安装在线监测

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建设智慧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主管部门联网。

202112

14

灌南县

鑫源一品

安装在线监测

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建设智慧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主管部门联网。

202112

15

灌南县

新文化商业中心(二期)

安装在线监测

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建设智慧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主管部门联网。

202112

16

灌南县

新建灌南县金融中心B座建设工程项目

安装在线监测

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建设智慧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主管部门联网。

202112

17

灌南县

灌南县人和之家

安装在线监测

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建设智慧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主管部门联网。

202112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15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