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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331158371/2011-00016 信息分类: 其他, 其他,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1-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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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连云港市灌南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灌南工商〔2011〕4号 关于在全县工商系统实行廉政执法承诺制度的通 知 各分局、科(室)、大队、协会: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规范行政公务与执法行为,增强干部队伍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和法纪党纪防线,推动我…

关于在全县工商系统实行廉政执法承诺制度的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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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灌南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
灌南工商〔2011〕4号
 


 

关于在全县工商系统实行廉政执法承诺制度的通   知
 
各分局、科(室)、大队、协会: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规范行政公务与执法行为,增强干部队伍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和法纪党纪防线,推动我县工商系统队伍作风水平上新台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决定在全系统实行廉政执法承诺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正气,加强廉政建设;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加强工商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坚持内增素质、外树形象,营造廉洁的执法环境、高效的办事环境和良好的服务环境,增强履职能力,强化责任和服务意识,努力打造廉洁型、高效型、创新型、服务型工商队伍,不断提升工商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承诺内容
1、没有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或由其安排的娱乐、健身、旅游活动;
2、没有违反规定与案件当事人进行不正当交往;
3、没有泄露办案工作秘密;
4、没有利用工作职权,以单位名义向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索要赞助或者摊派、收取财物等;
5、没有违法立案、办案。
三、承诺实施
  1、签订承诺书。在每个案件明确主办人后,案件主办人应与本单位签订《廉政保证书》,《廉政保证书》一式二份,一份报县局监察室,一份随案件材料卷宗存档备查。
  2、年终测评。各单位在年终应召开廉政承诺民主评议会议,对办案人员承诺事项履行情况进行评议打分。同时要把个人考核结果记入干部廉政档案,作为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一把手要切实负起廉政建设领导责任,真正做到“一岗双责”,在抓业务建设的同时抓好廉政建设,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党员和领导干部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身作则,坚持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带头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带头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
2、抓好机制建设,注重教育。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外部监督机制,确保廉政承诺落实到实处。认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学习和教育,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廉政意识。
附件:
1、灌南工商局案件承办人廉政保证书
2、灌南工商局领导干部岗位承诺书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工商 执法 承诺书 通知                                     
抄 送:市局监察室                                             
连云港市灌南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11年2月22日灌南工商局领导干部岗位承诺书
深入推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廉政建设,惩治腐败,预防腐败,常怀律己之心,常戒非份之想,常修为官之德,常敲廉政之钟,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清清白白做人。
1、树立学习意识。坚持终身学习,不断用各种新知识来充实自己,提高自己,加强修养,磨练意志,不断升华精神境界,始终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
2、树立服务意识。坚持牢记宗旨,服务企业、服务社会,做到:心想着群众,凡事装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密切联系群众,只有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才能树立正确的权利观、政绩观。
3、树立朴素意识。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决杜绝金钱至上,享受主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4、树立法制意识。以防范行使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队伍管理权过程中易发、多发的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为重点,带头遵守《廉政准则》,认真研读《警示》、执行《六条禁令》,做到警钟常鸣,防微杜渐,做一名合格的工商干部。
  
                 承诺人:
                              年    月   日
附件
灌南工商局案件承办人廉政保证书
 
案由:
案号:             
案件承办人:
案件当事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案件承办人保证:
一、没有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或由其安排的娱乐、健身、旅游活动;
二、没有违反规定与案件当事人进行不正当交往;
三、没有泄露办案工作秘密;
四、没有利用工作职权,以单位名义向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索要赞助或者摊派、收取财物等;
五、没有违法立案、办案。
上述保证,如有不实,愿意接受从严、从重的处理!
 
                              案件承办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