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建发〔2021〕65号
关于开展根治欠薪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兜住基本民生底线,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根治欠薪百日攻坚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开展联合排查检查,严厉打击欠薪违法行为,有效防范、积极化解、稳妥处置各类欠薪风险隐患,实现动态清零工作目标,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内容
重点围绕2020年以来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四项制度”落实情况和在建工程建设项目欠薪案件及历史欠薪案件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国企项目、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欠薪矛盾化解情况。
(一)化解欠薪隐患,维护稳定大局。我局将全面排查欠薪隐患,全面掌握农民工工资支付总体情况,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化解欠薪矛盾。将组织精干力量进驻信访部门开展联合接访,将欠薪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当地,减少甚至杜绝发生越级上访问题。
(二)开展“回头看”,重抓整改落实。针对省、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实地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单位将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间。对存在问题的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回头看,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法律规定。
(三)开展专项检查,夯实“四项制度”。我单位将对2021年新开工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抽调精干力量成立联合执法检查组对今年新开工项目逐户开展检查。各项目要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管理指导手册》和规范化管理台账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对不落实实名制管理、专用账户及未按月足额支付工资的企业,将按照《条例》规定严肃查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治理欠薪工作事关农民工切身利益, 事关建党100周年社会稳定大局。我单位将扛牢政治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及时统筹调度欠薪案件处置,研判根治欠薪工作形势,研究应对举措,有效解决欠薪问题。
(二)畅通投诉渠道。畅通电话、网络、窗口等农民工维权渠道,确保农民工投诉“有门”,将欠薪风险隐患牢牢吸附在属地,化解在辖区内。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加大打击力度。对于违反《条例》规定要求的,既要 查工资发放情况和制度执行情况,也将查责任落实情况,依法依 规严肃处理,切实解决“四项制度”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以排查检查发现案件及信访案件办理为重点,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无故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实施联合惩戒,保持对欠薪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四)强化应急处置。将密切监控网络舆情,主动回应媒体 和社会关切,避免因恶意炒作造成负面影响。充分发挥行业管理 作用,及时防范欠薪风险隐患,联防联治重大疑难欠薪问题。对可能发生较大数额欠薪问题并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采取有力措施 快速、稳妥处置,坚决防止冲击社会底线的极端事件发生,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附件:农民工实名制专项检查用表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30日
附件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
施工单位 |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 |||||
劳务管理员及联系方式 | 工程进度 | |||||
序号 | 检查要点及要求 | 存在的问题 | ||||
1 | 权益告知牌,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 |||||
2 | 中标建造师、农民工工资管理员是否在场,查看中标通知书或备案合同,与权益告知牌是否一致。 | |||||
3 | 专用账户开户凭证、保证金缴费凭证。 | |||||
4 | 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与合同约定是否对应;是否有20%款项进入专用账户。 | |||||
5 | 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数量与花名册人数对应情况;劳动合同内容是否完整,签订主体是否符合要求。 | |||||
6 | 花名册内容是否完整;与实名制系统人数对比;与考勤表、工资表人员对应情况。 | |||||
7 | 考勤表是否公示、是否有签字;电子考勤要查看系统中考勤记录。 | |||||
8 | 实名制系统运行情况,人员进出场、考勤、专户运行、工资发放情况。 | |||||
9 | 专用账户进账流水、专用账户出账流水、出账流水与工资总额对应;办卡记录及工资发放记录。 | |||||
10 | 工资表是否有班组长及工人签字确认,与网银转账记录是否对应。 | |||||
11 | 如有劳务或专业分包,是否签订民工工资代发协议。 | |||||
12 | 现场询问农民工工资是否发放到位。 | |||||
各方主体签收 | 建设单位 | 监理单位 | 施工单位 | |||
整改要求 |
检查人: 2021年 月 日 | |||||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