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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885/2021-00056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综合政务,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堆沟港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03-25
文号: 堆政发〔2021〕38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堆政发〔2021〕38号 关于印发《堆沟港镇瓶装液化气“安全瓶”全链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直各相关单位:现将《堆沟港镇瓶装液化气“安全瓶”全链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立即开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灌南县堆沟港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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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堆沟港镇瓶装液化气“安全瓶” 全链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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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政发〔202138

 

关于印发《堆沟港镇瓶装液化气安全瓶

全链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直关单位:

现将堆沟港镇瓶装液化气安全瓶全链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立即开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灌南县堆沟港镇人民政府

2021325

 

 

堆沟港镇瓶装液化气安全瓶全链条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县统一部署要求,为了规范瓶装液化气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上安全瓶装液化气,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瓶装液化气安全瓶全链条专项整治,建立健全瓶装液化气的安全管理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根据《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牢牢把握两个不放松总要求和务必整出成效的总目标。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条块结合、点面结合、标本兼治,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治理合力。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瓶装液化气安全瓶全链条专项整治,全面开展液化气销售使用环节的大排查、大整治,切实防范风险和治理隐患。

二、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瓶装液化气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彻底排查和整治瓶装液化气在经营、使用环节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规范瓶装液化气使用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瓶装液化气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瓶装液化气用户用气安全主体责任。优化镇域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基本建立瓶装液化气信息化监督管理体系,有效消除瓶装液化气全链条安全风险隐患。实现镇域使用瓶装液化气的餐饮单位安装燃气泄露报警切断装置基本全覆盖,智慧燃气监管平台使用瓶装液化气餐饮用户信息录入比例100%

三、整治范围及主要内容

(一)整治范围

全面整治镇域内瓶装液化气经营市场全链条各环节秩序,包括运输、存储、经营、充装、使用等全链条各环节。

(二)整治主要内容

1、瓶装液化气储存环节,瓶装液化气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应急管理制度等落实情况;储存场站的设施设备、安全附件,消防设施等日常安全运维情况;储存场站安保人员及装备配备情况。

2瓶装液化气充装环节。气瓶充装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钢瓶二维码信息化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3瓶装液化气运输环节。瓶装液化气企业危化品运输三辆气瓶安全运输情况;瓶装液化气配送入户安全配送情况:瓶装液化气跨区域非法运输情况。

4瓶装液化气销售环节。瓶装液化气销售实名登记制度落实情况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培训教育情况入户安检制度落实情况瓶装液化气非法经营情况

5瓶装液化气使用环节。重点是餐饮场所瓶装液化气使用安全情况,整治主要内容有是否用实体墙与其他部位进行防火分隔、是否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液化气餐饮用户信息是否录入工商业及单位食堂等餐饮用气场新是否建立用气安全责任制、是否造规超量储存气瓶,是否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是否在用气场所混用醇基燃料,煤球炉等其他您料:是否使用不合格气瓶,减压阀、软管、灶具等情况。

四、整治步骤

本次瓶装液化气安全瓶全链条专项整治工作,从即日起到2021831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1325—2021420前)。各村、部门按照本次整治工作要求,组织开展部署发动和广泛宣传。

(二)排查整改阶段(2021421—2021731日)。各村、部门要彻底排查辖区内的瓶装流化气经营。安全使用等方面安全隐患,对餐饮等行业液化气使用情况信息录入,各瓶装液化气点站要按照入户安检相关规定,开展供气对象的安全用气情况全面排查,对用户违规用气行为要及时制止和劝阻,指导用户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采取暂停供气等措施,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对违反瓶装液化气安全经营或安全使用的行为,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限期未能整改到位的瓶装液化气经营单位,一律关停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证照。对存在严重用气安全隐患影响公共安全的用气场所,一律停止供气,情节严重的,由公安部门依照相关法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治安处罚。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81—2021831日)。各部门要认其分析本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健全瓶装液化气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提升事故防范和处置能力,提高瓶装液化气安会管控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组织开展好本行业的专项治理工作。

(二)强化问题整政。各村、部门要按照工作部署及时形成问题请单,建立工作台账,对隐患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实行整改闭环销号制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无法完成整改的要依法依规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坚决防止由于问题隐患失控,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村、部门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建立落实到岗位、明确到人员的工作责任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督查指导制度,对主管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

(四)强化协同推进。各村、部门要加强部门协同联动,从液化气储存、流通、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入手,将瓶装液化气专项整治工作与三年专项整治行动相结会,形成强大整治合力。

(五)强化舆论引导。各村、部门要大力宣传瓶装液化气安全瓶全链条专项整治行动,让液化气使用单位。从业人员、社会群众知晓专项治理行动,普及液化气安全使用的安全知识,形成全社会普遍关注和重视的浓厚舆论氛围,要充分发动人民样众和从业人员参与到专项整治行动中来,加强媒体和舆论监督,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高压态势。

 

 

 

 

 

 

 

 

 

 

 

 

 

 

 

 

 

 

 

 

堆沟港镇党政办公室                         2021325