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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404/2021-00214 信息分类: 其他,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1-08-09
文号: 灌建发〔2021〕73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灌建发〔2021〕73号 关于立即开展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大检查行动的紧急通知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为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建筑施工安全隐患,确保我县建筑施…

关于立即开展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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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灌建发〔202173

 

 

关于立即开展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大检查行动的紧急通知

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建筑施工安全隐患,确保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经研究决定,立即开展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排查整治范围

范围内所有报监在建建筑施工项目。

、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严格查处施工、监理企业未按要求对承揽工程项目、监理业务实施有效管理,开展安全生产巡查、检查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情况,严格检查项目管理人员履职及项目组织资料管理情况严禁施工单位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加强项目安全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安全文明措施费,杜绝监理单位挂靠建设单位违法发包签订阴阳合同等。

二)项目安全基本保证条件到位情况。严格查处施工许可证、安全监督手续进场检验、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检测等基本保证条件不具备而擅自开工建设等行为。

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严肃查处项目(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组成与投标时不一致,人员不到岗履职,人证不符,身份和资格证件造假等。

四)建筑施工安全防护情况。重点查处未制定预防高处坠落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各类操作平台、载人装置刚性、强度、稳定性达不到要求,超设计荷载使用;高处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安全防护兜网、挑网未做防坠落破坏性试验;临边、洞口等处未按照技术规范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张挂安全网;在恶劣环境下,未采取可靠防护措施,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等。

五)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及整改情况。重点查处未按规定对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编制、审核、论证以及未按方案实施等;施工企业(分公司)负责人未在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时到场带班检查等;监理单位未将危大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未对施工企业危大工程管控情况进行监督等。

六)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情况。重点查处对新进工人三级教育不到位、待岗转岗换岗工人岗前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等;未对工人进行施工生产中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劳动保护、施工流程及方法、现场主要危险区域、安全防护基本常识等方面安全知识教育,未根据工种安排对工人进行专项安全技能培训,未对工人进行事故案例方面教育等;以及安全教育流于形式,三级安全教育无考试合格记录等。

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制度情况。重点查处未制定施工项目现场人、机、材入场管理制度,现场未按制度进行管理等;未将整治“三违”纳入常态化、制度化的日常安全管理,未建立反“三违”奖惩措施制度等,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法劳动纪律等。

、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阶段(2021年8月8日起)。各责任主体单位和现场项目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确保所有建筑工地安全自查实现全覆盖,并在8月9日前上报《建筑工地施工安全自查表》(详见附件)。

二)主管部门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阶段(2021年8月8日至2021年8月30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全范围内的建筑工地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未办理质安监督手续及施工许可证及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履职的一律停工。

三)专项督查,总结提高阶段(2021年9月1日至2021 年9月5日)。此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落实情况上报市局,认真总结大检查工作经验、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完善和落实长效机制,巩固成效。

、工作要求

一)深刻汲取教训,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也是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关键之年。现阶段是施工旺季,一些施工企业会出现抢进度、赶工期,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容易集中反弹,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很大压力。为此,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市、县领导批示精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上来,准确把握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严守安全生产红线,坚决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的思想情绪,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强化各类安全措施,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二)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行动领导小组,由住建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检查小组,负责检查工作具体实施。要持续保持高度敏感, 绷紧思想之弦,扛起重大责任,狠抓工作落实;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际,抓紧细化具体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方案,分解各项任务目标,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守牢安全生产这一生命线、红线、底线,切实履行保安全、保稳定重要政治责任,确保攻坚工作取得实效。各在建项目施工、监理、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增强安全生产紧迫感和责任感,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再次发生。

三)突出重点,加强监管执法。所有建筑施工项目要分门别类建立台账。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施工项目,责令立即整改;存在重大隐患一时难以整改的,一律采取停工(或部分停工)整顿措施;对大检查行动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责任主体按时、及时整改到位,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或拒不停工整改的,一律停工从严从重处罚并按规定上报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和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待整改处罚结束后方可施工。对连续发生事故地区严格执行约谈制度,事故项目和责任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核查不符合要求,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的,一律不得复工复产。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严格处罚,重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施“顶格处罚、一案双查、联合查处”,以“零容忍”的态度整治各类问题隐患


 

附件:建筑工地施工安全自查表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88   


附件

建筑工地施工安全自查表

 

工程名称:                                   检查日期: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完成情况

1

安全基础管理

        是否建立安全组织机构,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人员是否到岗;是否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生产教育。


2

危大工程

        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核审查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是否组织专家论证,并按照论证意见通过后实施。实施前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向作业人员进行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签字确认程序。实施中是否进行检查并验收。


3

起重机械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备案登记、安装、拆除、验收、使用和维护保养等各环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的要求等情况。

        起重机械实体情况。重点查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钢丝绳有无断丝、断股,是否安全可靠,螺栓螺母有无变形,是否紧固到位,附着装置是否连接可靠等。


4

临时用电

        方案制定审批情况、TN-S系统实施情况、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实施情况、外电线路防护、用电线路敷设情况;总箱、分箱、开关箱检查情况;漏电保护器是否失灵;生活用电情况;


5

安全防护设施

安全带、帽、网检查情况;临边、洞口防护设施检查情况;安全通道防护棚搭设情况。


6

脚手架

脚手架、卸料平台的方案制定、审批情况;脚手架、卸料平台安全使用和验收合格手续,重点包括落地式脚手架安全情况,悬挑式脚手架悬挑梁、锚固端情况;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管理情况、检测报告、安全装置情况;连墙件设置情况;架体间隔离措施情况;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装置、钢丝绳、安全绳情况,检测验收情况等;


7

建筑施工消防

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和生产区域的消防设施配备、施工现场电、气焊作业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施工作业动火审批程序,临时设施防火材料使用、验收情况等。


8

应急值守

是否编制应急预案;是否准备应急物资;是否制定安全值班制度和值班表。


建设单位检查意见:

 

 

 

 

                                    签字:             盖章:             

施工单位检查意见:

 

 

 

 

 

                                    签字:             盖章:

监理单位检查意见:

 

 

 

 

 

 

签字:             盖章: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18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