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建发〔2021〕56号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开展深化江苏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工作的实施方案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灌南县关于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开展深化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工作的实施方案》(灌政办发〔2021〕58号),结合住建领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专项整治指导组(以下简称指导组)工作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部署安排,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解决三个突出问题、五大行业领域24项重点工作任务以及消防、特种设备、危废处置中涉及住建行业领域的建筑施工、城镇燃气、老旧建筑、市政设施、城市桥梁等突出问题,探索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全面压降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推动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内容
结合住建职责,对照分解任务13项。
(一)三个突出问题中涉及住建行业领域任务
1. 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上存在的问题。将“百团进百万企业”学习宣讲拓展为“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推动新发展理念落实到党政领导干部,落实到基层、企业和一线员工。
(责任单位:局属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2. 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上不够深入的问题。一是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持续盯紧住建领域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使用、储存等环节重大安全风险。二是高度警惕新业态、新技术、新局势带来的苗头性问题,“主动上前一步”纳入监管;要加强改革政策的安全评估,同步配套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及时加强指导服务,防止漏管失控引发事故。
(责任单位:安全科、建管处、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公用事业科、园林所、房产处、消防审验科)
3. 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不够扎实的问题。一是发挥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发达的优势,加强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相关职业院校和学科建设,积极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以工代训等多种手段,提高一线从业人员执业技能。二是加强安全科技攻关,积极推动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信息化在线监控预警、联网联控;继续实施生命防护工程,加强桥梁、隔离防撞、老旧建筑、市政设施等安全检测和防护系统建设,切实提高安全防护水平。三是持续完善并积极推动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等一系列制度成果和经验做法落地见效,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创新探索、建立完善主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体制机制。
(责任单位:安全科、公用事业科、城镇科、建管处、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园林所、房产处)
(二)五大行业领域中涉及住建行业领域任务
1. 研究建立油气长输管道人员密集型高风险区、地质灾害易发区企地联动共管工作机制。协调县发改委以及县自然资源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督促油气输送管道企业深入开展油气输送管道人员密集型高风险区风险隐患辨识,评估,管控工作。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科、地震科)
2. 加快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化,加快集危大工程预警管理、安全隐患自查、高处作业临边防护、人员实名制管理等于一体的智慧工地建设。一是大力推进绿色智慧示范片区建设,深入开展智慧监管应用,完善智慧工地系统各项功能,初步实现与政府监管平台数据对接全覆盖,为政府主管部门提供辅助监管的数据分析和图形展示等。二是推进智慧工地实际应用,年底前,推进全省所有政府投资规模以上工地实现智慧工地全覆盖。三是运用好“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推动在建工程项目统一纳入信息化监管。
(责任单位:建管处、安监站)
3. 健全建筑施工现场和市场“两场联动”机制,严格整治建设单位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等非法违法行为,基本消除建筑施工安全监管领域盲区漏点。一是根据住建部《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要求,制定具体细化落实办法,明确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整治建设单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任意赶工期、压造价,拖欠工程款,不履行质量保修义务等问题。二是利用“江苏省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连云港)”相关信息,发挥信息化大数据在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方面的作用,比对人员社保信息、资金来源信息等数据,建立查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新途径。三是建立“一案双查”联动机制,对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工程项目在开展安全检查同时,检查项目的发包、承包、分包等行为,对发现存在建筑市场违法违规等行为的市场主体一律给予相应的处罚并按照严重失信行为给予曝光处理。
(责任单位:建管处、质监站)
4. 加快推进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提升城市安全韧性。一是按照住建部《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建城〔2020〕111号)近期专题部署视频会议要求以及省住建厅即将出台的相关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县级实施方案,部署开展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及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搭建工作,推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安全水平与综合承载能力提升。二是建立健全协同机制。各有关单位要盯住不放、协同联动、举一反三推动整改落实。要迅速开展督导工作,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科)
5. 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部门协调机制建设,形成部门监管合力,完善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制度,减少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大瓶装液化气市场整顿力度,完善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省—市县—企业三级功能,提高燃气安全监管效能;对照企业主体责任20条进一步压实燃气企业主体责任,实施企业安全风险报告制度,4月底前完成规模以上燃气企业安全风险报告工作。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三)消防、特种设备中涉及住建行业领域任务
1. 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五进”实施细则,发展壮大消防安全“明白人”队伍。
(责任单位:安全科、物管科、建管处、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消防审验科)
2. 深化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整治。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医疗建筑、地下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场所以及养老机构、学校等敏感场所,持续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整治一批重大火灾隐患。
(责任单位:物管科、消防审验科)
3. 强化重点环节消防安全管控。一是加大对电动自行车流通、改装以及停放、充电等重点环节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二是深入推进消防车通道治理,持续加大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责任单位:物管科)
4. 大力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持续加大市政消火栓建设。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科)
5. 开展环境治理设施专项整治。重点检查脱硫脱硝、煤改气、污水处理等环境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科、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6. 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在脱硫脱硝、煤改气、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等环境治理设施的审批过程中,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并及时通报环境治理设施审批情况。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科、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三、时序安排
(一)根据国务院安委会指导组在转段衔接阶段(2021年2月至3月)的工作任务与要求,各有关单位要针对“小灶”发现的尚未治理到位的长期性问题,进一步明确目标、制定清单、细化措施、倒排时间,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表推进。
(二)根据国务院安委会指导组在重点帮助指导阶段 (2021年7月至8月)的工作任务与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全力配合指导组及专家服务团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指导服务和帮助,在指导组督促指导下着力啃硬骨头、破解难题,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持续推动全县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水平。同时,提早谋划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回头看”,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切实将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安全责任不落实和危险化学品系统性风险等突出问题整改落实、一抓到底、不留隐患。
(三)根据国务院安委会指导组在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1月至12月)的工作任务与要求,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努力提炼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和制度性成果,提供国务院安委会在全国推广,以点带面扩大成效,为推进全国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贡献。
四、有关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主体责任。要深刻领会国务院安委会、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意图,持续保持高昂的工作状态和拼搏精神,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强化工作协调联动。各有关单位要针对国务院安委会指出的突出问题、住建行业领域5项重点工作任务以及消防、危废处置问题要盯住不放,并举一反三推动整改落实。要迅速开展督导工作,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三)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局安全科要主动加强与县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指导工作无缝对接。及时提供文件资料,报告有关典型经验、重要问题线索核实办理情况。对工作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局主要领导请示报告。
附件:1. 深化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帮助指导解决的突出问题清单(3项)
2. 深化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帮助的重点行业领域工作任务清单(5项)
3. 深化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帮助的消防、危废处置等行业领域工作任务清单(5项)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22日
附件1
深化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帮助指导解决的突出问题清单
序号 | 突出问题 | 整改措施 | 承办单位 | 完成时限 | |
一 | 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上存在的问题。 | 重点是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基层落实有差距,一些地方红线意识不强,思想认识转变还不够彻底,还没有真正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 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校培训内容,开展主要领导说安全活动。 二是2021年,组织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交流。 三是在灌南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开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行动”专栏专题,开设“学重要论述,促安全发展”网络学习平台。 四是将“百团进百万企业”学习宣讲拓展为“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推动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落实到党政领导干部,落实到基层、企业和一线员工。 | 局属各科室 各有关单位 | 2021年底 |
二 | 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上不够深入的问题。 | 重点是一些突出问题、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有的甚至还停留在评估论证阶段,长期积累的结构性风险尚未根本改变;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还存在监管盲区漏洞,有的甚至游离于监管之外。 | 一是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持续盯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危废处置、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使用、储存等环节重大安全风险,特别对国务院督导组、省市督导组移交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中整改清零的要盯住不放,防止死灰复燃,对持续推进整改的,要纳入“大灶”全面抓好整改落实。 二是高度警惕新业态、新技术、新局势带来的苗头性问题,“主动上前一步”纳入监管;要加强改革政策的安全评估,同步配套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及时加强指导服务,防止漏管失控引发事故。 | 建管处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公用事业科 园林所 房产处 消防审验科 | 2021年底 |
三 | 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不够扎实的问题。 | 重点是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特别是一线操作人员的安全素质尚未根本提升,安全科技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农村地区安全监管相对薄弱,主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体制机制还不健全等。 | 一是发挥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发达的优势,加强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相关职业院校和学科建设,积极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以工代训等多种手段,提高一线从业人员执业技能。 二是加强安全科技攻关,积极推动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信息化在线监控预警、联网联控;继续实施生命防护工程,加强桥梁、隔离防撞、老旧建筑、市政设施等安全检测和防护系统建设,切实提高安全防护水平。 三是运用“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全县综合网格、专业网格和网格员作用,将排查任务、责任、措施压紧压实到镇和村(社区),构建形成组织到村、排查到点、责任到人的工作体系,深入开展农村地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四是持续完善并积极推动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等一系列制度成果和经验做法落地见效,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创新探索、建立完善主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体制机制。
| 建管处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公用事业科 园林所 房产处 村镇科 | 2021年底 |
附件2
深化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帮助的重点行业领域工作
任务清单
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工作) | 工作任务 | 工作举措 | 承办单位 | 完成时限 |
一、化工行业 | 1.研究建立油气长输管道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地质灾害易发区企地联动共管工作机制。 | 协调县发改委以及县自然资源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督促油气输送管道企业深入开展油气输送管道人员密集型高风险区风险隐患辨识,评估,管控工作。 | 公用事业科 | 2021年底 |
二、建筑施工和燃气 | 2.加快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化,加快集危大工程预警管理、安全隐患自查、高处作业临边防护、人员实名制管理等于一体的智慧工地建设。 | 一是大力推进绿色智慧示范片区建设,深入开展智慧监管应用,完善智慧工地系统各项功能,初步实现与政府监管平台数据对接全覆盖,为政府主管部门提供辅助监管的数据分析和图形展示等。 二是推进智慧工地实际应用,年底前,推进全省所有政府投资规模以上工地实现智慧工地全覆盖。 三是运用好“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推动在建工程项目统一纳入信息化监管。 | 建管处 | 2021年底 |
二、建筑施工和燃气 | 3.健全建筑施工现场和市场“两场联动”机制,严格整治建设单位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等非法违法行为,基本消除建筑施工安全监管领域盲区漏点。 | 一是根据住建部《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要求,制定具体细化落实办法,明确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整治建设单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任意赶工期、压造价,拖欠工程款,不履行质量保修义务等问题。 二是利用“江苏省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连云港)”相关信息,发挥信息化大数据在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方面的作用,比对人员社保信息、资金来源信息等数据,建立查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新途径。 三是建立“一案双查”联动机制,对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工程项目在开展安全检查同时,检查项目的发包、承包、分包等行为,对发现存在建筑市场违法违规等行为的市场主体一律给予相应的处罚并按照严重失信行为给予曝光处理。 | 建管处 质监站 | 2021年底 |
4.加快推进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提升城市安全韧性。 | 一是按照住建部《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建城〔2020〕111号)近期专题部署视频会议要求以及省住建厅即将出台的相关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县级实施方案,部署开展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及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搭建工作,推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安全水平与综合承载能力提升。 二是建立健全协同机制。各有关单位要盯住不放、协同联动、举一反三推动整改落实。要迅速开展督导工作,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 公用事业科 | 2021年底 | |
三、建筑施工和燃气 | 5.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部门协调机制建设,形成部门监管合力,完善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制度,减少事故发生。 | 进一步加大瓶装液化气市场整顿力度,完善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省—市县—企业三级功能,提高燃气安全监管效能;对照企业主体责任20条进一步压实燃气企业主体责任,实施企业安全风险报告制度,4月底前完成规模以上燃气企业安全风险报告工作。 |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2021年底 |
附件3
深化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指导帮助的消防、危废处置等
行业领域工作任务清单
行业领域 | 工作任务 | 工作举措 | 承办单位 | 完成时限 |
一、消防 | 1.深化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整治。 | 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医疗建筑、地下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场所以及养老机构、学校等敏感场所,持续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整治一批重大火灾隐患。 | 物管科 消防审验科 | 2021年底 |
2.强化重点环节消防安全管控。 | 一是加大对电动自行车流通、改装以及停放、充电等重点环节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二是深入推进消防车通道治理,持续加大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 物管科 | 2021年底 | |
3.大力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 持续加大消防队站、市政消火栓以及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加快车辆、装备和器材提档升级,进一步完善应急响应指挥机制和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 公用事业科 | 2021年底 | |
二、危废 处置 | 4.开展环境治理设施专项整治。 | 重点检查脱硫脱硝、煤改气、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RTO焚烧炉等六类环境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 公用事业科 公用事业服务 中心 | 2021年底 |
5.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辨识。 | 在脱硫脱硝、煤改气、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RTO焚烧炉等六类环境治理设施的审批过程中,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并及时通报环境治理设施审批情况。 | 公用事业科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2022年底 |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1年6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