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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10093/2020-00074 信息分类: 其他, 综合政务,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数据局 发文日期: 2020-09-18
文号: 灌政务办发〔2020〕15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各镇党委、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委县政府各有关部门: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全力推进和规范我县企业审批事项代办工作,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江苏省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一、组织架构1.设立代办机构。县政…

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全县企业审批事项代办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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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党委、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委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全力推进和规范我企业审批事项代办工作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江苏省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架构

1.设立代办机构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代办中心及专窗,与各园区、乡镇代办员联动,负责从项目立项到开工建设全过程协调指导、帮办代办服务。按照需求统筹安排,跟踪、督促各相关部门窗口同步开展提前介入、容缺预审、联合会商、联合踏勘、联合评估、并联审批等工作。各镇、园区为民服务中心增挂XX镇(园区)审批事项代办中心”牌子,为企业投资项目提供咨询、指导、无偿代办服务。

2.组建代办队伍审批事项代办工作,县审批局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园区由管委会副主任负责,各镇由分管工业的负责人负责,并亲自担任代办员。各镇至少明确2,园区2名以上业务过硬、责任心较强、协调能力较强的工作人员作为代办员,一般由工业、经济建等条线的人员担任,人员原则上以现有代办人员为基础,必须相对固定两年以上,如需调整代办员应及时报政务办备案。

3.落实服务场所。各园区代办中心要设置专门的场所直接面对企业提供服务,各镇代办中心必须安排专人进驻镇民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服务。

二、工作职责

1.负责代办本辖区企业项目建设和企业开办全流程事项的审批服务。

2.负责企业审批政策法规的咨询和宣传;熟悉掌握代办事项的业务流程和相关要求。

3.负责与政务办的联系、沟通和协调工作,按需及时提请联合会商;配合各审批部门做好提前介入、容缺预审等工作。

4.负责帮助企业准备项目审批、证照办理的各项申报材料,指导企业做好各类评估、评审等中介服务事项;对已实现不见面网上审批的事项,指导企业在网上申报各项手续。

5.负责每月统计汇总代办事项及进度,填写《代办服务情况统计表》(见附表1),每月28日前报政务办备案。

6.负责落实政务办关于代办工作的相关要求,按要求参加政务办组织的业务学习、培训和重大项目会办等活动。新任代办员需到政务服务中心相关窗口跟班学习,待各项业务熟练后方能上岗。

三、服务事项

1.建设项目审批类。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项目核准备案、环评审查、节能审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审批、用地规划许可、土地登记、规划设计方案审查、人防工程审批、工程规划许可、勘察设计合同归集、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合同归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施工许可等。

2.场准入准营类。企业开办全流程:营业执照安全检查合格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危化品经营许可证、信息网络安全许可等各类经营许可证。

3.其他为企业服务的高频事项。

四、工作流程

1.接受委托。在企业自愿与代办中心签署正式委托协议后,填写《委托代办事项办理登记表》(见附表2),代办员接受委托后,要告知企业所委托事项的办理程序及材料要求。

2.代理申报。在企业提供完整材料并经代办员初审把关后,代办员应及时向县政务中心代办窗口申报,由中心代办窗口牵头流转到审批部门。

3.补齐补正。如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审批部门开具补齐补正告知书,代办员及时与企业沟通,并按部门要求完成补齐补正工作。

4.现场踏勘。需现场联合踏勘的,代办员按部门要求,联系企业,确定踏勘时间,并配合部门、企业做好现场勘查工作。

5.结果送达。代办员将企业委托事项办结后,及时交回委托人。办理过程中缴纳的有关规费,可由委托人自愿预支或代办员代缴,办结后凭票据与委托人结算。

五、工作要求

1.信息公开。代办员相关信息、职责等应在代办中心醒目位置公布并报县代办中心备案,代办的各类事项目录及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应当公开,办理过程进度要及时反馈给企业。

2.台账记录。代办过程对每个环节要留痕,并定期报送政务服务中心代办窗口,作为代办工作的全程记录及检查依据。

3.服务规范。在受到企业委托后要文明礼貌,主动热情,及时代理,对于申请人所需资料提供不齐全的要一次性告知。

4.无偿代办。代办实行无偿服务,不收取任何手续费、代办费,企业只需缴纳办理事项按政策收取的费用。

六、考核管理

该工作纳入对镇、园区绩效考核,政务办每季对各镇、园区关于本实施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1.项目代办率。辖区内所有企业审批项目的代办率及每个项目审批全流程的代办率进行考核。

2.代办时效。以《委托代办事项办理登记表》及《代办服务情况统计表》为依据,对代办事项的代办时限和效率进行考核。

3.代办质量。代办员日常工作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政务办对代办结果、工作效率、服务态度等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七、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招商引资工作是实现“工业立县、产业强县”战略目标的根本途径,是建设“强富美高”新灌南的重要保障。各园区、各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企业审批事项代办服务工作,并亲自代办。通过建立健全代办服务体系,选配骨干力量充实代办队伍,落实经费待遇等激励措施,让引资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

2.建立配套制度。一要建全县镇两级大厅基础制度规范,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二要发挥县代办中心牵头抓总作用,建立全程跟督、协同推进、反馈调整、考核奖惩等机制;三要建立代办员激励机制,实行首席代办员制度,根据县相关文件精神,在评优评先、晋升晋级、个人考核等方面给予政策性倾斜,充分激发涉企涉商岗位干部干事创业活力。

3.统筹规范管理。县级代办中心要加大对代办员的业务培训,加强日常管理,及时发现和查究办事效率低下、办理事项不全、违反代办规定等问题。做好代办事项的后续跟踪,定期走访服务对象,听取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效。

灌政务办发〔2020〕15号 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全县企业审批事项代办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附件一.doc

灌政务办发〔2020〕15号 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全县企业审批事项代办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附件二.doc

 

灌南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