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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404/2021-00197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1-06-17
文号: 灌建发〔2021〕51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灌建发〔2021〕51号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住建领域“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根据《连云港市庆祝建党100周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连安办传〔2021〕24号)、《灌南县庆祝建党100周年…

关于开展住建领域“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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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建发〔202151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住建领域“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连云港市庆祝建党100周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连安办传〔2021〕24号)、《灌南县庆祝建党100周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要求,在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县住建领域开展“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现将《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住建领域“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住建领域“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方案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7日

 

 

 

 

 

 

 

 

 

 

 

 

 

 

 

 

住建领域“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

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担当作为、全力以赴,有效管控化解住建领域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住建领域各类安全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创造良好安全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工作目标

统筹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以“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为主题,突出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市政公用、既有建筑及物业小区安全等重点领域。强化攻坚、严防死守,着力开展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有效管控住建领域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住建领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稳定,为庆祝建党100周年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1年7月底

四、工作任务

(一)建筑施工安全。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施工安全各项保障措施,严禁暴雨、大风等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加强危大工程安全管控,重点排查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脚手架、关键机械设备等内容,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宿舍区、办公用房等临建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严禁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加强工地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消防安全检查,保证消防设施设备配置有效、数量充足。要加强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加强基坑支护变形和降水情况监测,及时清除基坑周边堆载,要做好基坑边界排水设置,强化预防基坑坍塌应急消险措施。督促企业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教育和检查工作,并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定人定时定措施完成整改。

(二)城镇燃气安全。各有关单位要结合燃气行业反恐防范工作,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督促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加大对用户安全用气的宣传教育,严格用户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督促瓶装液化气企业送气工开展随瓶安检,防范化解用户端安全风险隐患;依法查处扰乱液化石油气市场的违法行为,取缔无证经营活动。加强燃气储罐场(站)、汽车加气站等重要场站安全管理,持证上岗,规范操作。加大巡查力度,落实安全措施和保卫工作,防止人为破坏事故的发生。加强市政管线安全巡查力度,坚决清理占压燃气设施的违章建筑,杜绝建筑施工开挖供气现象的发生。

(三)市政公用行业安全。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保持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扎实做好城市供排水、市政桥梁、园林绿化、路灯照明等安全工作,组织排查重点环节、部位,加强重要设施、关键岗位、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整改,有效防范突发性事件,确保安全运行。

(四)既有建筑及物业小区安全。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既有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25号)要求,加强城市既有房屋装饰装修和老旧建筑改造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要督促产权人、承租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已经安全鉴定为D级危房的,要立即停止使用。要加强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排查整治,重点关注农村饭店、宾馆、民宿等用作经营的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安全;同时,要加快推进其他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发现安全隐患要迅速采取措施消险,避免发生事故。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认真做好消防、电梯等共用设施和公共通道、地下空间等共用部位的日常巡查和维修养护,保证住宅区共用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和运行。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担当,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作为根本遵循,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敢于动真碰硬,全力保障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严格执法,严肃查处。各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职责任务,要针对本行业领域实际,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检查督查,要针对本行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进行督查、抽查,开展专项检查、督导,要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隐患整治的强大声势。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16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