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委发〔2021〕10号
关于做好中国共产党堆沟港镇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以及灌委〔2021〕52号文件精神,中共堆沟港镇第八届委员会现已任期届满。经党委研究决定,近期将进行换届选举。为保证第九次党员代表大会的顺利召开,现将代表选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构成比例
根据灌委〔2021〕52号文件精神,堆沟港镇第九次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确定为108名。各类代表的指导比例为:各级领导干部(包括村干部)代表占50%左右,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占20%左右,各行各业的先进模范人物代表占30%左右;其中妇女代表不少于15%。
二、代表的条件
本次镇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代表人选要体现先进性和纯洁性,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牢记党的初心使命,密切联系党员群众,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具有履行代表职责的能力。
三、代表产生办法
各单位应根据分配的名额、构成比例和代表条件,召开党员大会,采取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选举单位党组织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从推荐名单中,按照多于代表30%的比例提出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选举单位就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与镇党委沟通,根据镇党委提出的代表构成比例的要求,按多于代表名额20%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选举单位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全面考察,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填报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登记表。选举单位召开党支部(总支)委员会议,按不少于应选代表20%的差额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于2021年4月22日前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镇党委审查原则同意后,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召开党员大会选举。
各单位应于4月23日前,将代表选举情况(书面)连同代表登记表(一式3份)一并报送镇党委。
镇党委成立代表资格小组,负责对各选举单位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责成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的,责成选举单位撤换。
四、选举要求与选举纪律
做好代表的选举工作,有利于发挥党员代表大会作为领导机关的应有作用;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活跃党内政治生活,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为此,各支部(总支)一定要加强对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选举工作程序进行,严格遵守选举纪律,充分尊重和保障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选举过程中,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人;不允许搞派别活动和非法组织活动。对违反上述规定和《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条款,干扰和破坏选举工作的人要严肃处理,确保代表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是党委换届选举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党委号召全镇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要把选举出席堆沟港镇第九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工作认真做好,并以加强党的建设,出色地完成各项任务的优异成绩,迎接堆沟港镇第九次党员代表大会的召开。
附:1、中共堆沟港镇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堆沟港镇出席中共灌南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中共灌南县堆沟港镇委员会
2021年4月7日
堆沟港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4月7日印发
附件1:
中共堆沟港镇第九次代表大会
代表名额分配表
序号 | 选举单位 | 党员数 | 分配 代表数 | 代表类型 | 县派 选代表 | 实选 代表 | |||||
领导 干部 | 技术 人员 | 先模 人物 | 解放军 武警 | 其中 | |||||||
妇女 | 45岁 以下 | ||||||||||
附件2:
堆沟港镇出席中共灌南县第十二次代表
大会代表登记表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岁) | 民族 | ||||||
籍 贯 | 入党 时间 | 毕业院校及 专业 | |||||||
出生地 | 参加 工作 时间 间 | ||||||||
学 历 | 熟悉何种 专业技术 及有何特长 | 健康 状况 | |||||||
学 位 或职称 | |||||||||
现任职务 | |||||||||
工 作 简 历 | |||||||||
主 要 表 现 | |||||||||
政治历史问题及审查结论 | |||||||||
奖 惩 情 况 | |||||||||
选举单位意见 | 年 月 日 | ||||||||
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