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014308911/2021-00037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21-09-14
文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一、政策出台背景2019年4月15日,省公安厅下发了《关于实施机动车驾驶人“学法免分”的意见》,该意见明确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实施机动车驾驶人网上“学法免分”,以解决车管、违法处理窗口销分“黄牛”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改进记分学习教育方式,…

公安车管服务“学法免分”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政策出台背景

2019415日,省公安厅下发了《关于实施机动车驾驶人学法免分的意见》,该意见明确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实施机动车驾驶人网上学法免分,以解决车管、违法处理窗口销分黄牛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改进记分学习教育方式,提高自主学习比例和学习效果,强化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努力实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减少、交通事故下降的目标。

意见下发后,市公安局研究制定了《连云港市机动车驾驶人学习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免于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并依据办法,研发了学法免分网上学习、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的应用模块。凡持有本市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在对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苏G号牌非营运小型汽车的非现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前,可以先在网上(“我的连云港”APP)申请在线学习交通法律法规知识,经考试答题合格后,免于一定记分。

二、办法制定的依据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部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意识,减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畅通,实现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连云港实际,制订本办法。

三、办法的具体内容

第一条 持本市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对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苏G号牌非营运小型汽车的非现场查处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在接受处理时,可以先在网上(“我的连云港”APP)申请在线学习交通法律法规知识经考试合格后免于记分。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的非现场查处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是指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记分值为6分(含)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第三条 驾驶证处于逾期未换、未审验、暂扣、注销、吊销等异常状态的或者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已达12分(含)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在线学习和考试。

第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每次经学习交通法律法规知识且考试合格,可以申请对一起符合条件的非现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做免记分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罚款处理后免于记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减免不得超过6分。

第五条 在线学习内容应当能对机动车驾驶人道路安全驾驶起到教育规范作用,包括交通法律法规、车辆和驾驶员管理、交通事故处理、安全驾驶、文明行车等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

第六条 建立交通安全知识学习教育免于记分试题库,相关考试题目由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共有3种答题模式供选择:A、共30题,分为单选题与判断题,共100分,答题时间总计20分钟,如在规定时间内答题并提交,且成绩达到90(含)分以上为考试合格;B、共60题,分为单选题与判断题,共100分,答题时间总计30分钟,如在规定时间内答题并提交,且成绩达到90(含)分以上为考试合格;C、共100题,分为单选题与判断题,共100分,答题时间总计60分钟,如在规定时间内答题并提交,且成绩达到90(含)分以上为考试合格。如考试不合格,成绩不做记录,可重新参加学习和答题。

当答题A合格一次后,可以对一起记分分值为1分的非现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做免记分处理;当答题B合格一次后,可以对一起记分分值为3分(含)以下的非现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做免记分处理;当答题C合格一次后,可以对一起记分分值为6分(含)以下的非现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做免记分处理。同一个记分周期内,各答题模式可任意选择,但累计减免记分不得超过6分。

第七条 在“我的连云港”APP平台上学习、考试合格的机动车驾驶人,必须在平台上对非现场查处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记录进行免记分处理。机动车驾驶人在考试合格后,应当在5日内(包括非工作日、节假日等)通过该平台对相应的交通违法进行处理,并在处理后24小时内缴纳罚款,实现对相应的非现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免于记分。若逾期未处理、在其他平台缴款或逾期未缴款的,将导致减免记分失败,且不可撤销。

第八条 将根据实际需求,逐步增加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文明交通宣传等形式的线下减免记分方式。

第九条 本办法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解释。

四、相关解释

1目前,系统只支持处理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苏G号牌非营运小型汽车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

2学法免分系统可以处理电子监控设备记录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记分值为6分(含)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3答题模式分为ABC三种,分为单选题与判断题,共100分,题量不同,答题时间不同,对应处理不同分值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A、共30题,答题时间总计20分钟,如在规定时间内答题并提交,且成绩达到90(含)分以上为考试合格, 可以对一起记分分值为1分的非现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做免记分处理;B、共60题,答题时间总计30分钟,如在规定时间内答题并提交,且成绩达到90(含)分以上为考试合格, 可以对一起记分分值为3分(含)以下的非现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做免记分处理;C、共100题,答题时间总计60分钟,如在规定时间内答题并提交,且成绩达到90(含)分以上为考试合格, 可以对一起记分分值为6分(含)以下的非现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做免记分处理。如考试不合格,成绩不做记录,可重新参加学习和答题。

任一模式下答题每合格1次,只对1起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做免记分处理,但答题成绩不可累积叠加使用。同一个记分周期内,各答题模式可任意选择,对应处理相应分值违法行为,答题次数不限,但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减免记分不得超过6分。

4学法免分系统是全程线上操作系统,通过平台学习、答题、处理并缴纳罚款,不需要也不适用前往车管所、各交通违法处理点处理及缴款。另外,学法免分的成绩只能用于非现场交通违法即电子警察等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不适用交通警察现场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

5机动车驾驶人在答题合格后,应当在5日内通过平台对相应的交通违法进行处理,并在处理后24小时内缴纳罚款,实现免于记分。若逾期未处理、在其他平台缴款或逾期未缴款,将导致减免记分失败,且不可撤销,驾驶人需要重新答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