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统发〔2021〕31号
关于推荐2021年度江苏省统计信用红名单企业的请示
市统计局:
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关于开展江苏省统计信用红名单企业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苏统字〔2021〕36号)文件要求,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统计信用红名单企业认定申报推荐工作。
经组织推荐、企业承诺、初步审核等程序(见附件),我局推荐江苏港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2021年度江苏省统计信用红名单企业。
特此请示。
附件:1.江苏省统计信用红名单企业推荐表;
2.企业诚信统计承诺书;
3.企业证照复印件;
4.企业被推荐之日前10日以内的信用报告;
5.企业提供审核所需有关基础资料。
灌南县统计局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